飞花公司的董总了解了CRM这么多实用的功能欣喜不已,但是,其还有一个担心,就是合同的管制问题。他担心的合同不是说销售定单,而是指他们公司,在每年处,会跟客户签一个合同,规定年销售数量与金额,当客户一年达到一定的金额或者数量时,年底会给予一定程度的价格折让或者下一年的单价给予一定的折扣,这就是俗称的“一揽子合同”。 另外,其他的客户在下定单前,有些也会签定合同,指明产品的交货方式、校验标准、违约条款等等,这些合同的管控,CRM又能起到什么作用呢? 一、“一揽子合同”管理,安全有保障。 由于现在市场产品价格逐渐升高,客户为了节省成本,日趋采用“一揽子合同”,即和某一供应商建立长期的供货关系,这个供应商允许只要购买者需要购买时,供应商就会按原定的价格条件及时供货。 现在企业作为他们客户的供应商,在“一揽子合同”管理中,有如下要求: 1、要能够自动统计这一揽子合同所对应的销售定单数量,并及时提醒用户余额等信息。 CRM实现: CRM系统可以把一揽子合同跟销售定单关联起来,并根据客户定单的数量,自动冲减一揽子合同的 余额,并在每在销售定单中实时显示,以提示用户,最新的余额信息。 2、若年度合同数量或者金额时达到或者不足时,自动计算相应的影响金额。 CRM实现: 如跟客户约定,当客户年下单量达到500万时,所销售的全部产品给予9.5折扣的优惠。若客户的年销售额达到600万时,系统要能够自动计算折扣的金额,然后根据用户的需要,生成相应的单据(直接付现金给客户还是在后期的订单中冲减应收款项目)。 二、合同转销售定单,方便有效。 除了上述所讲的一揽子合同以外,还要一种合同,规定了某类产品的交付方式,处理方法,付款情况,甚至具体产品的价格等等。 如企业有家客户,在年底要跟企业签定合同,规定这产品外包装方式、交付方式、质量检验标准等等情况,跟一揽子合同的区别,就是其没有规定具体产品的数量与金额,而不会影响销售价款。其主要是一些产品的规范问题。 CRM对此,一般有两种处理方式: 一是在产品基本信息中定义相关的处理方法,但是,有时,某些条款不是产品的供应,而是客户的个性需求,如同一个产品,两个客户针对其的包装方式可能不同,一个需要普通包装,一个需要彩盒包装。则此时更适合的做法是在销售定单出直接注明。但是,销售员开单时有可能忘掉,那该如何改进呢? CRM可以根据合同直接产生销售定单,如此的话,合同的相关条款可以直接反映到定单中去,从而防止因认为的疏忽而导致的销售定单错误,提高销售定单的准确率。 查看全文 http://www.zbintel.com/wz/1123222.ht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