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采用量化指标与综合考核指标相结合的方式,这样效果好,操作方便
可以在考核表中确定关键项、重点项和一般项,关键项和重点项可以严格要求,并使其理解。将考核表发给供应商,要求其按考核表自查,频次为每年两次,并提交自查报告,这样采购方可以一年去检查一次就可以了!
主要依据分包合同,但往往会涉及主合同时,需要统一考虑。如果分包内容没有涵盖主合同一些要求,管理起来比较麻烦
一切按合同办事,实事求是。
合同是关键,
建立制度体系
对分包商要从一开始就下功夫治好,不然日后习惯了,什么办法都很难掰过来了,呵呵
根据项目和所处情况 划分重点
主要依据分包合同,但往往会涉及主合同时,需要统一考虑。如果分包内容没有涵盖主合同一些要求,管理起来比较麻烦
按合同、行规执行
实事求是!
回复会员:虚怀先生 回复时间:2011-08-14
按照目前的经验,需要综合考虑和考核分包商,但是不能太多的参与,否则总承包放在那里,我的建议是垂帘听政即可.
只要实事求是就可以了,建立供应商的管理体系,实现绩效考核
建议采用ITSS的质量评价和交付考核标准进行交付考核和质量评级。
这个按常规进行就可以了
按总费用比例进行考核
对分包商考核:第一,资格审查;第二,施工方案审核;第三施工过程中,安全、质量、进度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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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与分包商建立战略伙伴关系,共同考核
只要实事求是就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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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理的制度,要三方知悉 单位 承包单位 和监理方 然后执行力,不能滥用职权、要按照规章制度办事
首先要有个合理的制度,要三方知悉 单位 承包单位 和监理方 然后执行力, 而不是滥用职权 或者不按照规章制度办事
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Engineering Procurement Construction,EPC)模式是目前在项目施工管理中最为普遍一种工程管理模式,工程分包和劳务用工形成了施工管理体制的一些基本特征。合格分包商的引进与过程控制是建设工程的“命脉”。HSE管理如何切中“要害”,做好分包商的管理,是决定项目成效的一个重要环节。笔者结合施工HSE管理的经验,认为实际工作中存在以下几个薄弱环节: 一是资质不足。相当一部分施工承包单位只具备单纯提供劳务的能力,赚取廉价劳动力人工工资。但却超出自身经营范围承揽工程任务,没有什么安全资质,只能被动接受“场外”管理,自身素质和资源配置能力均达不到HSE要求。 二是有名无实,没有能力履行合同。现实当中也有一些分包商能够提供合法有效的资质证明文件,并签下合同,但工程开始时,早已是七包八包,不知又变到了谁名下,更不用说还有什么HSE管理体系之类的东西了,连几个像样的管理人员也凑不起来,只好推出一个,换顶帽子或挂个袖标,就是HSE负责人,实际上有职无权。“负责人”变成了一张招牌,在一些施工承包商那里,干脆就是“障眼法”,打个掩护蒙混过关。 三是对施工承包商的管理评审不严格。虽然很多承包商存在形形色色的问题,但真的问题是我们对分包商的管理评审很难做到严格到位。往往是超前用工,使得不合格的施工承包单位没有任何“关卡”就进入了施工现场。企业职能部门的管理与项目部用工的实际情况总有一个滞后角,计划不如变化快,工程需要是“硬道理”。 现实情况当中,还有一种较为突出的现象是没有引入合法有效的市场竞争机制,“钦定”或“内定”主导了这一级市场的命运,“挂靠”是其通向市场准入的“通行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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