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是一个外包公司,当初来公司的时候,是冲着它是一个不需要到客户方上班的项目而去的,但今年年初,客户不愿意继续签约,所以项目已经结束。前段时间公司从外面找到了一些项目,但需要到客户方去上班,公司的一个员工不愿意去外派的项目,只愿意接受在本公司内的工作,不愿意外派。但公司暗示如果不接受调配,就会有可能有惩罚措施出现,即出警告信和降薪。当初的合同里的确把公司的利益最大化了,即是写明员工必须服从公司的岗位调动安排,包括到客户方工作,否则公司有权发出警告,并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公司会把没有项目的人调到一个叫bench的地方,到bench后,如果一段时间内没有被没派到其它的项目,公司会只发基本工资(原工资的50%左右),在调过去的时候会要求签一个类似接受调岗到bench之类的东西,这项条款并没有明确指出。 <--我的疑问--> 1. 调岗是否必须要得到员工的同意?即是即使是项目结束,员工也可以拒绝公司的安排? 2. 公司是否有权因为员工不同意调岗出警告信,并且不给任何补偿就解除劳动合同? 3.其它的公司是否能调查到员工是否和以前的公司有没有劳动仲裁,会否影响以后的就业?
提问人:王晓鸿 [工程建设指挥部/] 提问时间:2016-11-0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