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政府的特许权协议
根据特许权协议的相关文件要求,北京市政府作为国家体育场项目的真正发起者和特许权合约结束后的项目拥有者,为了以PPP方式实施国家体育场项目的建设,提供了许多鼓励和激励措施:项目管理者联盟
北京市政府为项目公司提供低价项目土地(土地一级开发费为每平方米1040元)。这与相邻地段高达每平方米10000元的土地相比确实非常便宜;项目管理者联盟
北京市政府提供18.154亿元的补贴(不要求回报),占总投资(31.3亿元)的58%;blog.mypm.net
北京市政府提供与施工场地相连的必要配套基础设施(水、电、路等),以及其他可以为方便体育场建设和运营的帮助,如为了方便体育场的大型钢结构组件运输,北京市政府向项目公司签发了车辆特殊通行证;项目管理者联盟
在奥运会和测试赛期间,北京奥组委将会向项目公司支付体育场使用费用,北京市政府也会承担专门用于奥运会开闭幕式但赛后不再使用的特殊装置的所有费用;项目管理者联盟
在特许经营期内,北京市政府承诺限制在北京市区北部新建体育场或扩建已有体育场馆,以保护国家体育场的市场。如果确需建设新的体育场,则北京市政府将与项目公司协商,并按照特许权协议对项目公司进行补偿。
②. 联营体协议项目经理圈子
本项目联合体由中国中信集团联合体和北京市国有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合资成立,注册资本金10.43333亿元。其中,由代表政府的北京市国有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出资6.05133亿元,占比58%,中信集团牵头的中国中信联合体出资4.3820亿元,占比48%,由中信集团作为项目公司的法人代表。项目管理者联盟
③. 贷款协议项目管理者联盟
项目公司认为对国家体育场表达了浓厚兴趣的国内商业银行都具有很强的人民币和外币贷款能力,因此,项目公司很有信心能从国内商业银行贷款获得贷款。投标前,项目公司得到了国内三家商业银行,即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和中信银行的贷款承诺函,银行贷款主要作为项目的非资本金投入。贷款主要是16年期限(包括6年宽限期)的优先债务,年利率5.184%(按基准利率下浮10%计),按季度付息。同时银团为项目公司提供了12亿元的授信额度。项目管理者联盟
④. 兜底条款PgMp.mypm.net
北京市发展与改革委员会协调各部门帮助联合体取得利润。项目管理者联盟
2.3.2、该融资结构的特点:项目管理者联盟文章
① 有限责任。应用项目融资,投资者目的之一是将债务责任最大限度地限制在项目之内,而公司合资结构变满足了这点,投资者的责任是有限的。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将投资项目的风险与投资者隔离开来,各个投资者只需承担自己出资比例的那部分风险,这样一来即使项目失败,投资者受到的损失也是有限的。项目管理者联盟
② 融资安排比较容易和灵活。采用公司型合资结构便于安排融资有两个有利的方面:一是便于贷款银行对项目现金流量的控制,银行可以通过公司比较容易行使自己的权利;二是公司型合资结构易于被资本市场接受。若条件许可,可以直接金融资本市场通过股票上市、发行债券等方式筹集资金,这将为国家体育场有限责任公司今后的进一步发展奠定良好的基础。项目管理者联盟
③ 引入外国资本。引入来自美国金州控股(占“联合体”5%股份)和国安岳强(占“联合体”10%股份)的资本,而这两家企业都属于外资企业,引入外资可以使将来的项目公司享受税收优惠。项目管理者联盟
2.3.3、该项目的信用保证结构:项目管理者联盟
①政府的出资与担保,为项目建设提供了良好的投资环境,提高了项目的经济强度和可融资性。首先,在该项目中,政府单方面投入了项目58%的资金,并且是无偿注资,减少了企业投资者的融资金额,为企业投资者缓解了大部分的资金压力;其次,在该项目建成的后三十年内,由企业获得国家体育场的管理经营权,并且享受经营利润,政府不参与分红;最后,作为进一步的保障,中信集团还与北京市政府签署了一个兜底条款:北京市发改委协调各部门帮助中信集团联合体取得利润。项目管理者联盟
②中国人保和天安保险公司承担了该项目的“一揽子”保险,包括:建筑工程一切险、安装工程一切险、雇主责任险以及货物运输险,保单总额达到23亿人民币。项目管理者联盟
③中信集团是一家大规模的国际化跨国大型企业,业务集中在金融、实业和其他服务业领域,目前在世界上拥有44家子公司,此前中信也参与了澳大利亚波特兰铝厂的项目融资方案并成为了一个经典的成功案例。中信在国际上的知名度是大多数银行所认可的,为项目提供了一种默示担保。blog.mypm.net
④北京城建集团作为国家体育馆建设项目的承包商,是北京建筑领域的龙头企业,具有房屋建筑工程总承包特级资质,也是国际225家大承包商之一,为项目的完工提供了强有力的保证。项目管理者联盟
3、项目中的争议项目管理者联盟
①项目公司股东之间的争议项目管理者联盟
项目公司内部各方存在一些争议。首先,所有各方都想从建设承包合同中获利,所以项目的整个建设工程按照中信集团、北京城建和美国金州在项目公司中的股份比例分给各方,导致项目公司对项目建设失去良好控制。其次,由于项目结构的特殊性和详细设计的不及时,承包商只能和项目公司签订固定单价合同,北京城建作为总承包商,被其他股东抱怨过于考虑自己的利润、进度和安全而不是整个项目公司的利益,导致建设费用超支和项目建设中的最大争议——北京城建要求技术措施费以部分补偿因设计变更(取消可闭合顶盖)导致的工期延误。项目经理博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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