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相关分析】(7个分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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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08-06-22
题目:强权高压
分析:什么样的工期?生产质量是什么?乙方有没有按期完成?这些有否在合同上注明?没有的话,神仙难救. 有的话,做好协调工作,明确双方目标。以此为基础,开展下一部工作。 与乙方协商,明确分包商就是代表“乙方”不听从管理分配的,任务指派的,开除出工地,让乙方真正付起“爸爸”的责任,没有教育培训过的,不要来“上岗”。 再不行,炒掉“乙方”,打官司,另起炉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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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08-06-17
题目:总包
分析: 1.施工安全管理是总包必须做到的,安检站会找总包的. 2.合同中应有总包协调指定分包和配合的责任.否则他不能竣工备案,工程不能竣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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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08-06-11
题目:分析一下
分析:对于第一个问题:实际上合同中已经明确规定室外工程不在工程承包合同之内,只是没有约定分包方的管理是否归总承包方,是否付管理费或配合费给总承包方。只要业主与总承包方沟通,明确此点问题,总承包方是应该配合的,他是为了经济利益而来承包工程的。 在项目管理中,属于范围管理部分没有明确,同时沟通方面存在问题。 对于第二个问题:实际上是现在好多房地产开发公司的操作方法,房地产公司将土地拿到手后,在规划、设计完成后基本上就没有资金再进行施工付款了,因此就要求施工单位垫资,进行暗箱操作,因而总承包方当然是“老大”,工程质量、施工安全管理等就他说了算,建设单位管不了,监理人员根本就更管不了。安全生产的投入是一个隐性的,所以总承包就不愿意投入。归根结底还是施工合同的问题。合同中明确“垫资不是偷工减料的借口,如果他们的各项管理达不到合格要求,相关费用应从所付的百分比款中扣除”。 安全生产投入管理可借助政府相关部门力量进行督促,如安监站、质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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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08-05-02
题目:需要在沟通协调上下功夫
分析:1.这个看似合同拟定问题,实际是沟通技巧问题。业主单位在另外招标前应与施工总承包单位就合同范围的变更进行沟通,取得总承包单位的理解和支持。 2.与总承包单位将合同中涉及管理的问题划分清楚,总承包单位首先考虑的是利益,在沟通中注意平衡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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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08-04-23
题目:找律师解决
分析:当今社会,各种矛盾纠纷必然存在。要把复杂的问题简单化,就可以想办法让专业的律师团体帮你解决。这样又简单又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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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08-04-19
题目:合同约定与沟通
分析:1、 工程管理的依据就是合同.因此,要对合同起草、签定、执行需要明确、慎重。 2、 尽量不要说是施工单位在垫资。可以约定施工单位在完成实物工程量后进行计量支付。 3、需与施工方明确,他们各种行为若影响工程实质推进及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甲方有权暂缓或扣除部分工程款。 4、 安全质量的管理可借助政府相关部门力量进行督促,如安监站、质监站。 5、 加强沟通,注意与施工方的沟通方式,多强调双方的共同目标与共同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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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08-04-18
题目:分析
分析:1、 需要明确一个概念:绝大部分情况下业主是总承包人,所谓的总包单位只是其中一部分的分包而已,因此业主必须将自己放在总包的角度来管理项目。 2、 与施工单位坐下来谈,如果合同中没有总包配合费,应考虑付给总包一些配合费,通常是分包造价的2%(百分比款之外),如果合同中有,则应要指正总包的不配合行为。 3、 对施工单位的管理要有软硬两手,所谓软,日常应帮助他们解决问题,建立合作的革命友谊,所谓硬,在工程管理特别是质量管理过程中应严格要求。 4、 着力提高个人的业务水平,施工方人员多为技术出身,或多或少有些技术崇拜,如果业主方的技术水平与施工组织水平高于他们的话,他们会更服从管理。 5、 需与施工方明确,垫资不是偷工减料的借口,如果他们的各项管理达不到合格要求,相关费用应从所付的百分比款中扣除。 6、 安全质量的管理可借助政府相关部门力量进行督促,如安监站、质监站。 7、 注意与施工方的沟通方式,多强调双方的共同目标与共同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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