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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4日至25日,全国治理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座谈会在合肥召开。中央治理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办公室主任、监察部副部长郝明金,省委常委、合肥市委书记孙金龙,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刘春良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上,刘春良代表省委、省政府对会议的召开表示祝贺,并向与会代表介绍了我省省情概况和经济社会发展情况。他说,近年来安徽省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经济社会取得了长足发展,进入了全面转型、跨越发展、厚积薄发、加速崛起的新时期。与此同时,扎实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在严厉惩治腐败的同时,不断加大预防腐败工作力度,努力拓展从源头上防治腐败工作领域,反腐倡廉建设取得新的进展和成效。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开展以来,我们认真贯彻中央的部署和省委、省政府要求,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工作措施,有力有序推进,专项治理工作取得了重要的阶段性成果。一是认真排查调查,通过落实责任,纵向比对、横向核查,认真自查和重点抽查,摸清了项目底数,找准了存在问题;二是切实抓好问题整改,采取“挂牌销号”、分级负责、分类处理、分步实施等措施,初步纠正和整改了一批突出问题;三是整合办案力量,完善协调机制,加大办案力度,集中查处了一批违纪违法案件;四是坚持改革创新,积极推进公共资源交易、项目联合审批、信息公开三个平台建设,着力解决工程建设领域存在的普遍性问题;五是注重标本兼治、惩防并举,扎实推进制度建设,努力建立健全工程建设领域健康有序发展的长效机制。我们将以此次会议的召开为契机,进一步增强做好专项治理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在全面做好排查整改工作的基础上,扎实推进改革创新和制度建设,以更加坚决的态度,更加有力的措施,努力把专项治理工作推向深入,力争在解决重点、难点问题上实现新的突破,在一些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治理上取得新的成效。
孙金龙在讲话中,代表合肥市委、市政府向与会代表介绍了合肥市推进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做法和经验。主要内容包括:创新项目管理办法,实行统一调度;创新政府投资项目审批办法,实行统建统管;创新资金管理办法,实行统管统付;创新土地管理办法,实行集体决策;创新规划审批办法,实行阳光审批;创新招投标办法,实行有效最低价中标制度;创新拆迁安置办法,实行“三榜公示”制度等,在实施中取得了积极效果。
安徽、北京、新疆、青岛、成都等部分省(区、市)、副省级城市作了经验交流发言。来自全国各省(区、市)及副省级城市的纪检监察系统相关负责人参加了会议。(通讯员 杨进 汪志勇)
新闻来源:新闻-媒体
发布时间:2010/7/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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