贯彻科学发展观加强项目经理化建设座谈会在京召开,提出:项目经理职业化建设不能弱化只能强化
本报讯 记者马胜利 通讯员陈立军报道 全国建筑业企业百万工程项目经理都在关注:2月27日后,原由政府行政审批的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将停止使用。在这一新形势下,工程项目管理这支为中国现代化建设作出巨大贡献的队伍,如何贯彻科学发展观,坚持继承与创新相结合,进一步加强项目经理队伍建设,更好地推进项目经理责任制,发挥项目经理的重要作用?中国建筑业协会项目管理委员会于2月24日召开座谈会,提出:加强项目经理职业化建设是建筑业企业永恒的主题,不能弱化只能强化,必须抓紧抓好。
会上,中建协工程项目管理委员会会长、中建协企业经营管理委员会会长、中国建设监理协会会长张青林讲话,中国建筑业协会副会长徐义屏传达会长郑一军关于建立项目经理信用体系的要求,中国建筑业协会副秘书长、工程项目管理委员会秘书长吴涛主持会议。
参加座谈会的有:北京、湖北、上海、江苏、浙江、深圳等地建筑业有关协会负责人和中国铁建、中建总、北京建总、北京住总、深圳建总、江苏华建、中建一局等企业领导人及代表王宗礼、马力、邝培润、田振宇、龚一民、陶昌银、崔一帆、肖营等。
会议充分肯定了工程项目管理制度和项目经理在建设体制改革和工程建设中的重要作用和巨大贡献,认为政府对项目经理由直接管理转向间接管理是一大进步,但在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与项目经理岗位职业制度衔接过程中宣传不够,特别是对文件中“过渡”一词的错误理解,以及政府文件规定施工项目经理必须由建造师担任,使一些人认为项目经理以后不复存在,并将由建造师直接替代;一些媒体也进行了误导,导致认识混乱。特别是5年来项目经理证书停止发放,而建造师证书没有及时跟进,造成断档,给企业经营活动和人才培养造成了困难。会议呼吁有关方面尽快出台可行的相关办法,尽快加强衔接工作。
会议认为:根据中央人才工作会议精神,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实行社会化职业经理人资质考核评价制度,专业技术人才实行执业资格考试制度。这就明确了专业技术人才与企业经营管理人才的培养、管理以及市场准入的严格区别。建设部明确规定:“在全面实行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以后,仍要坚持推行项目经理岗位责任制。”
为此,会议呼吁:为了适应政府对项目经理由直接管理到间接管理的转变,根据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与项目经理岗位职业的不同定位,针对多年来项目管理已形成成熟的体系,项目管理应进一步明确由相关协会加强项目经理职业岗位资格管理。
会议认为:新形势对进一步开展项目经理素质教育和职业化建设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中共中央、国务院、政府主管部门的文件及部委领导的讲话都从政策上为加强和全面开展项目经理素质教育与职业化建设指明了方向。要坚持以人为本,全力推进项目经理素质教育。当前除了鼓励具备条件的原一、二级项目经理参加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认定外,更重要的是加强对原取得资质证书的各类项目经理进行继续教育,对小型项目经理由行业进行统一的上岗前业内培训。推进和建立项目经理职业化建设行业自律管理机制。常抓不懈地做好项目经理培训和继续教育工作。建立健全项目经理岗位职业资质社会化评价体系。有效地利用市场机制把建造师作为行业发展长线,让其自然成熟。项目经理则应顺应市场需求,结合企业实际,由行业协会继续实施岗位职业资质管理,切实落实项目经理责任制,积极推动行业规范自律管理。
会议认为:在加强工程项目经理职业化建设中要注意以下几点:一是建造师执业资格应与项目经理岗位职业管理脱钩。二是保持注册制度的权威性和严肃性。三是项目经理职业化建设工作必须在抓好素质培养、考核评价、行业服务与完善提高上下功夫。
积极探索和建立政府规划监督、行业自律管理、社会培训认定、企业考核认定、市场按需认可的新型项目经理职业化、市场化和社会化的管理机制。
新闻来源:新闻-媒体
发布时间:2008/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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