步骤二:会后服务方整理出《需求调研记录》提交给客户方确认;项目管理者联盟
步骤三:如果此主题还有未明确的问题则再次沟通,否则开始下一主题;项目管理者联盟
步骤四:所有需求都沟通清楚后,服务方根据历次《需求调研记录》整理出《客户需求说明书》,提交给客户方确认签字。项目管理者联盟
由于服务方不清楚项目需求,因此需要花较多的时间和精力进行需求调研和需求整理工作。项目管理者联盟
3 案例原型法——服务方和客户方都不清楚项目需求项目管理者联盟
所谓“界面原型法”,是指服务方根据自己所了解的客户需求,向客户方展示曾经的项目案例,描画出项目服务的功能界面后与客户进行交流和沟通,通过“典型案例的交流分享”这一载体,达到双方逐步明确项目需求的一种需求获取的方法。这种方法比较适合于服务方和客户方都不清楚项目需求的情况。service.mypm.net
因为服务方和客户方都不清楚项目需求,因此此时就更需要借助于一定的“载体”来加快对需求的挖掘和双方对需求理解。这种情况下,采用“可视化”的案例原型法,通过交流分享的形式比较可取。项目管理者联盟
这种方法的一般操作步骤是:项目管理者联盟
步骤一:服务方根据其所了解到的需求(如通过合同或与客户交流),采用界面制作工作描画出应用系统的功能界面;项目管理者联盟
步骤二:将应用系统的功能界面提交给客户并与客户沟通,挖掘出新需求或就需求达成理解上的一致;项目管理者联盟
步骤三:服务方就不断获取的需求进行增量式整理,根据新的需求丰富和细化界面原型;项目管理者联盟文章
步骤四:双方经过多次界面原型的交互,服务方最终整理出《客户需求说明书》,提交给客户方确认签字。www.mypm.net
由于服务方和客户方都不清楚项目需求,因此此时需求获取工作将会比较困难,可能导致的风险也比较大。采用这种“界面原型”的方式,能加速项目需求的“浮现”和双方对需求的一致理解,从而减小由于需求问题可能给项目带来的风险。项目管理者联盟
针对这种类型的项目,我们也可以采用下面将要介绍的“可运行原型系统法”,但由于服务方对需求不了解(证明以前缺乏类似项目的开发经验和产品积累),如果开发一个可运行的原型系统,则几乎需要从零开始编写代码,前期投入会很大。
4 可借鉴案例组合法——服务方清楚但客户方不清楚项目需求training.mypm.net
所谓“可借鉴案例组合法”,是指服务方根据合同中规定的基本需求,在以往类似多个项目案例的基础上进行少量修改得出——可借鉴案例组合,通过“案例组合”这一载体,达到彻底挖掘项目需求的一种需求获取的方法。这种方法比较适合于服务方清楚项目需求但客户方不清楚项目需求的情况。talent.mypm.net
这种类型的项目,服务方一般都有类似项目的建设经验,因此可以在以往项目的基础上,快速“构建”出可借鉴案例组合信息内容,然后借助于这一“载体”来加快对需求的挖掘和双方(特别是客户方)对需求的理解。这种情况下,采用“所见即所得”的可借鉴案例组合法比较可取。项目管理论坛
这种方法的一般操作步骤是:talent.mypm.net
步骤一:服务方根据其所了解到的需求(如通过合同或与客户交流),在以往类似多个项目的基础上,快速“构建”出案例组合服务模块;项目管理培训
步骤二:通过向客户演示“案例组合服务模块”,逐步挖掘并让客户确认项目需求;项目管理者联盟文章
步骤三:服务方就不断获取的需求进行增量式整理,根据新的需求丰富可运行原型系统;项目管理者联盟
步骤四:双方经过多次可运行原型系统的交互,服务方最终整理出《客户需求说明书》,提交给客户方确认签字。项目管理者联盟
由于服务方清楚客户的需求(证明以前有类似项目的开发经验和产品积累),但客户方自己不清楚,因此此时开发一个“可借鉴案例组合法”,服务方的投入不会很大,但对于客户理解和确认项目需求非常有利,因此针对这种类型的项目这是一种比较理想的需求获取方式。项目管理者联盟 service.mypm.n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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