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在2017年11月发布的《北京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招标文件标准文本DZH-YS—2017》第六章工程量清单通用部分第3.2.2条款和第3.2.2条款做了详细的描述:项目管理者联盟
3.2.2
“材料和工程设备暂估价表”中所列的材料和工程设备暂估价是此类材料、工程设备本身运至施工现场内的工地地面价,不包括其本身所对应的企业管理费、利润、
规费、税金以及这些材料和工程设备的安装、安装所需要的辅助材料、安装损耗、驻厂监造以及发生在现场内的验收、存储、保管、开箱、二次倒运、从存放地点运
至安装地点以及其他任何必要的辅助工作(以下简称“暂估价材料和工程设备的安装及辅助工作”)所发生的费用及其对应的企业管理费、利润、规费和税金。除应
按本招标文件规定将此类暂估价本身纳入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相应子目的综合单价以外,投标人还应将上述材料和工程设备的安装及辅助工作所发生的费用以及与此
类费用有关的企业管理费和利润包含在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相应子目的综合单价中,并计取相应的规费和税金。项目管理者联盟
3.2.3
专业工程暂估价表中所列的专业工程暂估价已经包含与其对应的企业管理费、利润、规费和税金。投标人应按本招标文件规定将此类暂估价金额(除税)直接纳入其他项目清单的投标价格中。除按本招标文件规定将此类暂估价金额(除税)纳入其他项目清单。项目管理者联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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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约定后期将暂估价确定为合同价的方法和流程项目管理者联盟
发包人在招标工程量清单中应明确采用的方法,以便在施工过程中或者结算时,将暂估价确定为合同价。以下是一些常用的方法:项目管理者联盟
(1)招标法:暂估价内容,如果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范围,并且达到规定的规模标准,应通过招标确定价格,并以此取代暂估价,调整合同价款。项目管理者联盟
可以在招标文件中或者签约合同时约定具体招标形式:www.mypm.net
—发包人和承包人可以采用共同招标的方式选择供应商或分包人。在EPC合同中,可以授权承包人以招标的方式选择供应商或分包人,发包人和监理人履行监督职责。项目管理者联盟
—发包人和承包人可以与选定的供应商或分包人签订三方合同,也可以由承包人与他们签订合同。笔者建议选取后者,便于承包人统一协调管理,承包人既有管理权和利益(例如总包管理费),又要承担责任和风险。项目管理者联盟
—发包人和承包人的权利义务关系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项目管理者联盟
—中标金额与工程量清单中所列的暂估价的金额差以及相应的税金等其他费用列入合同价格。项目经理圈子
—与组织招标工作有关的费用应当被认为已经包括在承包人的签约合同价。项目管理者联盟
(2)比价法: 暂估价内容,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范围或未达到规定的规模标,可以采用比价法。项目管理论坛
—由承包人按照合同询价,将比价结果报发包人和监理人,经发包人最终确认单价后取代暂估价,调整合同价款。项目管理者联盟
—承包人负责采购、运输和保管,承包人对其采购的材料和工程设备负责。项目管理者联盟
—经发包人、监理人确认的材料、工程设备的价格与工程量清单中所列的暂估价的差额以及相应的税金等其他费用列入合同价格。项目管理者联盟文章
(3)组价法:暂估价内容, 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范围或未达到规定的规模标,可以采用参考定额组价法。项目管理者联盟
—专业工程通过参考定额组价的方式确定价格。项目管理者联盟
—其中涉及的的材料可以通过造价信息和市场询价等方式确定。项目管理者联盟
(4)暂估价过多的项目,发包人应聘请第三方造价咨询公司,或者在监理人的监理合同内约定造价审核内容,以起到更多的公正作用。项目管理者联盟
6、一旦在合同内列出了暂估价项目,意味着承包人将有对此项的总承包管理权以及责任、风险和利益。承包人有权在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进行价格调整的申请,发包人应合理审核、确价。一旦出现承包人履约不畅的情况,发包人还可以行使暂估价的主动权(见文末[案例后续])。项目管理者联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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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发包人的关注点项目管理者联盟
1、
避免利用暂估价形式,实际上指定分包。这种情况一般称为“甲指分包”。有经验的总承包商通常会在合约签订时要求免除总承包商的责任,而将管理或者协调指定分包的责任推给了发包人和指定分包,从而导致整体工程管控品质的下降。这种情况不利于承包责任的划清,还有可能触碰政策和法律的关于不允许甲指分包的界线。项目管理者联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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