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新颖的评标办法:排位法 实施招投标制度和政府采购制度以来,通常采用的评标办法主要有经评审的最低价法、综合评标法和性价比法等。笔者认为,历经几年的实践应用以后,上述评标办法渐渐暴露出一些缺陷,容易因人为因素影响评标结果的公正性,应该寻找更加科学规范的评标办法,来改变目前存在的不理想状况。这不仅需要完善的法律法规体系作支撑,还需要从评标系统设计上有所突破。只有实现评标办法的标准化和规范化,才能有效抵消人为因素对评标活动的负面影响,确保评标结果的公正性。抱着创新评标理念的良好愿望和出发点,凭借多年评标实践积累的经验,本文向大家推荐一种根据数理统计和数学模型原理设计,名叫“排位法”的新颖评标办法。 一、评标数学模型的建立 首先对以投标报价P为纵坐标、综合因素加权评价结果F为横坐标所建立起来的直角坐标系进行观察,如示意图1(定义F小为好)。 由示意图1不难看出:在纵坐标,当P趋向原点O时,所表示的投标报价越具有竞争力;在横坐标,当F趋向原点O时,所表示的综合因素加权评价结果越好。当考虑纵横两坐标的综合作用结果时,则有△pOf的面积越小,意味着评标结果越好。换言之,我们可以用数值pf来表示评标结果,其乘积越小,评标结果越好。于是S=PF即是我们用来表述评标结果优劣的数学模型 二、如何求取F值 在S=PF数学模型中,P值为投标人投标报价,开标后即为已知数目,于是如何求取综合因素加权评价结果F值将成为本评标方法讨论的关键所在。 为了科学、合理和标准化求取综合因素加权评价结果F值,设定如下标准规则: 1.评委对评标因素的比较评价,不需要直接打分,而是按降优次序分别给各投标人的同一评标因素依次排出档次位置。即用数字1、2、3、4……f来表示同一评标因素中,评委给出各投标人按降优次序评定的档次“排位”。 2.视评定的实际情况,档次排位允许并列或空隔。当遇到投标人某评标因素资料空缺时,按该因素最末位档次排位。 3.各评标因素分别用f下标a、b、c、d……n来表示,评委分别用f上标l、2、3、4……u来表示,与各评标因素a、b、c、d、……n相对应的因素权重分别用λa 、λb、λc 、λd ……λn来表示。 4.定义综合因素加权评价结果F=∑1/λn 通过评委评定投标人投标因素的档次位置,可以计算出某投标人投标的综合因素加权评价结果,从而能够用数学模型S=PF来判别评标结果的优劣。 对P值和F值而言,需要视实际情况确定一个取值范围。这是因为如果P值太大或者太小,说明投标价格可能超出采购上限控制价或者低于投标成本价;而F值太大则说明投标与采购期望过度偏离。在实际应用中,确定好P值和F值的适宜范围,对于避免出现评标结果与目标期望相违背的情况有着极其重要的意义。 三、应用示例及其分析判断 某电梯公开招标采购项目,有四家投标人参加投标。评标主要从投标报价、设备配置与性能、售后服务、投标人业绩信誉等四大方面的内容进行评定。评标因素及评委评定给出的各因素降优次序档次排位计算结果如表1所示。 由计算结果容易做出分析判断,投标人A的F值为355.O,是四个投标人中最低值,评价结果最好,加之投标报价61.2万元是投标报价中最低者,所以S值21726.0也是最低值。 从示意图2看出,斜线1与纵坐标和横坐标的交点都距原点O最近,属于物美价廉型,是评标结果中最理想的状态。报价次低的投标人B,因F值为380.0属于次高值,计算出的S值23560.0也属于次高值,排第三位。报价63.9万元的投标人C是四个投标人中报价最高值,但因其P值356.7属于次低,计算出的S值22793.1位于次低值。从示意图2看出,斜线3与纵坐标的交点虽距离原点O最远,但尚在上限控制价65.0万元之下,而与横坐标的交点离原点O稍远于斜线1,属于物有所值型,其评标结果处干可接受的状态。第四位投标人D,投标报价62.5万元是次高值,加上其F值381.7为最高值,所针算出的S值23856.3是最高值,评标结果不能接受。 分析判断结抡:投标人A的评标结果最好,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投标人C的评标结果为次之,推荐为第二中标候选人。 四、排位法与其他评标办法根本区别的三个特点 1.排位法与其他评标办法相比,特点之一是它的简单性。在排位法中,制定评标办法简单得只需考虑设置评标因素和相应的权重即可。而其他评标办法诸如综合评估法,就不只是考虑设置评标因素和相应的权重那么简单了,它还必须同时给评标因素考虑设置合理的分值。至于何为合理分值?更不是件轻松的事情。因为因素分值设定根本没有标准可循,完全由采购人依照自己的采购愿望专门设计。正因为如此,常见的评标办法才总是五花八门、花样繁多,并且还时常带有倾向性的成份(不管是有意还是无意),容易给心术不正者可乘之机,使评标结果染上人为色彩,公正性大打折扣,并因此常常遭到质疑投诉。 2.排位法与其他评标办法相比,特点之二是它的标准化和规范化。如果采用排位法,则完全不用担心出现上述的倾向性问题。因为排位法的标准化和规范化规则,容不得人为的刻意安排,根本不存在什么倾向性。 3.排位法与其他评标办法相比,特点之三是它的科学性和公正性。无论什么项目,评委开展评标活动就像在实验室里做实验一样,用拿手的鉴别排位利器去寻找说话证据,然后再用数学模型和数理统计方法进行计算,评标结果由数据说了算,从而增加了科学性和公正性的含量。 五、结束语 与法律法规体系的建立完善和贯彻实施情况相比,改进完善评标办法的研究工作步伐明显落后。随着招投标领域反腐倡廉呼声的日渐高涨,改进完善评标办法的研究工作对改变招投标领域目前不理想的状况有着极其重要的意义。这项工作,应该加快步伐,迎头赶上。对于改进完善评标办法的方向和要求,我们认为既要符合国情,富有自己的特色,又应该标新立异,具有创新精神,做到简便、科学、公正兼备,有利于实现标准化和规范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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