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了上述案例所述的以外,相似的情况还有听信分包商的许诺,代分包商向第三方出具书面承诺、免除分包商的保证金义务、提高分包商的合同付款比例等等,最终造成的是工程款超付、甲供材超领或被第三方追索等不良后果。所以,在当今经济利益至高无上的社会,一切还是要以合同说活,用法律保障权利。就像有好朋友向你借钱,一定要先打借条,千万不要不好意思,更不要觉得没必要,真的哪一天还不上钱了,苦的还是自己!www.mypm.net
误区之十:与我无干法理仍项目管理者联盟
你的材料商怎么把我给告了,你去把事情给我摆平了……项目管理者联盟
放任自流,生米成熟饭项目管理论坛
当分包商的履约瑕疵、管理失误或有意嫁祸,导致分包商的合同相对方向总承包商提出责任追索时,总承包商往往会把事件的处分权全权授予分包商,自己不管不问。然而,总承包商的管理代表却忽略了第三方所追索之债终归是要有人来买单的,可分包商只愿意去跑腿,更乐得把生米做成熟饭,又怎会主动把祸事引到自己的身上!而追根溯源,这个话题与前面的“哥们儿意气”误区的渊源是相同的,不同的是表现形式和发生阶段、责任后果。项目管理者联盟
劳动仲裁起纷争,分包代打订终身项目管理者联盟
甲公司将部分工程分包给乙公司,乙公司又与包工头丙签订了劳务承包合同,丙雇佣的丁在施工过程中从高处坠落,终身残疾。丁向劳动仲裁委提请仲裁,要求确认与甲公司的劳动合同关系,并同时要求赔偿各项伤残补偿共计48万元。甲公司于是授权乙公司经理黄某为代理人代表甲公司应诉。本案的关键是乙公司与丙所签的劳务承包合同,然而,黄某在应诉时,不仅没有出示合同证据,反而主动承认丁是甲公司雇佣的,仲裁委最终确认丁与甲公司建立了劳务合同关系,并支持了丁的全部赔偿请求。等到甲公司翻然悔悟,再向法院起诉时,结果已经不可逆转。www.mypm.net
胡乱盖章引官司,赔了夫人又折兵training.mypm.net
甲公司分包工程给乙公司。乙公司说服甲公司项目经理,在与丙公司签订钢材采购合同时,加盖甲公司项目部印章;合同还约定了高额的延期付款违约金。丙公司因乙公司未按约支付钢材款而起诉甲公司,要求支付钢材款300万元,违约金150万元。事情本无任何的回旋余地,如果协商来解决,丙公司同意放弃违约金。但乙公司否认欠款数额,拒绝支付,声称一定要把官司打到底,一切责任由乙公司来承担,并自愿掏腰包聘请了律师。甲公司认为责任最终是由乙公司来承担,不应该越俎代庖,要让乙公司自己拿主意。可诉讼的结果是:300万元本金、150万元违约金一分不少。而乙公司这时只是说了一句“我尽力了,钱我来付,但我现在拿不出钱来”,就把责任全部转嫁给了甲公司!项目管理者联盟
合情合理不合法,责任归谁法说话项目管理者联盟
本文所见者,又是一种常见的错误思维逻辑和处事规则。即在发生争议或诉讼时,特别是在分包商挂靠施工的情况下,总承包商自认为是分包商的事,与自己无关,让分包商全权去处理。看起来似乎合情合理,但结果却是事与愿违。原因很简单:总承包商客观上已经成为了法律上的责任主体,或者说存在一些相互间在法律上的竞合或关联性关系,在经济利益面前,特别是国家利益与个人利益相博弈的时候,想让分包商自己来承担责任,就相当于让分包商履行某种捐助义务,难之甚难。最终分包商或把事情越弄越大,或配合第三方用一种合法的形式把某种义务“顺理成章”地嫁于总承包商的身上。项目管理者联盟 service.mypm.n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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