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郝原良)记者从省人事厅了解到,2006年度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将于11月11、12日进行,考试报名工作从现在起以单位集体报名的形式进行。
★考试科目
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将于11月11、12日进行。考试设建设工程经济、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和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4个科目。其中《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分为房屋建筑、公路、铁路、民航机场、港口与航道、水利水电、电力、矿山、冶炼、石油化工、市政公用、通信与广电、机电安装和装饰装修14个专业类别,考生在报名时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选择其一。
★报考条件
按照要求,凡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专科学历,工作满6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4年;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本科学历,工作满4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3年;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双学士或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3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年;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硕士学位,工作满2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年;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博士学位,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年的人员,可申请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
在2003年12月31日前取得《建筑业企业一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受聘担任工程或工程经济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有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并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0年者,可免考《建设工程经济》和《建设工程项目管理》2个科目,只参加其他2个科目的考试。
一级建造师考试报名原则上以单位集体报名的形式进行。申报人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所在单位按照报考资格对申报人进行考核推荐,连同身份证、学历证原件(免考两个科目的人员,还需同时提供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证书和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原件)报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省直有关厅局、山西建工(集团)总公司、山西路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等部门,审查合格后由主管部门上报省建设厅。省建设厅、省人事考试中心9月12日至14日受理各有关部门报送材料,办理报名手续。报名单位在11月1日至3日,凭单位证明到省人事考试中心领取准考证,11月8日前发放给考生。
新闻来源:新闻-认证
发布时间:2006/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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