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交通强国建设纲要》,进一步推进公路工程建设标准化工作,规范公路工程标准管理,保障人身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促进公路工程技术进步和创新,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工程建设标准化改革发展需要,交通运输部于近日印发《公路工程建设标准管理办法》(简称《办法》),自2020年7月1日起施行。
《办法》是公路工程建设标准管理的总体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等法律法规、《国务院深化标准化改革工作方案》,以及公路交通运输发展形势的要求制定,是对工程建设标准管理规章的完善和补充。
《办法》规定了公路工程建设标准制定程序,即制修订工作需按照编制大纲、征求意见稿、送审稿、报批稿等阶段程序进行。其中,编制大纲、送审稿的审查由公路工程建设标准归口管理部门组织,由主审专家等组成的专家组或公路工程建设行业标准技术委员会承担具体审查工作。征求意见工作由主编单位负责组织。报批稿由公路工程建设标准归口管理部门审核发布。
据悉,根据加快建设交通强国需要和国家标准化改革政策,《办法》确定公路工程涉及的各类标准适用范围,强化公路工程建设标准有效供给,突出强制性标准制定和管理,优化完善推荐性标准体系,鼓励制定地方标准、团体标准和企业标准。
《国务院关于深化标准化改革工作方案》提出,“工程建设强制性国家标准、强制性行业标准和强制性地方标准,按照现有模式管理”。据此,《办法》结合公路领域实际,进一步明确,公路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包括涉及工程质量安全、人身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环境生态安全和可持续发展的技术要求;材料性能、构造物几何尺寸等统一的技术指标;重要的试验、检验、评定、信息技术标准;保障公路网安全运行的统一技术标准;行业需要统一控制的其他公路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标准以外的标准是推荐性标准。
针对公路工程建设新技术层出不穷,《办法》提出了公路工程建设标准的制修订要求。《办法》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政策,适应公路工程技术发展要求。对于涉及的关键技术,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专题研究和测试验证。同时,鼓励积极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和新设备等科技创新成果,推动大数据、物联网、人工智能等先进技术在智慧公路中的应用,但要与国家及行业现行有关强制性标准协调一致。
为切实服务技术管理人员,《办法》明确强制性标准应免费向社会公开,推动推荐性标准免费公开,鼓励团体标准、企业标准公开。公路工程建设标准发布后,标准归口管理单位、标准编制单位、标准化协会等单位,应当依法组织开展标准的宣贯、培训、释义等工作。此外,为促进国际交流推动国际标准化工作,《办法》鼓励相关单位和个人参与制定国际标准和互认标准、组织标准对外合作交流及推动中外标准转化运用。
(本报综合报道)
新闻来源:新闻-媒体
发布时间:2020/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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