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相关分析】(10个分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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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09-03-25
题目:据理力争
分析:不管什么格式合同和具体的合同的执行,对合同的重大变更取消肯定不能单方说了算,肯定要据理力争,清单合同在评标是允许一定的不平衡报价的,澄清函评定后就是双方要以此作为进度计量依据的,量的风险由业主承担,价的风险高低都由承包商承担,怎能随意取消?若合同专用条款约定了业主有取消的权利,那就说明你们定合同时太草率,但也要据理力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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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08-09-24
题目:皆大欢喜?
分析:搂主是“后天下之乐而乐”,谭同道是“先天下之忧而忧”。寄望联盟可以把新增加的案例分析自动通知曾经发表过该案例分析的各位同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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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08-07-31
题目:关于报价
分析:听了楼主的自诉,我无语了,贵公司是怎么报价的?这种让用户直接发现暴利的情况也能发生?作为首批出国做项目的企业,真的应该修炼好内功,不然会让国际友人认为我们都是奸商!!!钱当然要赚,但是千万要做好文案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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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08-07-31
题目:实际情况
分析:感谢各位楼主的箴言。 目前这个问题在双方协商并让步的情况下已基本解决。 各位同行说的好,任何合同管理都要视主合同所签订之内容为基础。 现在我再将此问题阐述详细些,希望对大家有所借鉴。 1、本工程位于阿尔及利亚(简称阿国),阿国以前是法属殖民地,所以很多标准均采用法国或欧洲的标准。但虽然FIDIC是法国人发起的,偏偏这个国家就不用FIDIC,而采用阿国自己的合同范本。 2、在合同变更方面,合同并未对项目取消后如何变更作出详细(甚至是一丁点)的规定,也未对索赔程序作出规定(很有意思吧),只规定了合同工程量超过或减少35%可对价格进行调整。索赔方面也只对不可抗力引起的索赔进行了程序方面的简单规定。 3、本工程单价不平衡现象相当严重。如泵站工程中的所有设备(包括电气、污水泵、备用发电机组、压力钢管、拦污栅、阀门等一切设备),实际采购需要约20万美元,但报价只有8000多美元。而PVC管埋设的利润基本却相当高(这是本工程主要利润点),以及地形测量单价也是相当高,当地聘请测量工程师测量每公顷约2000美元,但合同单价却是30000美元。业主想取消的项目就是地形测量,主要原因是地形测量增加大量工程量。 4、阿国的合同环境是:就是他说了算!要不然就打官司吧,可在阿国打官司要二年以上才会终结,怎么陪他们打官司? 5、但有一点,阿国人也不是不可谈的。所以我们谈了,期间当然需要不少技巧。最终结果是,原合同工程量执行原单价,但超过部分虽然没有引起合同价35%的变化,但仍然要重新编制单价,即约2000美元/公顷。由于我方在原合同单价的情况下已占了不少便宜,最终达成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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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08-07-29
题目:可以提出索赔
分析:既然是国际项目,一般都有很通用的条款,而且一般不会设置什么地雷,而且我想设置的话也应改能够被发现。一般的合同通用条款,可能是大虾说的FIDIC,会明确规定部分取消或主合同取消的情况。 针对于这种情况,楼主方应该如一楼所说,提出索赔要求,但是一定要准备详细的资料,如为此项目增加了多少人力、采购了多少原材料、采购了何种设备(这些设备是为了实施整个项目而采购的,成本需均摊到各个单元中)等等直观而有力的证据。 一般来讲,现在合同法并不支持间接损失,即我方因为接这个合同,由于经营能力或人员等受限错失了其它合同,最后竹篮打水一场空,但是我们也可以罗列相关因素,以便争取最大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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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08-06-16
题目:索赔利润的损失
分析:在合同中业主是否明确保留“从合同里取消部分工程转交给第三方执行”的权利?若是,则无可奈何,不过,照理还是应该可以“索赔合理利润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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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08-04-08
题目:变更可以取消,但是要看你怎么操作
分析:由于是签订合同的,这需要看你的合同是怎么描述的,中间是否有疏漏,总的来说,业主是无权直接取消部分合同内容的,你可以采用两种手段,1是重新签订合同,2是和业主谈判,签订合同补充条款,对于确定分出去的进行确定,同时众所周知,合同报价的各部分是存在相互平衡的,对于这一点需要向业务阐明,并将重新平衡后的价格做为补充条款写进去,另外对于工程验收部分、项目配合部分、责任界定部分一定要注意,免得扯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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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08-03-29
题目:fidic怎么了?
分析:签订了合同,凭什么是业主说了算?这个时候是施工方说了算,不要调入到误区里面,要以当初的合同约定来执行,这点一定要清楚 施工方不去做这些工作是自己违约,对方做甚至你可以承包出去都可以,但是强奸对方的主动权在施工方这里,你不去强奸对方就被对方强奸。 另外就是,如同言必称希腊一样,fidic究竟是什么东西,怎么成了圣经?我看快成神经了,这个东西不能代替双方的合同,fidic只能是参考,说有用可以有点用,说没有用屁都不是,要专注的是合同而不是什么fidi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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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08-03-29
题目:合同变更之取消部分工程项目
分析:1、该工程为某国际市政工程,因此合同约定一般采用FIDIC合约条件。 2、FIDIC合约条件对于增减工程项目是有明确的约定的。 3、工程管理的核心就是合约条件,因此要注意应约,即彼此履行承诺。 4、初此之外,更重要的是加强沟通,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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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08-03-28
题目:仔细研究FIDIC合约条件
分析:惯例:业主不能自己来进行该部分施工,但业主能否将此部分交给其他承包商施工---------需要仔细研究合约条件(外资及国外项目一般是采取FIDIC合约条件): (1) 一般情况下,如楼主所言-----业主只有在以下两种情况可以取消部分工程项目:一是承包商无力完成该项目,二是该项目对主体工程而言是可以取消的。 此时承包商可以据此要求合约赋予自己的权力;(2) 但是,如果合约特殊条款中,有如下条款:“业主有权将----部分工程----”,只能说明承包商在不平衡报价实施过程中,没有切实注意合约条款间的接口,于是被业主钻了空子。 一家之言,希望有些益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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