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管理者论坛规约 2002年10月 n 项目管理者论坛 n 论坛参与者 n 项目管理者联盟 n 论坛坛主 n 论坛版主 n 论坛注册会员 n 论坛帖子 n 注册会员奖励与惩罚 n 关于本规约 项目管理者论坛 项目管理者论坛(URLhttp://www.mypm.net/bbs/mboard.asp)是项目管理者联盟下属项目管理专业门户(URLhttp://www.mypm.net)的网上交流栏目,项目管理者论坛向所有对项目管理有兴趣的网友提供项目管理相关主题的自由交流环境和平台。 论坛参与者 项目管理者论坛的参与者包括以下四类: l 项目管理者联盟:项目管理者论坛的所有者 l 论坛坛主:项目管理者论坛的最高管理者 l 论坛版主:项目管理者论坛各版面的负责人 l 注册会员:项目管理者论坛的注册会员,论坛坛主和论坛版主也必须同时是论坛的注册会员。 项目管理者论坛的四类参与者相成以下一个组织体系: 项目管理者联盟 || 论坛坛主 || ||-----------------|| ------------------|| 论坛版主A 论坛版主B ……….. || ||----------- --||---------------|| 会员A会员B会员C会员D…… 项目管理者联盟 项目管理者论坛是项目管理者联盟所有者。项目管理者联盟指定相关人员(论坛坛主)对论坛进行组织和管理,联盟同时负责对论坛管理者的管理活动进行监督。关于项目项目管理者联盟的更多介绍请参见《项目管理者联盟介绍》。 论坛坛主 项目管理者论坛坛主是由项目管理者联盟直接任命的项目管理者论坛的最高管理者,目前坛主是:易风和Martin两位。 l 论坛坛主的产生 论坛坛主由联盟直接任命,不可申请。 l 论坛坛主的职责 1. 负责论坛的一般性管理设置,包括界面管理,使用管理,公告管理等。 2. 负责论坛版面的组织,建立,合并,撤消。 3. 负责论坛制度与规约的建立。 4. 负责论坛注册会员的管理。 5. 负责论坛版主的申请,审察,批准,考核,撤消。 论坛版主 论坛版主是各项目管理者版面的负责人,对版面内主题具有管理权。 l 论坛版主的产生 论坛版主由项目管理者论坛注册会员向论坛坛主提交申请,由论坛坛主对版主进行审察,审察通过后予以任命。 1. 论坛版主的申请以《项目管理者论坛版主申请书》的形式向坛主提交,《申请书》必须包含以下内容:论坛注册用户名,姓名,年龄,性别,城市/省份,工作单位,联系地址,邮编,电话,电子邮件,教育经历,工作经历,项目经验,申请版面,版面发展计划。 2. 论坛坛主在接到版主申请的一周内,给予申请会员答复:通过,不通过,留待审察。 l 论坛版主的职责 1. 负责本版面讨论主题的组织。 2. 定期(至少每周两次)登录论坛,定期在本版面发帖(至少每周两篇),发起和引导版面的讨论。 3. 定期对本版面主题的管理(每周两次),将与版面主题无关、过期的帖子删除或移动,将重要的或热门的帖子固定。 4. 负责本版面精华区的管理,定期(至少每周一次)将版面的优秀主题添加到精华区。 5. 定期本版面发帖会员的管理(每周一次),禁止不符合论坛制度规约的会员发帖。 l 论坛版主的考核 因为论坛版主是繁荣论坛的主要力量,是论坛主题讨论的组织者和管理者,论坛版主工作的好坏对论坛的发展至关重要,所以本规约建立对论坛版主的考核机制。 对论坛版主的考核点包括版主有否按照版主职责: 1. 是否定期登陆论坛 2. 是否在定期本版面积极发帖 3. 是否定期对精华区进行管理 4. 是否定期对版面帖子进行积极管理 5. 是否定期对本版发帖会员进行积极管理 论坛版主的考核由论坛坛主经常性进行。如果论坛坛主在论坛管理中,发现版主工作没有符合考核要求,则坛主有权对版主提出警示。在警示后的观察期内,版主仍旧没有达到考核要求,坛主有权取消版主资格。 论坛注册会员 注册会员是项目管理者论坛的主要参与者,论坛坛主和论坛版主也是注册会员。注册会员可以在论坛进行自由发帖,以及使用其他论坛注册会员功能。 l 注册会员的产生 所有网友都可以在项目管理者论坛注册,注册后成为论坛的注册会员。在论坛中,以注册会员名识别不同的网友(也叫ID)。 网友在注册时必须提供注册会员名,论坛登陆密码,以及Email。建议提供地理位置等其他信息。 l 注册会员的权利 1. 注册会员有在项目管理者论坛各版面自由浏览帖子的权利。 2. 注册会员有在项目管理者论坛各版面自由发表帖子的权利。 (会员通讯录版除外,只有经验值达到50点的会员才能进行该版面看帖和发帖) 3. 注册会员有修改自己发表的帖子的权利。 4. 注册会员有使用论坛特设功能的权利,包括:在线聊天,短信息,搜索等。 5. 注册会员有申请成为论坛版主的权利。 论坛帖子 论坛帖子是的论坛最小组成单元,包括原帖,投票和回帖(本文其他地方同)。对注册会员所有发布在项目管理者论坛的帖子,有以下约束规定,以及说明。 1. 注册会员不允许在论坛发布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现行法律法规的帖子。 2. 注册会员在不允许在论坛发布侮辱或漫骂他人,及其他有损他人人格的帖子。 3. 注册会员不允许通过论坛的在线聊天和短信息功能向其他注册会员发布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现行法律法规的信息。 4. 注册会员不允许在论坛发布单纯以商业宣传为目的的帖子。 5. 论坛对原创帖子有自由引用、修改、宣传等权利,但发表人可以向论坛主张对其原创帖子的拥有著作权。 6. 注册会员在论坛所发帖子只代表注册会员本人的观点,与项目管理者论坛以及项目管理者联盟无关。 注册会员奖励与惩罚 项目管理者论坛注册会员,包括论坛坛主和论坛版主是项目管理者论坛的重要参与者。项目管理者联盟在推出面向网友的项目管理服务时,将优先考虑论坛的注册会员。这些服务包括:培训,沙龙,资料,杂志,书籍,其他等 项目管理者论坛注册会员必须遵守本《规约》的各项规定。项目管理者论坛的版主和坛主有权依据各自的职责范围对违反《规约》的注册会员取消注册会员资格。 关于本《规约》 本《项目管理者论坛规约》由项目管理者论坛坛主易风制定,由易风负责解释并监督执行,由项目管理者联盟负责监督。 项目管理者联盟 易风:yifeng@mypm.net 2002年10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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