| 【相关分析】(10个分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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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0-05-07
题目:合同条款不完善导致的争议
分析:1.属于合同外新增项目,因为不在原招标图纸范围内 2.施工内容超出原招标图纸范围,应按变更项目处理 3.由于合同没有约定价格变更的原则,看来只能看双方沟通的结果了,不过如果没有充分理由(如材料设备型号不同,价格涨幅较大等原因),估计重新报价的可能性不大,只能参照原合同单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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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09-08-06
题目:EPC不是万金油
分析:国内常把EPC奉为圣典,特别是业主,认为自己省了好多事。如同本案例的业主和承包商。 业主可能认为自己所要求新增的区域在这八个城区之内,不算新增项目。 承包商也会认为,自己详细设计得到了业主的认可,其增加的项目属于新增项目。 这得看合同。如果合同规定的范围清晰,那就好办:若说明就410KM33个泵站的工作量,好办,就是新项目;若没有说,就说了是八个城区的工作量,那就是含在里面了,没办法,就算是陷阱,承包商也得承受。 从案例中看出,承包商与其他EPC承包商一样,为了赢得这个工程已经在报价上做了很大的文章,若再接这个项目,将对自己不利,但前提是承包商在投标时是对44为KM36座泵站4个污水处理厂的工作量,无论是总价包干还是单价报价,当时已经考虑进去了,业主有充分的理由不让重新报价。 但从案例中的事实来看,从道义上讲,业主必须为 这里还得为承包商说句话。承包商的潜力再大,也是有限的。现在社会上都大骂承包商不给工人工钱、骂承包商偷工减料,说他们不是东西,但竞争激烈,就是不给工钱的承包商把价压下来的,其他正规的承包商被挤得喘不过气来,自然就有不得不拖欠工钱、偷工减料的承包商。这个根在我们利用的EPC的工具上,业主和监管部门就制定了这么个规则让承包商往里跳,但从来没有看见人们骂业主和监管部门不是东西,为什么非要把工程给低价报价的承包商。承包商和他们的工人也是人,他们也得生存并养活自己的老小,就那么个价,工人的潜力是有限的,不以次充好、不克扣工钱,承包商的业务就运转不起来。所以规范承包商是我们工作的一部分,但规范业主和监管部门也很关键!看到思想家飞速发展,国家建设朝气篷勃的同时,我们谁会想到承包商的辛勤劳动的工人们的血汗和泪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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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09-07-27
题目:个人观点
分析:1、是新增项目; 2、属于项目变更。 3、承包商的理由不成立,需要看双方的合同是怎样定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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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09-07-27
题目:分析
分析:1,该项目属合同内新增。 2,属于项目变更。 3,变更单价只能在原设备报价基础上考虑社会价格变动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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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09-07-22
题目:浅析
分析:1.属于合同外新增项目! 2.施工方理由充分,业主批准的施工图工程量只有410km; 3.承包商的理由不成立,由于合同中未予约定变更项目单价情况,所以有的扯皮了,如果能重新报价,也只能就新增加的一个泵站的设备单价作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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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08-10-17
题目:建议
分析:1、该项目肯定是合同外新增项目。 2、如果业主要求增项,应是项目变更,项目内容应以招标图纸为准,工程量减少时结算量也少(不知是否EPC). 3、按变更处理不能重新报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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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08-10-10
题目:依照合同文件
分析:对于施工项目变更,在实际施工肯定要涉及到,不过好多都被业主要否定掉.但变更的话可以依据合同的要求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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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08-09-05
题目:大型污水处理工程
分析:问题一:只要新增工程在原合同地理范围内,应属于合同内新增项目,按照合同单价结算.问题二:如果该新建小区的污水管网超出了招标图纸范围,则视为合同外新增项目,单价另议. 问题三:工程进行两年后才提出变更,是不是工程延误了?问题变得有些复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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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08-08-19
题目:施工项目变更管理的几个问题
分析:1、显然是新增项目; 2、第一个问题其实包含在这里,对于“由于业主最终批准的施工图所示的工程量小于招标工程量”,分两种情况考虑,如果是包干价格,那么完全不应该为此浪费时间,多沟通就是,另一种较为实际的办法,是按实际工程量结算,双方都不吃亏。不要吧新项目带入,可以按补充协议方式,但一定要注意区分隶属。 3、基于回答2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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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08-08-13
题目:施工项目变更管理的几个问题
分析:这个工程简直是对我公司量身订做的,我们干这种工程最专业,哈哈。要是我们能承包一个这样的工程,三年就可以不干其他的了。 我的浅薄之见: 问题一:当然是属于合同外新增项目。因为在招标时是根据招标设计图纸为依据的,工程量增或减据实或总包结算,都是以这个设计图纸为依据。现在从某一城区新增加约16km的污水收集管网和1个泵站,很明显是属于设计变更范畴。 问题二:究竟按照什么处理应该看你们签订的合同,关于变更和工程量增减是怎么定义的。对此,我认为施工方理由充分。 问题三:既然这两个分项工程原报价严重偏低,因此就是让施工单位来施工,质量也难说能保证,更难说顺利完工。我认为这个工程应该属于新建。若是按照变更来实施能否重新报价,还是要看你们签订的合同中是怎样定义的。一般情况下,是按照这个原则:原工程量清单中有类似项目单价的,按照原单价执行;原工程量清单中没有的,按照现行市场价由施工单位提出,监理及甲方协商决定。对于这个工程,我认为如果按照变更来进行,施工单位也未必能够重新报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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