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PPP的政策层面利好消息不断,福建、青海、安徽等多省份近期重点在基础设施公共领域,相继推出了规模庞大的PPP项目(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初估这些项目规模达万亿元。值得注意的是,地方对PPP项目进行的财政支持,提出要从“补建设”向“补运营”逐步转变。(据每经网-每日经济新闻等报道)项目管理者联盟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了要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营,积极发展PPP模式就是基于这一要求出发的;而且,这也是全国财政工作会议精神的一项重点改革工作。不久前,财政部下发《关于推广运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有关问题的通知》,其中就明确将推广运用PPP(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并在全国范围开展项目示范。福建等多省份积极探索推广PPP试点工作,通过政府和社会部门合作PPP等方式鼓励社会资本进入基础设施等项目领域,也就是在如上政策大背景“应运而生”的。项目管理者联盟
其实,PPP这种融资框架模式(公私合营)在国际上早已流行,也相对成熟。亚洲开发银行就积极地在亚太地区倡导PPP模式,来取代以往那种不符合市场经济需求的融资平台。今年4月间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宣布,将向社会资本推出首批80个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并确定了深化铁路投融资体制改革、筹措和落实建设资金等重要“活经济、惠民生”政策措施,这已意味着PPP模式进入可实质推广的阶段。项目管理者联盟
加快地方基础设施建设,促进中西部发展,激活和释放更多有效投资来带动整体投资反弹,以增强宏观经济活力,对中国经济平稳增长有着重大意义。同时,我们也必须清醒地看到,旧有那种让政府举债融资来搞建设的方式,也存在许多瓶颈和弊端。比如,重大基建及保障房等由政府主导的项目领域,民间资本、社会资本往往是“进不了门”;过于“封闭”的项目运作,还可能导致效率低下、权力寻租、变相利益输送、政府债务等风险。另外,规模庞大的基础设施等公共领域投资建设,如果单一依赖政府公共财政资金进行大规模投资,必然将扩大地方财政缺口,加重地方政府债务负担。在债务存量和增量的双重压力下,地方政府对重大有效投资的运作手脚已被大大“束缚”,根本“无暇”腾出精力来有效化减与治理政府债务问题。因此,积极发展PPP模式,不光光是为了平稳经济,给民资等社会资本“开渠道”,也是深化政府投融资、财政体制改革的要求,还是“疏堵”结合治理地方债风险的一个重要途径。项目管理者联盟
积极发展PPP模式,目前各地在推广运用模式试点工作时,已经积极从宣传培训、需求调研、建立工作机制等方面多管齐下、创新探索建立多元可持续的资金保障机制,着力提升这些民生公益项目的效率效益。对于PPP模式如何推进,作为主导引入更多社会资本参与公共建设和服务的财政部,按照中央深化改革的任务部署,提出了加快简政放权、转变财政职能,争取从“挖坑放水”式的建设型财政向“开渠引水”式的服务型财政过渡的改革方向。不久前,财政部部长楼继伟对外表示,在PPP模式推进方面将主要采取面向社会推80个PPP项目、成立PPP中心、对地方财政进行培训等三方面措施。项目管理者联盟
笔者认为,要把纾困地方融资、促进地方基建投资建设的PPP模式推广运作好,其成败与否、实效如何,关键在于要建构好一套行之有效的运作保障机制。早几年前、京沪等地就有设想尝试在城市公共交通引入PPP,但都以“尴尬”谢幕而没有下文,究其原因当然与缺乏中央层面政策配套有关,更主要还是出在运作方面的问题。service.mypm.net
作为一种新的公共建设财务模式,PPP的机制模式结构设计是一个关键性问题。假如基础设施公共领域项目经济强度不高,项目营收的财务现金流一时难以支撑项目的投资回报,那只能捆绑其他收益性资产了,或以资产分包方式来间接改善项目对社会资本的投资收益状况。比如铁路、地铁通常会连带站区或部分路线两侧的土地开发等。另外,就是媒体报道中指出的政府给予运营补贴方式,从“补建设”向“补运营”转变。还有,PPP项目的社会资本招投标也是不小的问题,这往往不是投资人简单的实力问题,更关键的是项目投标方案如何合理、科学、公平。社会投资人对项目是不是真正具备足够的信心,以及是否具有相应的经验、专业能力;尤其是对PPP项目的工程、技术、融资及运营管理方面的了解与把握度有多大?有时,光靠热情的确是还不够的,过分热切的“赌徒式”发财梦也做不得,还必须具备相应的能力和水平。项目管理者联盟
最后,PPP项目模式毕竟是一种公私合作的特殊民商事关系,其紧密连接处就是PPP项目合同在左右之间利益关系。政府和社会资本都应高度尊重契约精神,遵守与落实合同约定。此外,PPP合同通常都有设计相应的协调机制,那么如何在项目落实间进行合理调整,而不是以“扭曲”、“非法公权干预”等来“非正常”纠错和推定责任承担。项目管理者联盟
要积极发展PPP模式,必须先建构好行之有效的保障机制,要善于妥善设计、精心实施,完善优化好风险分配机制,还要强化项目管理及公共监督。把PPP模式轻易地当成建设融资万能的“特效药”,而不注重机制建构,极有可能给地方政府、社会投资人带来风险的。项目管理者联盟 项目管理者联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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