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于2004年12月21日施行的<<公路建设市场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项目管理培训
“公路建设项目依法实行项目法人负责制。项目法人可自行管理公路建设项目,也可委托具备法人资格的项目建设管理单位进行项目管理。bbs.mypm.net
项目法人或者其委托的项目建设管理单位的组织机构、主要负责人的技术和管理能力应当满足拟建项目的管理需要,符合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有关规定的要求。”项目管理者联盟
国家发改委也于1996年在《关于在工程建设项目中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的暂行规定》要求,在经营性的基础设施项目中一般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的,项目法人是法律意义上的建设单位。因此,在具体工作关系上,代建单位、项目法人、投资公司(或政府有关部门)存在密切关系。项目管理者联盟文章
一旦当代建公司将项目承包给项目法人,项目法人即开始对项目全权负责其法律义务,这与代建制之间并没有矛盾.代建制最主要的一点就是在于将各方权利义务明确的划分与规定,用合同的规定和利益价值驱逐使得各方对其权利义务给予充分的享受及完成.代建单位具有项目建设阶段的法人地位,拥有法人权利(包括在业主监督下对建设资金的支配权),同时承担相应的责任(包括投资保值责任)。而不论总承包商,还是项目管理企业都不具备项目法人地位,从而无法行使全部权利并承担相应责任。因而,项目使用单位无法从项目建设中超脱出来。bbs.mypm.net
3.2.2.确保资金的正常使用与调动.项目管理者联盟
2002年9月27日,财政部下发的《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第二十一条“建设单位管理费是指建设单位从项目开工之日起至办理竣工财务决算之日止发生的管理性质的开支。包括:不在原单位发工资的工作人员工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办公费、差旅交通费、劳动保护费、工具用具使用费、固定资产使用费、零星购置费、招募生产工人费、技术图书资料费、印花税、业务招待费、施工现场津贴、竣工验收费和其他管理性质开支。…… “明确建设单位管理费是阶段性、局部性的费用,不包括从项目立项起至开工之日的前期工作的管理费用,不包含在原单位发工资的工作人员工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项目管理培训
项目代建费应包括代建单位在项目前期、建设准备、实施、验收阶段发生的成本、应交的税费(如营业税及附加、所得税)和合理的利润。因此代建费只是项目代建费的一个组成部分(大致相当于实施阶段的成本),而不是全部。项目代建费确定的标准和方法可以:在代建单位招标过程中,明确要求投标单位在投标书中详细列出费用明细及取费依据,并请评标专家就代建费作出专项评审。但要注意防止恶意竞争,低于成本中标现象???。service.mypm.net
3.2.3项目管理公司资格确认的意义及法理、法律分析项目经理博客
对于代建单位资格的问题,应该提起我们高度的重视.公路建设是我国投入很大的基础建设,从1990年到2003年间,我国投资在公路上的资金就高达2万亿元,仅2003年就高达3715亿元,如此巨大的投入要在代建制度的框架下运转,如何能找到一个好的项目管理公司是重之又重事,从定项之前到最后项目使用单位接收项目,项目管理公司的能力决定了项目是否能达到资金收益最大化.但是遗憾的是我国目前在法律上仍没有给出对项目管理公司的资质如何考核的规定.但是一些地区由于公路项目代建制发展很早很快,无规则可依已经不能满足市场要求.除了符合交通部《公路建设项目法人资格标准(试行)》(交公路发 [2001]583号)的法人资格规定外,如建设部于2004年11月16日颁布实施的《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试行办法》第三规定:项目经理博客
“[企业资质] 项目管理企业应当具有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造价咨询、招标代理等一项或多项资质。项目管理者联盟
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造价咨询、招标代理等企业可以在本企业资质以外申请其他资质。企业申请资质时,其原有工程业绩、技术人员、管理人员、注册资金和办公场所等资质条件可合并考核。”项目管理者联盟
4.结语:项目经理博客
公路建设是我国重要的建设项目,公路项目政府代建制关系到整个公路建设的前途发展.如何让公路建设制度更完整更有效,是我国政府、公路工作者、公路方面专家与学者的共同的课题.坚持公路项目政府代建制,用法律将其作为一项制度保留下来更好的发展与完善应该是必要的.项目管理者联盟 项目管理者联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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