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只有实际发生了工期或费用损失,一方才能向对方提出索赔PgMp.mypm.net
其中工期损失是指虽未造成经济上的损失,但工期受到影响而要求的补偿,商务上属于权利损害;费用损失指的是合同外的额外支出,包括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管理费等等的额外开支。在索赔事件的处理中,往往某一索赔事件会同时既有工期上的索赔也有费用上的索赔。业主应仔细加以审核逐项审批,不能与工程签证相混肴或出现重复。转自项目管理者联盟
以案例1为例:某工程项目已进入施工阶段,应项目业主要求,对某车间办公楼的4间办公室门的安装位置进行调整的设计变更。倘若尚未施工,应该判定该施工索赔事件不成立,因为此设计变更并未造成施工承包商实际上的费用和工期损失,即使门已采购也不构成索赔;倘若出现已施工完毕,再来进行设计变更并要求施工承包商来实施,则索赔事件成立,承包商可以申请得到费用和工期上的补偿。www.mypm.net
(3)索赔必须向对方提出书面申请,明确索赔要求club.mypm.net
因为“索”就是“索要”,是一种未经对方确认的单方向行为;而“赔”则是对方确认后的“赔付”补偿行为。在案例1中,如果承包商没有及时提出索赔申请,或超出申请期限的,则被业主认为是承包商自动放弃该项索赔权利。转自项目管理者联盟
索赔与我们通常所说的“工程签证”不同,在项目施工管理过程中,工程签证是施工承包商和业主就合同额外费用补偿或工期延长等达成一致的书面证明材料和补充协议,以临时设施、零星设施为主要内容的施工管理手段(仅适用于施工合同),可以直接作为工程款结算或最终增减工程造价的依据。索赔则是单方面的行为,对对方尚未形成约束力,索赔能否实现要通过双方协商、谈判、调节,甚至是仲裁或诉讼后才能实现。项目经理博客
与工程签证相比,索赔的处理相对时间较长、也较为复杂,处理不好还会影响双方的合作,这是正常的“项目索赔”往往被“工程签证”所取代的根本原因,是国内一些工程项目管理中经常发生的并随处可见的“不正常现象”。值得注意的是,无论索赔是否实现,承包商都不得以此为由影响正常的项目进度,否则将被视为违约受到业主惩罚。PgMp.mypm.net
(4)索赔存在于工程建设的各类项目合同中项目管理者联盟
施工合同因其影响因素多、持续时间长、投资额度大等特点,使得发生的索赔数量大、形式多而具有代表性。常常给人一种错觉:“一谈到索赔就认为是施工索赔”,其实索赔不仅仅发生在项目的施工管理中,对项目的设计合同、设备材料的采购合同、监理合同、PMC合同、EPC合同、EPCM合同、技术咨询合同,乃至总承包商与分包商之间的分包合同同样存在索赔与反索赔。项目管理培训
以案例1为例,无论实际施工与否,设计单位的费用索赔是成立的,如果设计尚未结束还可以申请设计工期的补偿要求。因此,对索赔的管理是建设工程项目各阶段投资控制和进度控制的重要内容,涉及到各类项目合同的合同管理。项目管理培训
2)项目索赔事件的判断项目管理者联盟
判定某一索赔事件是否成立必须同时具备3个条件,俗称“索赔3要素”。包括:索赔的合理性、真实性和时效性,索赔3要素是业主和工程师判定索赔事件是否成立的主要依据。项目管理者联盟
以本文案例1为例说明如下,其中监理单位与业主签订了项目监理合同,设计单位与业主签订了设计合同。项目管理培训
(1)索赔的合理性项目管理者联盟
造成的费用增加或工期延误的原因,按照合同约定不属于施工承包商应承担的责任,包括行为责任和风险责任。因此,修改办公室门的位置为施工承包商以外的原因,施工索赔的合理性成立。项目管理者联盟
(2)索赔的真实性项目管理论坛
与合同相对照,事件是否真的会造成承包商施工成本的额外支出或工期延误。要结合承包商接收到该变更的时间点与该4间办公室的实际施工情况来判定。若办公室门已施工安装完,再来执行设计变更的内容,将会造成承包商的费用损失和工期损失,施工索赔的真实性成立;如办公室尚未施工,则未造成施工承包商的工作量增加,施工索赔的真实性不成立。这一点非常重要,经常被业主管理人员所忽视,特别是处理“一揽子索赔”时。项目管理者联盟
(3)索赔的时效性项目管理论坛
索赔不是什么时候都可以索要的,要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进行索赔申请,并及时提交索赔报告。在合同中未有明确要求的“以两个28天为限”,第一个28天是指索赔事件发生之日起28天内提交“索赔意向通知”给项目监理工程师;第二个28天是指递交索赔意向通知之日起28天内承包商向监理工程师提交了符合要求的“索赔报告”。项目管理者联盟
此3项要素缺一不可,必须同时具备且满足要求,索赔事件方能判定成立。仍以前面案例1为例,监理工程师应及时判定索赔事件是否成立,时间上应按照承包商签收该设计变更单时间点来进行判定,还要注意“两个28天”的时限要求,处理意见中留好“现场证据”。项目管理者联盟
3)常见的项目索赔类型项目管理者联盟
按照索赔的合同依据可分为“明示索赔”和“默认索赔”。明示索赔是指合同中具有明确的合同条款以及处理条款,双方据此可以进行索赔的申请、协商或谈判;默认索赔虽然在合同中没有明确的条款叙述,但可以推论出合同双方都具有索赔权,除非一方明确放弃索赔权利。项目管理培训
按照索赔的目的分类,一般分为“工期索赔”和“费用索赔”,这也是项目执行过程中最为常见的索赔。工期索赔形式上是对权利的要求,以减少或避免索赔事件对合同工期的影响,防止在合同工期内因处理索赔事件而没有按期完成项目任务受到业主的罚款,是对工期风险的一种补偿。费用索赔则是明确要求得到经济补偿,以减少超出计划成本的附加开支挽回不必要的经济损失,承包商基本上都含有此项索赔要求。项目经理圈子
按照索赔事件的性质来分,索赔分为工期延误索赔,工程变更索赔,合同被迫终止索赔,工程加速索赔,意外风险和不可预见因素索赔,以及因“汇率、物价、政策法规等”引起的其他索赔。这6类中比较常发生的是工期延误索赔、工程变更索赔和工程加速索赔。www.mypm.net
按照索赔处理的时间分为“一揽子索赔”和“单项索赔”,一般取决于项目业主的处理时间安排或相关合同规定。“一揽子索赔”是指承包商的所有索赔事件都已向工程师及时发出了索赔意向通知和索赔报告,并有工程师的审批意见,只是没有得到项目业主方的审批。一揽子索赔绝不是项目进入收尾后承包商才开始提交索赔意向通知和索赔报告,这一点无论是承包商还是监理/PMC的工程师都要引起注意;service.mypm.net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