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正在实施的一个项目,采用的合同范本是『CONDITION OF CONTRACT FOR PLANT AND DESIGN-BUILT』(1999版)招标文件中有一个附件『BREAKDOWN OF CONTRACT PRICE』,要求递交一个有关工程因素的费用分解表,包括现场人员(主要人员和其它人员)的月度人工成本、可补偿的费用支出。该附件的目的是用来计算额外工作的费用补偿。我们在投标时,由于某种原因没有提交该表格。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因业主的原因使得我们的工期受到延误,为此我们想提出索赔申诉,可是在计算索赔费用时却找不到计算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