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分析】(23个分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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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08-06-22
题目:一定甲方胜
分析:呢个CASE很清楚,甲方胜,甲方时候履行了合同,即所送元钢是否符合乙方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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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08-06-16
题目:合同有效,但是...
分析:合同看来有效,但是理论上另一方仍未收货,因为是由一方代表以个人名义存到别处而非送货合同上指定的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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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08-03-04
题目:假定分析
分析:我想能不能从这个角度确定该合同为可变更合同.在案例中,钢筋锈的程度没有交代,假如该钢筋锈的程度不是很严重,除锈后可降级使用,应该说甲方不存在问题;假如钢筋锈很严重不能使用,且甲方知道乙方购买的该批钢筋用于主体工程,甲方应告知、提醒乙方(假定乙方在该方面没有一定的专业知识),甲方没有告知,乙方又不了解专业方面的知识,在这种情况下,可以认定为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应可判定为可变更,可撤销。当然,我的这个假定太理想化,乙方应对该方面专业知识有所了解,合同应判定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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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08-02-09
题目:规范合同管理 预防商业欺诈
分析:1、合同是有效的,因为是双方平等自愿、协商一致、不直接损害国家、他人等第三方利益的产物,而且也是本案例随后一系列活动的基础。但是一旦走上法律程序判决对谁最终有利却依赖于合同的具体条款和相关产品标准。 2、从后来甲方工作人员所作所为来看,是不是有商业欺诈的动机,不好妄加判断,单作为预防合同风险又不得不防。 3、本案已经进入纠纷处理阶段,最终将依据以下三个关键:a、锈蚀程度是不是可以量化,合同中是不是已经量化(本人不是这个专业),也就是说合同对于产品质量的规定是不是已经非常清楚;B、如果没有明确,产品是不是合乎国家行业质量标准;C、乙方在接到货物后,是不是签收,乙方代表为什么以私人名义存入仓库? 4、干系人管理,呵呵,谈判、验收、付款等这些环节恐怕又有那一个没打点好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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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08-01-12
题目:乙方过错
分析:注意到三点:一、甲方提示在先;二、乙方有派人验货;三、有合同文件。因此乙方属于过错方,明知有缺陷并未提出异议,成交后提出争议,应该是依据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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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07-12-22
题目:合同有暇痴
分析:1、乙方不需验证甲方采购该锈蚀钢材是否用于工程主体施工,毕竟,锈蚀的钢材并不是国家规定的属于非法经营的产品。况且,如果锈蚀不很严重的钢材,如果经除锈并经过权威部门检验合格,也是可以用的。因此不能因此而判断该合同属于无效合同; 2、合同的暇痴主要在于未能对“锈”进行定义,但本人认为并不影响合同的执行。合同应是有效的。 3、鉴于乙方购买该钢材确实是用于主体工程施工,因此,法院在判决时可判如下:乙方不得采购此类钢材用于工程施工,但必须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直接损失如运输费、保管费。同时宣布该合同终止执行。此为折中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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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07-12-18
题目:合同应当有效
分析:合同中应该更清楚的注明锈的程度,因为不注明的话可伸缩的程度太大,这里容易造成漏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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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07-12-04
题目:合同无效,乙方应赔偿甲方损失
分析:合同无效,乙方应赔偿甲方损失:运费,劳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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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07-11-18
题目:合同有效
分析:标的物的使用用途没标清.合同中没明确使用位置.合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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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07-11-04
题目:合同应当有效
分析:合同是在乙派人验货后,甲乙双方签订的。说明乙已知圆钢的锈蚀程度,合同应当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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