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建筑公司 二零零四年十一月三十日 目 录 一、建筑工程企业安全生产 - 1 - 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 12 - 三、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 16 - 四、安全生产资金保障制度 - 60 - 五、安全生产管理机构 - 63 - 六、安全培训计划及考核 - 71 - 七、工伤保险、工程意外伤害保险 - 74 - 八、塔式起重机检测 - 138 - 九、职业病危害防治措施 - 140 - 十、重大危险源控制措施 - 144 - 十一、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 149 - 一、建筑工程企业安全生产 许可证申请表 申请编号: 受理编号: 申请时间: 受理时间: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申请表 企业名称:北京市****建筑公司 填报日期:2004年11 月30日 申请类别:首次申请[√] 延期申请[ ]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制 企业法定代表人声明 本人***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码)郑重声明,本企业填报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申请表》及附件材料的全部内容是真实的,无任何隐瞒和欺骗行为。本企业此次申请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如有隐瞒情况和提供虚假材料以及其他违法行为,本企业和本人愿意接受建设主管部门及其他有关部门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给予的处罚。 企业法人代表: (企业公章) (签名) 2004年*月*日 一、企业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 北京市****公司 注册地址(邮编) 北京市**** (** ) 营业执照注册号 1102231653902 经济类型 ** 设立时间 ** 联系电话 ** 传真电话 ** 电子邮箱 ** 职工年平均人数 **人 资质类别及等级(已办理资质的填写) 主项资质 ** 增项资质 资质证书编号 ** 二、企业主要负责人简况 法定代表人 姓名 ** 性别 ** 最高学历 ** 职务 ** 职称 ** 专 业 ** 固定电话 移动电话 **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发证单位 北京市建设委员会 发证时间 ** 证书编号 京建安A(2004) ** 证书有效期 ** 经 理 姓名 ** 性别 ** 最高学历 ** 职务 ** 职称 ** 专 业 ** 固定电话 移动电话 **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发证单位 北京市建设委员会 发证时间 ** 证书编号 京建安A(2004) ** 证书有效期 ** 分管安全生产副经理 姓名 ** 性别 ** 最高学历 ** 职务 ** 职称 ** 专 业 ** 固定电话 ** 移动电话 **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发证单位 北京市建设委员会 发证时间 ** 证书编号 京建安A(2004) ** 证书有效期 ** 三、项目负责人简况 序号 姓名 级别 专业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情况 发证单位 发证时间 证书编号 证书有效期 1 ** ** ** ** ** ** ** 2 ** ** ** ** ** ** ** 3 ** ** ** ** ** ** ** 4 ** ** ** ** ** ** ** 5 ** ** ** ** ** ** ** 6 ** ** ** ** ** ** ** 7 ** ** ** ** ** ** ** 8 ** ** ** ** ** ** ** 9 ** ** ** ** ** ** ** 10 ** ** ** ** ** ** ** 11 ** ** ** ** ** ** ** 四、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简况 安全管理机构负责人 姓名 ** 性别 ** 最高学历 ** 职务 ** 职称 ** 专 业 ** 固定电话 ** 移动电话 **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发证单位 北京市建设委员会 发证时间 ** 证书编号 京建安A(2004)** 证书有效期 **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序号 姓名 专业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情况 发证单位 发证时间 证书编号 证书有效期 1 ** ** ** ** ** ** 2 ** ** ** ** ** ** 3 ** ** ** ** ** ** 4 ** ** ** ** ** ** 5 ** ** ** ** ** ** 6 ** ** ** ** ** ** 注:本表应包含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人员和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管理人员。 五、特种作业人员简况 序号 姓名 工种 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 发证单位 发证时间 证书编号 证书有效期 1 ** ** 北京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 ** ** 2 ** ** 北京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 ** ** 3 ** ** ** ** ** ** 4 ** ** ** ** ** ** 5 ** ** ** ** ** ** 6 ** ** ** ** ** ** 7 ** ** ** ** ** ** 8 ** ** ** ** ** ** 9 ** ** ** ** ** ** 10 ** ** ** ** ** ** 11 ** ** ** ** ** ** 12 ** ** ** ** ** ** 13 ** ** ** ** ** ** 14 ** ** ** ** ** ** 15 ** ** ** ** ** ** 16 ** ** ** ** ** ** 17 ** ** ** ** ** ** 18 ** ** ** ** ** ** 19 ** ** ** ** ** ** 20 ** ** ** ** ** ** 21 ** ** ** ** ** ** 22 ** ** ** ** ** ** 23 ** ** ** ** ** ** 24 ** ** ** ** ** ** 25 ** ** ** ** ** ** 26 ** ** ** ** ** ** 27 ** ** ** ** ** ** 28 ** ** ** ** ** ** 29 ** ** ** ** ** ** 30 ** ** ** ** ** ** 31 ** ** ** ** ** ** 32 ** ** ** ** ** ** 33 ** ** ** ** ** ** 34 ** ** ** ** ** ** 35 ** ** ** ** ** ** 36 ** ** ** ** ** ** 37 ** ** ** ** ** ** 38 ** ** ** ** ** ** 39 ** ** ** ** ** ** 40 ** ** ** ** ** ** 41 ** ** ** ** ** ** 42 ** ** ** ** ** ** 43 ** ** ** ** ** ** 44 ** ** ** ** ** ** 45 ** ** ** ** ** ** 46 ** ** ** ** ** ** 47 ** ** ** ** ** ** 48 ** ** ** ** ** ** (注:特殊工种包括:电工、焊工、架子工(登高工)、司炉工、爆破工、机械操作工、起重工、塔吊司机及指挥人员、人货两用电梯司机、企业内部机动车驾驶等。) 六、安全生产许可证审批情况 承办司局或处室意见 负责人签字: (公章) 年 月 日 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审批意见 负责人签字: (公章) 年 月 日 安全生产许可证正本、副本载明的内容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 经济类型 主要负责人 发证日期 证书编号 证书有效期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许可范围 建筑施工 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本复印件) **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 ** 三、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责任制、规章制度及操作规程) 各级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法定代表人 1、做为公司法定代表人,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者,对本公司安全生产负全面领导责任。 2、贯彻执行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法规,掌握公司安全生产动态。每半年组织董事会研究安全生产工作,决策公司安全生产工作的方针和目标。 在研究制定公司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的同时,研究制定安全生产工作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 3、建立健全公司安全生产保证体系,领导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支持安全生产管理部门的工作,赋予安全生产管理部门管理权力,定期听取全生产工作汇报。 二、经理 1、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法规,掌握本企业安全生产动态。每季度研究本企业安全生产工作,制定本企业安全生产方针和目标,领导本企业安全生产活动,作为本企业安全的第一责任者,对本企业安全生产负全面领导责任。 2、领导制定和实施本企业中、长期整体规划和年度生产经营工作计划的同时,制定和实施本企业中、长期安全生产规划和年度的安全生产工作计划。 3、建立健全本企业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制,明确考核指标,组织本企业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工作,并将安全生产考核指标与经济承包指标挂钩,实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度。 4、领导本企业安全生产委员会,健全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并将安全生产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严格执行企业领导安全值班制度。 5、建立健全本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配备足够的监督管理力量,完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手段,并将安全生产综合管理与监督的经费列入企业财务预算。 6、健全和完善本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奖惩办法,保证企业安全生产工作有计划、有目标、有检查、有考核、有奖罚。 7、本企业发生伤亡事故后,要亲临事故现场,组织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研究制定防范措施并组织实施。 三、安全生产副经理 1、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法规,掌握本企业安全生产动态,协助法定代表人落实本企业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对本企业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2、组织实施本企业中、长期整体规划和年度期生产经营工作计划的同时,组织实施安全生产工作计划,组织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3、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的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生产工作。 4、参与编制或审批施工组织设计,重点工程、特殊复杂工程及专业性工程项目施工方案时,审核安全技术管理措施,制定本企业安全技术措施经费的使用计划。 5、领导组织本企业安全生产活动和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领导组织本企业外省市施工队伍的审查与安全生产培训教育、考核工作。 6、领导本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开展工作,每月召开安全生产例会,研究企业安全生产工作,领导组织本企业安全生产检查工作,及时解决生产过程中的安全生产问题。 7、本企业发生伤亡事故后,要亲临事故现场,领导组织因工伤亡事故调查、分析和处理过程中的具体工作。 四、总工程师 1、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法规,协助本企业法定代表人做好安全生产方面的技术领导工作,对本企业安全生产工作负技术责任。 2、在组织编制或审批施工组织设计以及重点工程、特殊复杂工程或专业性工程项目施工方案时,同时审查安全技术措施。 3、领导本企业安全技术攻关活动,确定企业职业安全卫生研究项目,并组织鉴定验收。 4、对本企业使用的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从技术上负责,组织审查其使用和实施过程中的安全性,组织编制或审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安全生产技术交底。 5、参与本企业伤亡事故的调查分析工作,从技术上分析事故原因,制定防范措施。 五、总会计师 1、组织落实公司财务工作的安全生产责任制,认真执行安全生产奖惩规定。 2、组织编制年度财务计划的同时,审批安全技术措施经费使用计划,保证经费到位。 3、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市有关劳动保护用品的规定和防暑降温经费的使用标准,并按规定负责审批购置的劳动保护用品经费。 六、项目经理 1、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法规,落实企业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结合项目工程的特点及施工生产全过程,组织制定本项目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做为项目工程安全生产第一责任者,对本项目工程的安全生产负全面领导责任。 2、在组织项目工程管理体系时,必须根据项目工程特点,在施面积和参与生产的人员数量,成立安全生产委员会或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明确本项目工程专(兼)职安全专业监督管理人员,支持、指导安全专业监督管理人员工作,不得干扰或阻挠安全专业监督管理人员行使职权。 3、专职安全员的配备: (1) 各项目部专职安全员的配备: 2万平方米以下1人;2-5万平米2人;5-10万平方米3人;10万平方米以上设安全管理机构。(建筑工程) (2) 分包单位安全员的配备:人员超过50人的,必须配备专职安全员。 4、在组织项目工程施工前,必须明确各专业管理部门和关键岗位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考核指标和考核办法,定期组织实施考核,项目工程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考核要与经济效益挂钩。 5、健全完善用工管理制度,适时对组织施工生产人员上岗前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变换工种以及工伤复工前的安全生产教育,保证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教育不少于24学时,并保证施工人员的劳动保护用品。 6、组织落实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中的安全技术措施,组织并监督项目工程中安全技术交底和设施设备验收制度的实行。 7、领导组织本项目定期的安全生产检查,及时组织相关人员消除事故隐患,对上级安全生产检查中提出的事故隐患和管理存在有问题,应定人、定时间、定措施予以解决,并按时将解决情况向上级反馈。 8、领导组织本项目文明施工管理,贯彻落实北京市文明安全施工管理标准,公司职业健康安全目标和国家有关环境保护工作规定。 9、本项目发生伤亡事故时,必须做到迅速抢救伤员,妥善保护现场,及时向上级报告事故情况,并配合有关部门进行事故调查,认真落实防范措施。 七、工长 1、认真执行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法规,严格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对所负责承担的施工项目的安全生产负直接责任,不违章指挥,制止冒险作业。 2、对所管的施工现场环境安全和一切安全防护设施的完整、齐全、有效是否符合安全要求负有直接责任。 3、组织并督促技术人员做好书面安全技术交底,并做好记录和签字工作,遇有生产与安全发生矛盾时,生产必须服从安全。 4、领导所属班组搞好安全生产,组织班组学习安全操作规程,并检查执行情况。教育工人不违章作业和冒险蛮干,正确使用防护用品。 5、经常进行安全检查,及时纠正工人违章作业,认真消除事故隐患。 6、发生伤亡事故要保护现场并立即上报。 7、有权拒绝不科学、不安全、不卫生的生产指令。 八、技术员 1、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法规,落实企业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结合项目工程特点、主持项目工程安全技术交底工作,作为项目工程技术负责人,对本项目安全生产负技术管理责任。 2、参加或组织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的同时,制定安全技术措施,并保证其可行性和针对性,随时检查、监督、落实。 3、主持制定技术措施计划和季节性施工方案的同时,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并监督执行,及时解决执行中出现的问题。 4、项目工程应用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时要及时上报,经上级批准后方可实施,同时要组织操作人员进行相应的安全技术培训,编制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和安全操作规程,并进行监督。 5、主持安全防护设施设备的验收工作,并做出结论性意见,严格控制不符合安全要求的设施设备进入施工现场投入使用。 6、参加本项目安全生产检查,对施工中存在的不安全因素,从技术方面提出整改意见,消除隐患,配合参加伤亡事故和未遂事故的调查,从技术上分析事故原因,提出防范措施。 九、工程质检员 1、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法规,落实企业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结合项目工程特点、对本项目安全生产负协查管理责任。 2、对施工现场环境安全和一切安全防护设施的完整、齐全、有效是否符合安全要求负监督责任。 3、日常工作检查时,及时纠正工人违章作业,认真消除事故隐患。 4、发生伤亡事故要保护现场并立即上报。 5、有权拒绝不科学、不安全、不卫生的生产指令。 十、安全员 1、贯彻执行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法规,宣传贯彻企业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2、协助领导组织本企业安全生产活动,宣传安全生产法规,提高全体施工生产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 3、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检查中,遇有发现重大事故隐患或违章指挥、违章作业时,有权制止违章,停止施工作业,或勒令违章人员撤出施工区域。遇有重大险情时,有权指挥危险区域内的人员撤离现场,并及时向上级报告。 4、有权对进入施工现场的单位或个人进行监督检查,发现不符合安全管理规定的应立即予以纠正。 5、参加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的会审,对其中的安全技术措施签属意见,由编制人负责修改,并对安全技术措施的执行情况监督检查。 6、参加生产例会,掌握施工生产信息,预防、预测事故发生的可能性,提出防范建议,参加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 7、参加暂设电气工程的设计和验收,提出具体意见,并监督执行。 8、参加各种脚手架的安装验收,及时发现问题。监督有关部门和人员落实解决。 9、审核鉴定专控劳动保护用品,并监督使用情况。 10、参加伤亡事故的调查,进行事故统计、分析,按规定及时上报,对伤亡事故和未遂事故的责任者提出处理意见。 十一、班组长 1、认真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及安全操作规程,合理安排班组人员工作,对本班组人员在生产中的安全和健康负责。 2、经常组织班组人员学习安全操作规程,督促班组人员正确使用个人劳保用品,不断提高自保能力。 3、认真落实安全技术交底,做好班前讲话,不违章指挥,冒险蛮干。 4、经常检查班组作业现场安全生产状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并上报有关领导。 5、认真做好新工人的岗位教育。 6、发生因工伤亡及未遂事故,保护好现场,立即上报有关领导。 各职能系统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生产管理 1、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在编制年、季、月生产计划时,应保障安全与生产工作协调一致,组织均衡生产。 2、对于改善劳动条件,以及为施工生产提供安全防护设施设备的工作项目,应做为正式工序,纳入生产计划优先安排。 3、检查生产计划实施情况的同时,要检查安全防护设施设备是否按照生产工序正常施工,并检查施工现场管理是否符合文明安全工地标准。 4、在生产与安全发生矛盾时,生产应服从安全工作的需要,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组织生产。 二、技术 1、认真贯彻执行安全技术规范和安全操作规程,保障在施工生产中的安全技术措施的制定与实施。 2、在编制和审查施工组织设计或方案的过程中,应在每个环节都贯穿安全技术措施,对确定的施工方案,要检查实施过程。遇有方案变更,应及时组织修定。 3、在检查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实施情况时,要同时检查安全技术措施的实施情况。对施工中涉及安全方面的技术性问题,应及时提出解决办法。 4、对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应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和安全操作规程。 5、对改善劳动条件,减轻笨重体力劳动、消除噪声等职业安全卫生的技术治理进行研究解决。 6、参与伤亡事故和未遂事故中技术性问题的调查,分析事故原因,从技术上提出防范措施。 三、安全生产管理 1、贯彻执行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法规,宣传贯彻企业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2、制定定期安全生产工作计划和方针目标,并负责贯彻实施。 3、协助领导研究企业安全动态,组织调查研究活动,编制研究报告,制定或修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负责审查本企业制定的安全操作规程,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4、协助领导组织本企业安全生产活动,宣传安全生产法规,提高全体施工生产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 5、组织本企业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工作,定期对各单位主管生产的负责人、项目经理、外省市施工队伍负责人和外省市施工队伍务工人员进行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和考核。组织违章人员学习班,负责审查特种作业人员培训教育和持证上岗负责组织复工和转岗人员的安全教育。 6、建立定期安全检查制度。公司每季度组织一次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检查,公司所属各单位、施工现场每半月组织一次安全生产检查。 7、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检查中,遇有发现重大事故隐患或违章指挥、违章作业时,有权制止违章,停止施工作业,或勒令违章人员撤出施工区域。遇有重大险情时,有权指挥危险区域内的人员撤离现场,并及时向上级报告。 8、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人员,有权随时进入 所辖范围内的施工现场进行检查,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拒绝接受检查,检查人员发现事故隐患均应签发“隐患通知单”,并由受检查单位项目负责人签字确认,组织整改,按时限要求及时反馈整改情况。 9、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人员有权对进入施工现场的单位或个人进行监督检查,发现不符合安全管理规定的应立即予以纠正。 10、参加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的会审,对其中的安全技术措施签属意见,由编制人负责修改,并对安全技术措施的执行情况监督检查。 11、参加生产例会,掌握施工生产信息,预防、预测事故发生的可能性,提出防范建议,参加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 12、参加各种脚手架的安装验收,及时发现问题。监督有关部门和人员落实解决。 13、审核鉴定专控劳动保护用品,并监督使用情况。 14、参加伤亡事故的调查,进行事故统计、分析,按规定及时上报,对伤亡事故和未遂事故的责任者提出处理意见。 四、机械动力 1、对机、电、起重设备、锅炉压力容器及自制机械设施的安全运行负责,按照安全技术规范进行经常性检查,并监督各种设备的维修、保养管理工作。 机械设备的租赁,要建立安全管理制度,确保租赁设备完好、安全可靠。 2、对新购进的机械、锅炉、受压容器及及大修、维修、外租回厂后的设备应严格检查和把关,新购进的要有完整的技术资料及出厂和合格证,使用前制定安全操作规程,组织专业培训,向有关人员交底并进行鉴定验收。 3、参加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的会审,提出涉及机械安全的具体意见,同时负责监督实施。 4、参与机械设备伤亡事故及未遂事故的调查,分析事故原因,提出处理意见,制定防范措施。 五、劳务管理 1、对外省、市施工队伍进行定期的教育考核,将安全技术知识列为务工人员培训、考核的内容之一,对新进场的务工人员组织入场教育和资格审查,保证提供的劳务人员具有一定的安全生产素质。 2、严格执行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的有关规定,适时组织特种作业人员参加北京市的培训取证工作。 3、认真落实劳动保护的法律规定,严格执行有关务工人员的劳动保护待遇,并监督实施情况。 4、参与伤亡事故的调查,从用工方面分析事故原因,提出防范措施,并认真执行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意见。 六、劳动人事 1、根据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及企业实际,配备具有一定文化程度、技术和实践经验的安全干部,保证安全干部的素质。 2、组织对新调入、转业的工人及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工作。 3、按照上级有关规定,负责审查安全管理人员资格有权向主管领导建议调整和补充安全监督管理人员。 4、参与伤亡事故的调查,认真执行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意见。 七、教育 1、组织与施工生产有关的学习班时,要安排安全生产教育课程。 2、各企业主办各类专业学校,要设置劳动保护课程 (课时不少于总课时的1-2%)。 3、将安全教育纳入职工教育计划,负责组织职工的安全技术培训和教育。 八、保卫消防 1、贯彻执行上级有关消防保卫的法规、规程,协助领导做好消防保卫工作。 2、制定年、季消防保卫工作计划和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参加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的审批,提出具体建议并监督实施。 3、经常对职工进行消防安全教育,会同有关部门对特种作业人员进行消防安全教育考核工作。负责对冬季取暖炉的安装、使用负责监督检查,防止煤气中毒。 4、组织消防安全检查,督促有关部门对火灾隐患进行解决。 5、负责调查火灾事故,提出处理意见。 6、参与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 7、负责施工现场的保卫,对新招收人员需进行暂住证等资格审查,并将情况及时通知安全管理部门。 九、材料管理 1、凡购置各种机械设备、暂电设施、脚手架木、新型建筑装饰、防水材料等涉及人身安全的料具及设备,必须执行国家、北京市及集团公司的有关规定,严格审查其产品合格证明材料,并同时做抽样检验。 2、施工现场购置各类建筑材料,应符合北京市和集团公司有关文明施工和环境保护的要求。 3、采购劳动保护用品时,应严格审查其生产资质和产品合格证明材料,并抽样送交北京市有关部门进行检测。对集团、公司专控劳动保护用品,应按集团、公司有关规定执行,接受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的监督检查。 4、认真执行北京市文明安全施工有关标准,做好施工现场料具管理,保证安全。 十、财务 1、根据本企业实际情况及安全技术措施经费的需要按计划及时提取安全技术措施经费,劳动保护经费及其他安全生产所需经费,保证专款专用。 2、按照国家、北京市以及集团公司对劳动保护用品的有关标准和规定,负责审查购置劳动保护用品的合法性,保证其符合标准。 3、协助安全主管部门办理安全奖罚款的手续。 十一、行政卫生 1、配合有关部门,负责对职工进行体格普查,对特种作业人员要定期检查,提出处理意见。 2、监测有毒有害作业场所的毒尘浓度,做好职业病预防工作,负责施工现场防暑降温工作。 3、根据施工现场具体情况,配备组建现场救护队,并组织救护队成员的业务培训工作。 4、负责本企业食堂(含施工现场临时食堂)的管理工作,搞好饮食卫生,预防疾病和食物中毒的发生。 5、对施工现场生活卫生设施按照北京市文明安全管理标准进行监督管理。 6、负责流行性疾病和食物中毒事故的调查处理,提出防范措施。 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制度 一、安全教育内容 1、安全技能教育 (1)本岗位使用的设备、安全防护装置的构造、性能、作用、实际操作技能。 (2)处理意外事故能力和紧急自救、互救技能。 (3)使用劳动防护用品、用具的技能。 2、安全知识教育 (1)本企业一般生产技术知识. (2)一般安全技术知识. (3)专业安全技术知识。 3、安全法规教育 (1)国家安全生产法律. (2)行业安全生产法规. (3)企业安全生产规章. 4、安全思想教育 (1)思想教育 (2)纪律教育 二、安全教育的方法: 1、新职工三级安全教育 新职工(包括临时工、学徒工、实习生、代培人员和外施队人员)都必须进行企业(公司)、工地(项目工程现场)和班组的三级安全生产教育。经考试合格后,才准许进入生产岗位。 2、特殊工种教育 《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核管理规则》规定:电工作业;锅炉司炉;压力容器操作;起重机械作业;爆破作业;金属焊接(气割)作业;建筑登高架设作业等特种作业。这些工种必须进行专门培训,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 3、经常性安全教育 经常性安全教育采用多种多样形式进行。如:安全日、安全周、安全月、百日无事故活动、安全生产学习班、看录像、图片展等形式,力求生动活泼。 4、转岗及复工安全教育 5、职业健康教育 6、工人应知应会考核 三、安全教育的实施 1、施工现场的安全教育(三级安全教育、经常性安全教育、换岗及复工安全教育、应知应会教育、职业健康教育)由项目生产副经理、安全员、劳资部门共同负责组织实施。 2、外施队工人的安全教育培训使用公司统一教材(教育光盘、试卷)。 3、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安全员、外施队长的安全培训,由公司安全监管部负责组织。 4、未经安全教育或考试不合格的职工,任何单位不得安排从事本岗位工作。 5、教育培训时间: a、三级安全教育时间不少于24学时。 b、特殊工种教育时间,根据国家有关规定采用脱产或半脱产的方式进行。 c、经常性安全教育时间,根据施工现场的实际情况,采用多种形式进行。如:黑板报、安全技术交底、安全会议、安全月、节假日特殊时期。 d、转岗及复工安全教育时间不少于4学时。 e、专业性安全教育:分公司级领导的培训时间每年不少于8学时。 f、职业健康教育时间不少于8学时。 安全检查制度 一、安全生产检查内容: 具体内容如下: 查领导、查制度、查措施、查隐患、查组织、查教育培训、查事故处理。 二、安全生产检查标准: 所有检查都以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文明安全施工五个标准及《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为依据。 三、安全生产检查的方法 1、定期安全生产检查 2、专业安全生产检查 3、季节性安全生产检查 4、特殊性安全生产检查 四、安全生产检查实施: 1、定期安全生产检查分为日检查、周检查、月检查、季度检查。 (1)、日检查:项目安全员每天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巡视检查。填写日检表。 (2)、周检查:每周由项目经理负责组织本项目文明施工各相关人员参加,对现场进行一次安全生产检查。填写《不符合纠正通知单》 (3)、月检查:每半月由项目经理负责组织本项目文明施工各相关人员参加,对现场进行一次安全生产检查。填写《北京市施工现场检查评分纪录表》及《不符合纠正通知单》 (4)、季度检查:由公司安全部组织,公司文明施工检查小组成员参加,对各单位进行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达标验收检查.填写《北京市施工现场检查评分记录表》及《不符合纠正通知单》。 2、专业性检查:由公司组织专业人员,对现场进行安全防护、用电安全、机械安全、消防安全专项检查。《填写不符合纠正通知单》 3、季节性安全生产检查 由主管领导组织,安全监管部及相关部门参加。具体内容如下:冬季安全生产检查、雨季安全生产检查。《填写不符合纠正通知单》 4、特殊性检查:由各级领导带队,相关部门参加,在元旦、春节、五.一、十.一等特殊节假日,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消防等措施落实情况的检查。《填写不符合纠正通知单》 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及处理制度 一、总则 1、为了及时报告、统计、调查和处理职工伤亡事故,积极采取预防措施,防止伤亡事故,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所称伤亡事故,是指职工在劳动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害、急性中毒事故。 3、伤亡事故的报告、统计、调查和处理工作必须坚持实事求是、尊重科学的原则。 二、事故报告 1、伤亡事故发生后,负伤者或者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直接或者逐级报告企业负责人。 2、企业负责人接到重伤、死亡、重大死亡事故报告后,应当立即报告企业主管部门和企业所在地建委、劳动部门、公安部门、人民检察院、工会。 3、企业主管部门接到死亡、重大死亡事故报告后,应当立即按系统逐级上报。事故报告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 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单位; (2) 事故的简要经过、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 (3) 事故发生原因的初步判断; (4) 事故发生后采取的措施及事故控制情况; (5) 事故报告单位。 4、发生死亡、重大死亡事故的企业应当保护事故现场,并迅速采取必要措施抢救人员和财产,防止事故扩大。 三、事故的调查 1、轻伤、重伤事故,由企业负责人或其指定人员组织生产、技术、安全等有关人员以及工会成员参加的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 2、死亡事故,由企业主管部门会同企业所在地区县建委、劳动部门、公安部门、工会等组成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 3、事故调查组的职责: (1) 查明事故发生的原因、人员伤亡及财产损失情况; (2) 查明事故的性质和责任; (3) 提出事故处理及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应采取措施的建议; (4) 提出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建议; (5) 写出事故调查报告。 4、事故调查组有权向发生事故的企业和有关单位、有关人员了解有关情况和索取有关资料,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拒绝。 5、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阻碍、干涉事故调查组的正常工作。 四、事故处理 1、事故调查组提出的事故处理意见和防范措施建议,由发生事故的企业及其主管部门负责处理。 2、因忽视安全生产、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玩忽职守或者发生事故隐患、危害情况而不采取有效措施以致造成伤亡事故的,由企业主管部门或者企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企业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在伤亡事故发生后隐瞒不报、谎报、故意延迟不报、故意破坏事故现场,或者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受调查以及拒绝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的,由有关部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有关单位责任人和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在调查、处理伤亡事故中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或者打击报复的,由其所在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5、伤亡事故处理工作应当在九十日内结案,特殊情况不得超过一百八十日。伤亡事故处理结案后,应当公开宣布处理结果。 施工安全操作规程 为确保施工生产顺利进行及员工生命安全,公司依据《北京市建筑工程施工安全操作规程》(DBJ101-62-2002)或《北京市市政工程施工安全操作规程》(DBJ01-56-2001),结合本企业实际情况执行本建筑工程施工安全操作规程。 目 录 1. 架子工安全操作规程 2. 电工安全操作规程 3. 普通工安全操作规程 4. 砼工安全操作规程 5. 瓦工安全操作规程 6. 抹灰工安全操作规程 7. 木工安全操作规程 8. 钢筋工安全操作规程 9. 防水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0. 油漆玻璃工安全操作规程 11. 水暖工安全操作规程 12. 电焊工安全操作规程 13. 塔式起重机(固定式)安全操作规程 14. 卷扬机安全操作规程 15. 搅拌机安全操作规程 16. 翻斗车安全操作规程 17. 打夯机安全操作规程 18. 起重指挥安全操作规程 19. 手持电动工具安全操作规程 20. 塔吊司机安全操作规程 21. 混凝土搅拌机、砂浆机操作工安全操作规程 22. 架子工安全操作规程 23. 砼振捣器安全操作规程 24. 泥工安全操作规程 25. 钢筋切断机安全操作规程 26. 平刨安全操作规程 27. 调直机安全操作规程 28. 弯曲机安全操作规程 29. 砂轮机安全操作规程 30. 套丝切管机安全操作规程 架子工安全操作规程 1.架子工(建筑登高架设作业人员)经特种作业和高处作业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和体检合格后,才能进行脚手架的搭设和拆除工作。 2、搭设脚手架必须按规范进行,即:横平竖直、连接牢固,底脚着实,层层拉结,支撑挺直,通畅平坦,设施齐全、牢固。 3、架子工必须严格按专项施工方案及操作规程的要求搭设,在搭设中要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保护用品。 4、脚手架不得钢、竹混搭,主要受力杆件,如立杆、大横杆、小横杆和剪刀撑等,在同一建筑立面必须使用同一材质的材料。 5、搭设用钢管和扣件必须符合国家标准,禁止使用有严重锈蚀、弯曲变形或有裂纹的钢管,脆裂、变形、滑丝的扣件也禁止使用。 6、脚手架内立杆与外墙面间按规定进行防护。脚手架上人斜道应有独立的支撑系统,转角休息平台应不小于2平方米,斜道坡度不得大于l:3,防滑条的间距不得大于30厘米。 7、钢管脚手架立杆的底脚应垂直稳放在砼垫块或砼硬化地基上,并设纵、横向扫地杆。 8、脚于架两端、转角处以及外侧的剪刀撑必须接续到位,拉结点构造和数量符合要求。 9、设置的立杆应等距,纵向间距不得大于1.8水、脚厂架离墙面不宜大于20厘米。大于20厘米的,必须采取隔离措施。 10、脚手架主要杆件的接长点必须错开;钢管剪刀撑的接长处必须搭接,其搭接长度不得小于50厘米。 11、脚手架的顶端必须按规程要求封顶;里立杆应低于檐口50厘米,外立杆应高出檐口1米。脚手架的外侧,自第二步起,必须每步设1.2米高的防护栏杆和30米厘米高的挡脚杆;顶排的扶手栏杆不得少于2道,高度分别为1.2米和1.8米。 12、脚手架与各类输电线路的距离必须符合规定的安全距离,否则必须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搭没和拆除架体时,必须注意安全,谨防杆件碰及高压线后伤人。 13、操作面高于2米的里脚手架的安全防护、强度、刚性和稳定性必须同样符合有关要求。 14、脚手架必须有良好的避雷接地装置,接地电阻不大于10欧姆。 15、脚手架上的垃圾杂物必须经常清理,发现脚手片破损或杆件弯曲、变形的,应及时更换。 16、严禁在脚手架上拉缆风绳和设置起重把杆;不准在脚手架上搁运料滑槽,搭设受料平台;不准采用斜拉、斜吊方式从脚手架上进料。 17、拆除脚手架和物料提升机应明确专人负责指挥,拆除前必须进行全面检查架体有无其他牵拉物,提升机与脚手架、建筑物连结情况等;拆除时指定专人警戒;拆除必须按搭设的逆顺序逐层自上而下进行,做到一步一清。严禁上下同时拆除。 18、拆下的钢管、脚手片、扣件、密目型安全网等物体,应向下传递或用绳吊下,禁止往下抛拂。 19、钢管、脚手片、扣件、安全网等分门别类,整齐堆放,挂设标牌。 20、脚手架搭设后,必须申请验收。 电工安全操作规程 1、电工作业人员必须经过有关部门安全技术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后,方可独立上岗操作。现场用电作业必须由电工完成,严禁他人私拉乱接等作业。 2、所有绝缘、检验工具,应妥善保管,严禁他用,并应定期检查、检验。 3、现场施工用电高低压设备及线路,应按照施工组织设计及有关电气安全技术规程安装和架设。线路上禁止带负荷接电或断电,并禁止带电操作。 4、电气设备和线路必须绝缘良好,电线不得与金属物绑在一起;各种施工用电设备必须按规定进行保护接零及装没漏保器。遇有临时停电或停工休息时,必须拉闸加锁。 5、有人触电时,应立即切断电源,进行急救;电气着火时,应立即将有关电源切断,使用绝缘灭火机或干砂灭火。 6、在施工现场专用的中性点直接接地的电力系统中,必须采用TN—S接零保护系统。 7、施工现场每一处重复接地的按地电阻值应不大于10欧姆,且不得少于3处(即总配电箱、线路的中间和末端处)。 8、电气设备所有保险丝(片)的额定电源应与其负荷容量相适应。禁上用其他金属丝代替保险丝。 9、动力线路与照明线路必须分开架设。照明开关、灯口及插座等,应正确接入相线及零线。 10、施工现场夜间临时照明电线及灯具,室内高度应不低于2.4米,室外高度应不低于3米。易燃、易爆场所应有防爆灯具。施工现场照明灯具的金属外壳和金属支架必须作保护接零。电线要采用三芯橡皮护套电缆,严禁使用花线和护套线。 11、要按规定做好钢管脚手架、物料提升机、塔吊等的防雷接地保护。接地体可用角钢,不得使用螺纹钢,接地电阻应符合规范要求。 12、支线架设应设置横担,并用绝缘子固定;电线严禁架设在脚手架、树木等处,不准用竹质电杆;架空线路不准成束架设。 13、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必须接保护零线,同一供电系统不允许电气设备有的接地有的保护接零。 14、施工现场配电箱要有防雨措施,门锁齐全,有色标,统一编号。开关箱要做到一机一闸一漏一箱,箱内尤杂物;开关箱、配电箱内严禁动力、照明混用;要有检修记录及记录本。 15、移动电箱电源线长度不大于30米,移动用电设备引出线不大于5米。 普通工安全操作规程 1、挖掘土方时,两人间距应至少保持2~3米,并由上而下逐层挖掘,禁止采用掏洞的操作方法。作业中发现土方坍塌预兆等险情的,必须及时撤离,并迅速报告项目部。 2、开挖沟槽、基坑等,应根据土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和挖掘深度放坡,必要时设置固壁支撑;挖出的泥土应堆放在沟边1米以外,并且高度不得超过1.5米。 3、吊运土方时,绳索、滑轮、钩子、箩筐等应完好牢固,起吊时垂直下方不得有人。 4、拆除固壁支撑应自下而上进行,填好一层再拆 层,不得一次拆到顶。 5、使用蛙式打夯机,电源电缆必须完好无损,必须配备触电保护器;操作时应戴绝缘手套,严禁夯打电源线。 6、用手推车装运物料时,应注意平稳,掌握重心,不得猛跑和撒把溜放。前后车距在平地不得少于2米,下坡不得少于10米。 7、从砖垛上取砖应由上而下阶梯式拿取,禁止一码拆到底或在下面掏取。 8、脚手架上放砖的高度不准超过3层侧砖。 砼工安全操作规程 1、车子向料斗倒料,应有挡车措施,不得用力过猛和撤把。 2、用井架等物料提升机运输砼,小车把不得伸出笼外,车轮前后要挡牢,稳起稳落。用塔吊运送混凝土,起料、卸料必须听从指挥,待料斗下落平稳后再缓慢靠近卸料。料斗下方严禁站入,防止料斗伤人。 3、浇灌砼使用的溜槽及串筒节间必须连接牢固;操作部位应有护身栏杆,不准直接站在溜槽帮上操作。 4、用输送泵输送砼,管道接头、安全阀必须完好,管道的架子必须牢固输送前必须试送,检修必须卸压。 5、浇灌框架和梁、柱砼,应设操作台,不得直接站在模板上或支撑上操作。 6、浇捣拱形结构,应自两边拱脚对称同时进行;浇圈梁、雨篷、阳台,应设防护措施;浇捣料仓,下口应先行封闭,并铺设临时脚手架,以防止人员下坠。 7、使用震动棒必须配备触电保护器,穿胶鞋,湿手不得接触开关,不得使用破皮漏电的电源线。 8、夜间浇筑砼时,应有足够的照明设备。 瓦工安全操作规程 1、上下脚手架应走斜道,不准站在砖墙上做砌筑、划线(勒缝)检查大角垂直度和清扫墙面等工作。 2、砌砖使用的工具应放在稳妥的地方,斩砖应面向墙面,工作完毕将脚手板和砖墙的碎砖、灰清扫干净,防止掉落伤人。 3、山墙砌完后应立即安装桁条或加临时支撑防止倒塌。 4、起吊砌块的夹具要牢固,就位放稳后,方可松开夹具。 5、在屋面坡度大于25度时,挂瓦必须使用移动板剃,板梯必须有牢固的挂钩。没有外架子时檐口应搭设防护栏杆和防护立网。 6、屋面上瓦应两坡同时进行,保持屋面受力均衡,瓦要放稳。屋面无望板时,应铺设通道,不准在桁条、瓦条上行走。 抹灰工安全操作规程 1、室内抹灰使用的木凳、金属支架搭设应平稳牢固。操作架上堆放材料、站人不得过于集中。 2、阳台部位粉刷时,外侧必须挂设安全网围护;严禁踩踏脚手架的护身栏杆和阳台栏板,上进行操作。 3、贴面使用预制件、大理石、瓷砖等,应堆放整齐平稳,边用边运;安装要稳拿稳放,待灌浆凝固稳定安全后方可拆除临时支撑。 4、使用磨石机必须配备触电保护器,戴绝缘手套,穿胶鞋,电源线不得破皮漏电,金刚砂块安装必须牢固,经试运转正常,方可操作。 木工安全操作规程 1、模板支撑按专项施工方案搭设。不得使用腐朽、锈蚀、扭裂、劈裂、弯曲变形的材料,禁止使用毛竹。顶撑要垂直,底端要平整、坚实,并加垫木;支撑杆件应用横顺拉杆和剪刀撑拉牢。 2、支模应按工序进行,模板没有固定前,不得进行下道工序;禁止利用拉杆、支撑攀登上下。 3、支设独立梁模应设临时操作台,不得站在柱模上操作和在梁底模上行走。 4、支设4米以上的立柱模板,四周必须顶牢,操作时要搭设工作台。 5、采用桁架支模应严格检查,发现严重变形、螺栓松动等应及时修复。 6、拆除模板应履行申请审批手续,同意后方可操作。操作时应按顺序分段进行,严禁猛撬、硬砸或大面积撬落、拉倒;不得留下松动和悬挂的模板;拆下的模板和杆件应及时运到指定地点集中有序堆放,防止钉子扎脚。 7、拆除薄腹梁、吊车梁、桁架等预制构件模板,应随拆随加顶撑支牢,防止构件倾倒。 8、在坡屋面上操作,应有防滑梯、护身栏杆等防护措施。禁止在石棉瓦上行走。 9、安装2层楼以上外墙窗扇,如外面无脚手架或安全网,应挂好安全带。 10、不准直接在板条天棚或隔音板上通行及堆放材料;必须通行时,应在大楞上铺设脚手板。 11、木工机械均不得使用倒顺开关控制。 12、操作平刨机有以下基本要求: (1)平刨机必须有安全防护装置。刨料时应保持身体稳定,双手操作,禁止手在料后推送。刨削量每次一般不得超过1.5毫米,进料速度要保持均匀,经过刨口时用力要轻,禁止在刨刀上面回料。 (2)刨厚度大于1.5厘米、长度小于30厘米的木料,必须用压板或推棍,禁止用手推进。 (3)过节疤时,戗槎要减慢推料速度,禁止用手按节疤上推料;刨旧料时,必须将铁钉、泥砂等清除干净;换刀片时,应拉闸断电。 13、操作压刨机有以下基本要求: (1)压刨机送料和接料不准戴手套,并应站在机床的一侧。 (2)进料必须平直,发现材料走横或卡位,应停机降低台面调正,遇硬节时要减慢送料速度,送料手指必须离开滚筒20厘米外,接料必须待料走出台面。 (3)刨短料长度不得短于前后压滚距离,厚度小于1厘米的木料,必须垫托板。 14、操作圆盘锯应符合以下基本要求: (1)圆盘锯操作前应进行检查,锯片不得有裂口,螺丝应上紧。 (2)操作要戴防护眼镜,站在锯片一侧,禁止站在与锯片同一直线上,手臂不得跨越锯片。 (2)短窄料应用推棍,接料使用刨钩;超过锯片牛径的木料,禁止上锯。 (4)进料必须紧贴靠山,不得用力过猛,遇硬节时要慢推,接料要待料出锯片l~5厘米,不得用手硬拉。 15、注意防火安全,木料加工房内刨花、木屑和废料应及时清理。 钢筋工安全操作规程 1、钢材、半成品等应按规格、品种分别堆放整齐,制作场地婴平整,工作台要稳固,照明灯具必须加网罩。 2、在距离外电线路较近处进行钢筋作业时,必须注意安全,严禁钢筋碰及外电线路。 3、现场绑扎钢筋或安装钢筋骨架,必须有平稳、牢固、安全的操作台,在高空、深坑钢筋作业时,要搭设脚手架做操作台。绑扎高层建筑圈梁、挑梁、外墙、边柱钢筋,应搭设外架并张挂安全网防护。绑扎时系好安全带。 4、绑扎立柱、墙体钢筋,不得站在钢筋骨架上攀登骨架上下;柱筋高度在4米以上的,应搭设工作台。柱梁骨架,应采取临时支撑拉牢,以防倾倒。 5、起吊钢筋骨架,下方禁止站人,必须待骨架降落到离地1米以内始准靠近,就位支撑好方可摘钩。 6、拉直钢筋时,卡头要卡牢,地锚要结实牢固,拉筋沿线2米区域内禁止行人。 7、展开盘圆钢筋时要一头卡牢,防止回弹,切断时先用脚踩紧。 8、多人合运钢筋的,起、落、转、停动作要一致,人工上下传送不得在同一垂直线上。钢筋堆放要分散、稳当,防止倾倒和塌落。 9、使用切断机时,机械运转正常后,方准断料。断料时,手与刀口距离不得小于15厘米,活动刀片前进时禁止送料。 10、切长钢筋时应有专人扶住,操作时动作要一致,不得任意拖位。切短钢筋时必须用套管或钳子夹料,不得用手直接送料。 11、切断机旁应设放料台,机械运转中严禁用手直接清除刀口附近的短头和杂物。在钢筋摆动范围和刀口附近,非操作人员不得停留。 12、操作除锈机时,应戴口罩和手套。带钩的钢筋严禁上机除锈;除锈应在钢筋基本调直后进行。操作时要放平握紧,站在钢丝刷侧面。 13、在调直机上不准放物件以防机械震动落入机体;钢筋装入压滚。手与滚筒应保持一定距离。机械运转中不得调整滚筒;严禁戴手套操作;钢筋调直到末端时,人员必须躲开.以防甩动伤人;短于2米或直径大于9毫米的钢筋调直,应低速加工。 14、使用弯曲机时,钢筋要贴紧挡板,注意放入插头的位置和回转方向,不得开错;弯曲长钢筋时,应有专人扶住,并站在钢筋弯曲方向的外面,互相配合,不得拖拉;调头弯曲时,要防止碰撞人和物。更换插头、加油及清理,必须停机后进行。 15、冷拔钢筋时,先用压头机将钢筋头部压小,操作者站在滚筒一侧操作,与工作台应保持50厘米。禁止用手直接接触钢筋和滚筒。 16、钢筋的末端将通过冷拔模子时,应立即踩脚闸分开离合器,同时用工具压住钢筋端头防止回弹。 防水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患皮肤病,眼结膜病以及对沥青刺激过敏的人员,不能参加接触沥青的操作。 2、沥青操作人员,不得赤脚或穿短袖衣服进行作业,应将裤脚袖口扎紧,鞋面应扎鞋盖,应戴长袖手套。 3、熬油必须由有经验的工人看着,要随时测量控制油温,熬油量不得超过油锅容量的四分之三,下料应慢慢溜放,严禁大块投放。下班熄火,关闭炉门,盖好锅盖。 4、锅内沥青着火,立即用铁锅盖盖住,停止鼓风,封闭炉门,熄灭炉火.严禁在燃烧的沥青中浇水。应用干砂、湿麻袋灭火。 5、灶附近严禁放置汽油、煤油等易燃、易爆物品。 6、随时注意沥青温度变化。当沥青熬到由白烟转为很浓的红黄烟时,即有着火危险,应立即停火。 7、装运沥青的勺、桶、壶等工具,不得用锡焊,盛油量不得超过容器的三分之二。 油漆玻璃工安全操作规程 1、各类油漆和其他易燃、有毒材料,应存放在专用库房内,不得与其他材料混放;挥发性油料应装入密闭容器内。 2、存放油漆、调配油料的库房通风应良好,不准住人,并应配置消防器材和挂设“严禁烟火”明显标志,且与其他建筑物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 3、用喷砂除锈,喷嘴接头要牢固,不准对人;喷嘴堵塞时,应停机,消除压力后,方可进行修理或更换。 4、使用煤油、汽油、松香水、丙酮等调配油料,要佩戴好防护用品,严禁吸烟;沾染油漆的棉纱、破布、油纸等废物,应收集存放在有盖的金属容器内,及时处理。 5、在室内或容器内喷涂,要保持良好的通风,喷漆作业周围不准有火种。 6、采用静电喷漆时,为避免静电聚集,喷漆室(棚)应有接地保护装置。 7、刷外开窗扇时,必须将安全带挂在牢固的地方;刷封檐板、落水管等应搭设脚手架或吊架;在大于25度的铁皮屋面上刷油漆,应设置活动板梯、防护栏杆和安全网。 8、使用喷灯时,加油不得过满.打气不应过足,使用的时间不宜过长,点火时火嘴不准对人。 9、使用喷浆机,手上沾有浆水时,不准开关电闸,以防触电;遇喷嘴堵塞,疏通时不准对人。 10、刷涂作业过程中,如感头痛、恶心、心闷或心悸时,应立即停止作业,到户外呼吸新鲜空气。 11、截割玻璃应在指定场所进行,截下的边角余料集中堆放,及时处理,搬运玻璃应戴手套或用布、纸垫住。将玻璃与手及身体裸露部分隔开。 12、在高处安装玻璃时,应将玻璃放置平稳,垂直下方禁止通行;安装屋顶采光玻璃时,应铺设脚手板或其他安全措施。 13、使用的工具应放人袋内,不准口含铁钉,玻璃安装完应随即将风钩挂好。 14、独立悬空作业时必须系好安全带,不准一手腋下挟住玻璃,一手扶梯攀登上下。 水暖工安全操作规程 1用车辆运输管材、管件,要绑扎牢固,人力搬运 ,起落要一致,通过沟、坑、井,要搭好马道,不得负重跨越。用滚杠运输,要防止压脚,并不准用手直接调整滚杠。管子滚动前方,不得有人。 2用克子切断铸铁管,应戴防护眼镜,克子顶部不得有卷边裂纹。 3用锯床、锯弓、切管器、砂轮切管机切割管子,要垫平卡牢,用力不得过猛,临近切断时,用手或支架托住。砂轮切管机砂轮片应完好,操作时,应站侧面。 4管子煨弯,砂子必须烘干,装砂架子搭设牢固,并设栏杆。用机械敲打时,下面不得站人,人工敲打上下要错开。管子加热时,管口前不得有人。 5用卷扬机煨弯,地锚、别(靠)桩要牢固,不得站在钢丝绳内侧。 6火焰煨弯机的气压表、水压表、减压阀,应灵敏可靠,水封回火器必须保持安全水位。乙炔压力控制在0.5-1.5公斤/平方厘米(5-15牛顿/平方厘米),氧气压力控制在4-6公斤/平方厘米(40-60牛顿/平方厘米)之间。工作完毕,应断电、断水。 7套丝工件要支平夹牢,工作台要平稳两人以上操作,动作应协调,防止柄把打人。 8管子串动和对口,动作要协调,手不得放在管口和法兰接合处。 9翻动工件时,防止滑动及倾倒伤人。 10手提式砂轮机应有防护罩,操作时, 站在砂轮片径向侧面,并戴绝缘手套或站在绝缘板上。 11沟内施工,遇有土方松动、裂缝、渗水等,应及时加设固壁支撑。禁止用固壁支撑代替上、下扶梯和吊装支架。 12人工往沟槽内下管,所用索具、地桩必须牢固,沟槽内不得有人。 13用风枪、电锤或錾子打透眼时,板下、 墙后不得有人靠近。 14管道吊装时,倒链应完好可靠,吊件下方禁止站人,管子就位卡牢后,方可松倒链。 15管道试压,应使用经校验合格的压力表。操作时, 要分级缓慢升压,停泵稳压后方可进行检查。非操作人员不得在盲板、法兰、焊口、丝口处停留。 16高压、超高压管道试压,应遵守单项安全操作规程。 17管道吹扫口应固定,与气源之间须装置联络信号。 吹扫口、试压排放口严禁对准电线、基坑和有人操作的场地。 18管道吹扫、冲洗时,应缓慢开启阀门, 以免管内物料冲击,产生水锤、气锤。 电焊工安全操作规程 l、电焊工必须经过有关部门安全技术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后,方可独立操作上岗;明火作业必须履行审批手续。 2、电焊机外壳必须接地良好,其电源的装拆应由电工进行。 3、电焊机开关箱拉合时应戴于套侧向操作。 4、电焊机二次侧必须有空载降压保护器或触电保护器。 5、焊钳与把线必须绝缘良好、连接牢固,更换焊条应戴手套。在潮湿地点工作,应站在绝缘胶板或木板上。 6、严禁在带压力的容器或管道上施焊,焊接带电的设备必须先切断电源。 7、焊接贮存过易燃、易爆、有毒物品的容器或管道前,必须把容器或管道清理干净,并将所有孔盖打开。 8、把线、地线禁止与钢丝绳接触,更不得用钢丝绳或机电设备代替零线;所有地线接头,必须连接牢固。 9、清除焊渣,采用电弧气割清根时,应戴防护眼镜或面罩,防止铁渣飞溅伤人。 10、雷雨时,应停止露天焊接作业。 11、施焊场地周围应清除易燃、易爆物品或进行覆盖、隔离。 12、严禁利用厂房的金属结构、管道、轨道或其他金属搭接起来作为导线使用。 13、工作结束,应切断电焊机电源,并检查操作地点,确认无起火危险后,方可离开。 塔式起重机(固定式)安全操作规程 1. 起重机的安装、顶升、拆卸必须按照原厂规定进行,并制订安全作业措施,由专业队(组)在队(组)长负责统一指导下进行,并要有技术和安全人员在场监护。 2.起重机安装后,在无载荷情况下,塔身与地面的垂直偏差值不得超过3/1000。 3.起重机专用的临时配电箱,宜设置在塔吊附近,电源开关应合乎规定要求。电缆卷筒必须运转灵活、安全可靠,不得拖缆。 4.起重机必须安装变幅、吊钩高度等限位器和力矩限制器等安全装置,并保证灵敏可靠。 5.起重机的塔身上,不得悬挂标语牌。 6.作业前重点检查: 机械结构的外观情况,各传动机构应正常; 各齿轮箱、液压油箱位应符合标准; 主要部位连接螺栓应无松动; 钢丝绳磨损情况及穿绕滑轮应符合规定; 供电电缆应无破损。 7.起重机在中波无线电厂广播发射天线附近施工时,凡与起重机接触的作业人员,均应穿戴绝缘手套和绝缘鞋。 8.检查电源电压应达到380V,其变动范围不得超过±20V,送电前启动控制开关应在零位。接通电源,检查金属结构部分无漏电后方可上机。 9.空载运转,检查回转、起重、变幅等机构的制动器、安全限位、防护装置等确认正常后,方可作业。 10.操纵各控制器时应依次逐级操作,严禁越档操作。在变换运转方向时,应将控制器转到零位,待电动机停止转动后,再转向另一方向。操作时力求平稳,严禁急开急停。 11.吊钩提升接近臂杆顶部,小车行至端点或起重机行走接近轨道端部时,应减速缓行至停止位置。吊钩距臂杆顶部不得小于是1m。 12.提升重量物后,严禁自由下降。重物就位时,可用微动机构或使用制动器使之缓慢下降。 13.提升的重物平移时,应高出其跨越的障碍物0.5m以上。 14.装有机械式力矩限制器的起重机,在每次变幅后,必须根据回转半径和该半径时的允许载荷,对超载荷限位装置的吨位指示盘进行调整。 15.将每个控制开关拨至零位,依次断开各路开关,关闭操作室门窗,下机后切断电源总开关。打开高空指示灯。 16.锁紧夹轨器,使起重机与轨道固定,如遇八级大风时,应另拉缆风绳与地锚或建筑物固定。 17.任何人员上塔帽、吊臂、平衡臂的高空部位检查或修理时,必须佩带安全带。 卷扬机安全操作规程 1、扬机操作手必须熟悉本机械的性能、构造、操作方法。持有劳动局颁发的操作证。 2、操作前,要检查卷扬机的地锚、上料架是否牢固,同时要检查离合器、制动器是否灵敏可靠。外露皮带、齿轮等传动装置、防护罩是否齐全。 3、钢丝绳排列要整齐,在提升吊兰的过程中,在卷筒上 至少要保留3~5圈,钢丝绳的磨损程度不超过10%,通过滑轮的钢丝绳不能有接头。 4、卷扬机应有专人使用和保养,经常检查接地线路是否良好,如发现电气设备漏电或其他故障时及时报告工长。不得擅自修理。 5、吊篮必须装有安全门,只能提升物料,严禁载人。吊兰在空中停留,除使用制动器外,同时要用停放架垫好。严禁有人跨越钢丝绳在吊兰下面行走。 6、上料架必须有良好的接地和避雷装置。每周要检查一次限位器是否灵活可靠。吊兰提重物时,砖、灰不能超过0.5吨,严禁运送超重、超长物品。 7、作业中停电时,应切断电源。将提升物件或吊兰降至地面。 8、操作完毕,应将提升吊兰或物件降至地面,并应切断电源,锁好开关箱。 搅拌机安全操作规程 1、操作手应熟悉本机械的构造、性能、操作方法,并持有劳动局颁发的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 2、搅拌机必须安置坚实平整的地方,用支架或支脚筒架稳,不准以轮胎代替支撑。 3、开动搅拌机前应检查离合器、制动器、传动部位钢丝绳,是否防护良好安全。滚筒内不得有异物。 4、进料斗升起时,严禁任何人在料斗下通行或停留,工作完毕后,应将料斗固定好。 5、运转时,严禁将工具伸进滚筒内,操作手不能擅自离开岗位。 6、现场检修时,应用保险链固定好料斗,切断电源,进入滚筒时,外面要有人监护。工作完毕后,应清洗机身内的混凝土,做好润滑保养,切断电源,锁好箱门。 翻斗车安全操作规程 1、行驶前,应检查锁紧装置,并将料斗锁牢,不得在行驶时掉斗。 2、行驶时应从一档起步,不得用离合器处于半结合状态来控制车速。 3、翻斗制动时,应逐渐踏下制动踏板,并应避免紧急制动。 4、严禁料斗内载人,料斗不得在卸料情况下行驶或进行平地作业。 5、内燃机运转或料斗内载荷时,严禁在车底下进行任何作业。 6、操作人员离机时,应将内燃机熄火,并摘档拉紧手制动器。 7、作业后,应对车辆进行清洗,清除砂土及混凝土等粘结在料斗和车架上的脏物。 打夯机安全操作规程 1、夯机使用前检查绝缘线路、漏电保护器、定向开关、皮带、偏心块等,确认无问题方可使用。 2、夯机操作时,要两人操作:一人扶夯机,一人整理线路,防止夯头夯打电源线。 3、夯机拐弯时,不得猛拐和撒把不扶任其自由行走。 4、夯机作业时,机前2米内不得有人,多台夯机夯打时,其左右距离不得小于5米,作业人员穿绝缘鞋、戴绝缘手套。 5、随机的电源线应保持3-4米的余量,发现电源线缠绕、破裂时要及时断电,停止作业,马上修理。 6、挪夯机前要断电,绑好偏心块,盘好缆线。工作完后断电锁好,放在干燥处。 起重指挥安全操作规程 1、指挥人员应由技术熟练、懂得起重机械性能的人员担任。指挥时应站在能够照顾到全面工作的地点,所发信号应事先统一,并做到准确、宏亮和清楚。 2、指挥人员使用手势信号以本人的手心、手指或手臂表示吊钩、吊臂和机械移动的运动方向。 3、指挥人员不能同时看清司机和负载时,必须增设中间指挥人员以便逐级传递信号,当发现错信号时,应立即发出停止信号。 4、在开始起吊负载时,应先用“微动”信号指挥,待负载离开地面100-200mm稳妥后,再用正常速度指挥。必要时在负载降落前,也应使用“微动”信号指挥。 5、指挥人员阴天应佩戴鲜明的标志,如标有“指挥”字样的臂章、特殊颜色的安全帽、工作服等。 6、指挥人员所戴手套的手心和手臂要易于辨别。 7、司机必须听从指挥人员指挥,当指挥信号不明时。司机应发出“重复”信号询问,明确指挥意图后,方可开车。 8、指挥人员应站在使司机能看清信号的位置上。当跟随负载运行指挥时,应随时指挥负载避开人员和障碍物。 9、负载降落前,指挥人员必须确认降落区域安全时,方可发出降落信号。 10、对起重机司机和指挥人员,必须由有关部门进行标准的安全技术培训。经考试合格,取得合格证后方能操作指挥。 手持电动工具安全操作规程 一、使用刃具的机具,应保持刃磨锋利,完好无损,安装正确,牢固可靠。 二、使用砂轮的机具,应检查砂轮与接盘问的软垫并安装稳固,螺帽不得过紧,凡受潮、变形、裂纹、破碎、磕边缺口或接触过油、碱类的砂轮均不得使用,并不得将受潮的砂轮片自行烘干使用。 三、在潮湿地区或在金属构架、压力容器、管道等导电良好的场所作业时,必须使用双重绝缘或加强绝缘的电动工具。 四、非金属壳体的电动机、电器,在存放和使用时不应受压受潮,并不得接触汽油等溶剂。 五、作业前的检查应符合下列要求: 1、外壳、手柄不出现裂缝、破损; 2、电缆软线及插头等完好无损,开关动作正常,保护接零连接正确牢固可靠; 3、各部防护罩齐全牢固,电气保护装置可靠。 六、机具起动后,应空载运转,应检查并确认机具联动灵活无阻,,作业时,加力应平稳,不得用力过猛。 七、严禁超载使用。作业中应注意音响及温升,发现异常应立即停机检查。在作业时间过长,机具温升超过60℃时,应停机,自然冷却后再行作业。 八、作业中,不得用手触摸刃具、模具和砂轮,发现其有磨钝、破损情况时,应立即停机修整或更换,然后再继续进行作业。 九、机具转动时,不得撒手不管。 十、使用冲击电钻或电锤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1作业时应掌握电钻或电锤手柄,打孔时先将钻头抵在工作表面,然后开动,用力适度,避免晃动;转速若急剧下降,应减少用力,防止电机过载,严禁用木杠加压; 2钻孔时,应注意避开混凝土中的钢筋; 3电钻和电锤为40%断续工作制,不得长时间连续使用; 4作业孔径在25mm以上时,应有稳固的作业平台,周围应设护栏。 十一、使用瓷片切割机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1作业时应防止杂物、泥尘混入电动机内,并应随时观察机壳温度,当机壳温度过高及产生炭刷火花时,应立即停机检查处理; 2切割过程中用力应均匀适当,推进刀片时不得用力过猛。当发生刀片卡死时,应立即停机,慢慢退出刀片,应在重新对正后方可再切割。 十二、使用角向磨光机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1砂轮应选用增强纤维树脂型,其安全线速度不得小于80m/S。配用的电缆与插头应具有加强绝缘性能,并不得任意更换; 2磨削作业时,应使砂轮与工件面保持15—30的倾斜位置;切削作业时,砂轮不得倾斜,并不得横向摆动。 十三、使用电剪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1作业前应先根据钢板厚度调节刀头间隙量; 2作业时不得用力过猛,当遇刀轴往复次数急剧下降时,应立即减少推力。 十四、使用射钉枪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1严禁用手掌推压钉管和将枪口对准人; 2击发时,应将射钉枪垂直压紧在工作面上,当两次扣动扳机,子弹均不击发时,应保持原射击位置数秒钟后,再退出射钉弹; 3在更换零件或断开射钉枪之前,射枪内均不得装有射钉弹。 十五、使用拉铆枪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1被铆接物体上的铆钉孔应与铆钉滑配合,并不得过盈量太大; 2铆接时,当铆钉轴未拉断时,可重复扣动扳机,直到拉断为止,不得强行扭断或撬断; 3作业中,接铆头子或并帽若有松动,应立即拧紧。 塔吊司机安全操作规程 1、司机必须身体健康,两眼视力良好,无色盲,两耳无听力障碍。必须通过安全技术培训,取得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方可独立操作。 2、司机必须熟知所操作塔吊的性能构造,按塔吊有关规定进行操作,严禁违章作业。应熟知机械的保养、检修知识,按规定对机械进行日常保养。 3、塔吊必须有灵敏的吊钩、绳筒、断绳保险装置,必须具备有效的超高限位、变幅限位、行走限位、力矩限制器、驾驶室升降限位器等,上升爬梯应有护圈。 4、作业前,应将轨钳提起,清除轨道上障碍物,拧好夹板螺丝;使用前应检查试吊。 5、作业时,应将驾驶室窗子打开,注意指挥信号;冬季驾驶室内取暖,应有防火、防触电措施。 6.多台塔吊作业时,应注意保持各机操作距离。 7、塔吊行走到接近轨道限位开关时,应提前减速停车;信号不明或可能引起事故时,应暂停操作。 8、起吊时起重臂下不得有人停留或行走,起重臂、物件必须与架空电线保持安全距离;起吊必须坚持“十不吊”的安全操作规定。 9、物件起吊时,禁止在物件上站人或进行加工。 10、起吊在满负荷或接近负荷时,严禁降落臂杆或同时进行两个动作。 11、起吊重物严禁自由下落,重物下落用手刹或脚刹控制缓慢下降。 12、作业完毕后,塔吊应停放在轨道中部,臂杆不应过高,应顺向风源, 卡紧夹轨钳,切断电源;应将起吊物件放下,刹住制动器,操纵杆放在空挡,并关门上锁。 13、自升式塔吊在吊运物件时,平衡重必须移动至规定位置。 14、塔吊顶升时必须放松电缆,放松长度应略大于总的顶升高度,并固定好电缆卷筒;应把起重小车和平衡重移近塔帽,并将旋转部分刹住,严禁塔帽旋转。 15、塔吊安装后经验收合格,方可投入使用。严禁使用未经验收或未通过验收的塔吊。 混凝土搅拌机、砂浆机操作工安全操作规程 1、混凝土搅拌机、砂浆机操作人员必须经过安全技术培训,取得操作证,方可独立操作。 2、搅拌机、灰浆机必须安置在坚实的地方。搅拌机必须用支架或支脚筒架稳,不准以轮胎代替支撑,传动部位必须要有防护罩。 3、搅拌机操作手柄必须有保险装置。 4、开动搅拌机前应检查离合器、制动器、钢丝绳等,滚筒内不得有异物,确认安全可靠,方准操作。搅拌机钢丝绳、保险挂钩和其他安全保险装置不符合要求的,必须及时调换,否则禁止操作。 5、进料斗升起时,严禁任何人在料斗下通过或停留;工作完毕后应将料斗固定好。 6、运转时,严禁将手或工具伸进滚筒内。 7、现场检修时,应固定好料斗,切断电源;进入滚筒时,外面应有人监护。 8、操作时,严禁擅自离开岗位或非操作人员代替工作。 9、工作完毕,应将搅拌机进料斗挂起,清洗机具,拉掉闸刀,锁好配电箱。 砼振捣器安全操作规程 1、在使用前检查部件和软轴接线是否正确,试运转后,方可使用。 2、单设电源线和电源箱,箱内要有漏电保护器,电机外壳做好接零保护。工作时两人操作:一人持棒,一人看电机,随时挪电机不得拖拉。 3、操作人员穿绝缘鞋、戴绝缘手套。 4、振捣器软轴弯曲半径不得小于50厘米,并不得多于2个弯,操作时振捣棒自然垂直地沉入砼,不得用力硬插,斜推或使钢筋加住棒头,也不得全部插入砼中。 5、用完的振捣棒先断电,再盘好缆线,电机放在干燥处防止受潮造成电机烧毁现象。 泥工安全操作规程 1、上下脚手架应走斜道;不准站在砖墙上做砌筑、划线(勒缝)、检查大角垂直度和清扫墙面等工作。 2、砌砖使用的工具应放在稳妥的地方,斩砖应面向墙面,工作完毕应将脚手板和砖墙上的碎砖、灰浆清扫干净,防止掉落伤人。 3、超过胸部以上的墙面不得继续砌筑,必须及时搭设架子;不准用不稳定的工具或物体垫高工作。 4、从砖垛上取砖应先取高处后取低处,防止垛倒伤人。 5、挂瓦必须使用移动板梯,板梯必须有牢固的挂钩;没有外架子时,檐口应有防护栏杆和防护立网。 6、屋面上瓦应两坡同时进行,保持屋面受力均衡,瓦要放稳;屋面应铺设通道,不准在桁条、瓦条上行走。 钢筋切断机安全操作规程 1.接送料工作台面应和切刀下部保持水平,工作台的长度可根据加工材料长度决定。 2.启动前,必须检查切刀应无裂纹,刀架螺栓紧固,防护罩牢靠,然后用手转动皮带轮,检查齿轮啮合间隙,调整切刀间隙。 3.启动后先空转,检查各传动部分及轴承运转正常后方可作业。 4.机械未达到正常运转速时不得切料,切料时必须使用切刀的中下部位,紧握钢筋对准切口迅速送入。 5.切断短料时,手和切刀之间的距离应保持150mm以上,如手握端小于40mm时应用套管或夹具将钢筋短头压住或夹牢。 6.发现机械运转不正常有异响或切刀歪斜等情况,应立即停机检修。 7.作业后用钢刷清除切刀间的杂物,进行整机清洁保养。 8.必须严格按操作规程操作。 平刨安全操作规程 1、平刨必须有安全防护装置,否则禁止使用。 2、刨料应保持身体平衡,双手操作。刨大面时,手要按在料上面,刨小面时,手指不低于料高的一半,并不小于8厘米,禁止手在料后推送。 3、刨削量每次一般不得超过1.5mm。进料速度保持均匀,经过刨口时用力要轻,禁止在刨刃上口回料。 4、刨厚度小于1.5厘米,长度小于30厘米的木料,必须用压板或推棍,禁止用手推。 5、遇节疤要减慢推料速度,禁止手按在节疤上推料。刨旧料必须将铁钉、泥砂清除干净。 6、换刀片时应拉闸断电、摘掉皮带后进行。 7、同一刨机上的刀片重量,厚度必须一致,刀架夹校须吻合,紧固刀片螺丝,应嵌在槽内。 调直机安全操作规程 1.机械上不准堆放物品,以防机械震动落入机体。 2.料架、料槽应安装平直,对准导向筒、调直筒和下切刀孔的中心线。 3.用手转动飞轮,检查传动机构和工作装置,调整间隙,紧固螺栓,确认正常后,启动空运转,检查轴承应无异响,齿轮啮合良好,待运转正常后,方可作业。 4.按调直钢筋的直径,选用适当的调直块及传动速度。经调试合格,方可送料。 5.在调直块未固定、防护罩未盖好前不得送料。作业中严禁打开各部防护罩及调整间隙。 6.当钢筋送入后,手与曳轮必须保持一定距离,不得接近。 7.送料前应将不直的料头切去,导向筒前应装一根1m长的钢管,钢筋必须先穿过钢管再送入调直前端的导孔内。 8.钢筋调直到末端时,操作人员必须躲开,以防甩动伤人。 9.短于2米或直径大于9毫米的钢筋调直,应低速加工。 10.作业后,应松开调直筒的调直块并回到原来位置,同时预压弹簧必须回位。 弯曲机安全操作规程 1.工作台和弯曲机台面要保持水平,并准备好各种芯轴及工具。 2.按加工钢筋的直径和弯曲半径的要求装好芯轴、成型轴、挡铁轴或可变挡架,芯轴直径应为钢筋直径的2.5倍。 3.检查芯轴、挡块、转盘应无损坏和裂纹,防护罩紧固可靠,经空运转确认正常后,方可作业。 4.钢筋要贴紧挡板,注意放入插头的位置和回转方向,不得开错。 5.作业时,将钢筋需弯的一头插在转盘固定销的间隙内,另一端紧靠机身固定销,并用手压紧,检查机身固定销子确实安在挡住钢筋的一侧,方可开动。 6.作业中,严禁更换芯轴、销子和变换角度以及调速等作业,亦不得加油或清扫。 7.弯曲钢筋时,严禁超过本机规定的钢筋直径、根数及机械转速。 8.弯曲长钢筋,应有专人扶住,并站在钢筋弯曲方向的外面,互相配合,不得拖拉。 9.调头弯曲,防止碰撞人和物。更换插头,加油和清理,必须停机后进行。 10.弯曲高强度或低合金钢筋时,应按机械铭牌规定换算最大限制直径并调换相应的芯轴。 11.严禁在弯曲钢筋的作业半径内和机身不设固定销的一侧站人。弯曲好的半成品应堆放整齐,弯钩不得朝上。 12.转盘换向时,必须在停稳后进行。 砂轮机安全操作规程 1.砂轮机不准装倒顺开关,旋转方向禁止对着主要通道。 2.工作托架必须安装牢固,托架平面要平整。 3.操作时,应站在砂轮的侧面,不准两人同时使用一个砂轮。 4.砂轮不园,有裂纹和磨损剩余部分不足25毫米的不准使用。 5.手提电动砂轮的电源线,不得有破皮漏电。使用时要戴绝缘手套,先启动,后接触工件。 套丝切管机安全操作规程 1.套丝切管机应安放在稳固的基础上。 2.应先空载运转,进行检查、调整,确认运转正常,方可作业。 3.应按加工管径选用板牙头和板牙,板牙应按顺序放人,作业时应采用润滑油润滑板牙。 4.当工件伸出卡盘端面的长度过长时,后部应加装辅助托架,并调整好高度。 5.切断作业时,不得在旋转手柄上加长力臂;切平管端时,不得进刀过快。 6.当加工件的管径或椭圆度较大时,应两次进刀。 7.作业中应采用刷子清除切屑,不得敲打震落。 四、安全生产资金保障制度 安全生产资金保障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管理,确保企业对安全技术措施经费使用及时、到位,依据本公司《财务管理制度》和《资金运用制度》规定对安全技术措施经费的提取及使用做如下规定: 1、公司设立安全生产专项资金专户,公司安全生产专项资金专户由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管理。 2、安全技术措施经费按不低于建筑施工单位产值6‰的比例提取。企业安全费用由企业自行提取,专户储存,专项用于安全生产。(依据京政发[2004]24号)。 其中:安全教育专项培训的保障资金为30% 安全劳动防护用品的保障资金为30% 安全生产技术措施的保障资金为40% 3、公司对施工经营项目需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所必须的资金投入,由施工经营项目的决策机构或主要负责人确保资金的及时到位,正确使用,并对由于安全生产所必需的资金投入不足导致的后果承担责任。 4、安全教育专项培训的保障资金用于购置或编印安全技术、劳动保护、安全知识的参考书刊物、宣传画、标语、幻灯及教育光盘等;建立与贯彻有关安全生产规程制度的措施。 5、安全劳动防护用品的保障资金主要用于购买、管理劳动保护用品,物品采购时要严格按照公司制定的采购程序进行,劳保产品必须严格控制使用年限和使用范围,对安全性能不能满足工作的需要时要及时向主管部门提出报废或降载处理。对违反采购原则的行为,除按奖罚条例处罚外,必须退货,造成损失和影响的由行为人和批准人承担责任。 6、加强对施工现场上使用的安全防护用具及机械设备的监督管理,要对安全劳保用品、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进行定期的维护和保养或对其定期不定期的检查和抽查,发现不合格的用具或技术指标、安全性能不能满足施工安全需要的设备等应立即停止使用。 7、公司安全生产专项资金的支出由公司安全总监批准,项目安全生产专项资金的支出由该项目安全员批准。项目部对安全生产专项资金的使用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挪用。项目部安全生产专项资金帐户在工程结束时的结余,因全额上缴公司安全生产专项资金专户。 8、对安全生产违章者给予经济处罚,罚款数额由公司安全总监核定,罚款的收入,应如数上缴公司安全生产专项资金专户,统一调配使用。 9、公司对于安全生产工作成绩优异的项目部、班组、个人给予适当奖励,奖励资金不使用公司安全生产专项资金。 以上规定望公司所属各项目部遵照执行,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及时与公司安全部联系。 五、安全生产管理机构 企业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文件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置规定的文件 及安全管理机构负责人任命书 六、安全培训计划及考核 安全培训计划 为贯彻公司的“质量、环境、职业安全健康”方针,实现“质量、环境、职业安全健康”目标,就必须不断提高全体员工的质量、环境、健康安全意识和专业技术素质。只有这样才能使企业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生存,发展。 企业员工培训工作重点是:对在施工过程中与质量、环境、职业安全健康有影响的员工进行的培训、新规程及规范培训、继续教育培训、特种作业培训、特殊工程培训等。 一、培训任务 1、相关员工培训 公司计划对所有新进入施工现场的员工进行职业安全健康培训;对原有部分员工进行整合型管理体系的补充培训。 2、新规程、规范培训 为进一步贯彻执行北京市建筑工程质量新的规程、规范及各项管理规定,以便使各项工程的施工按新规程、规范及各项管理规定进行。拟定对在岗的部分专业技术人员进行以新规程、规范为内容的培训。 3、继续教育培训 根据企业发展的需要,对专业技术人员进行知识更新培训。 4、新招大中专毕业生入厂教育 今年,新招大专毕业生1人,中专毕业生2人,为了使他们对企业有一个全面的了解,能够尽快达到上岗要求,拟定对新来的学生进行以企业规章制度、安全知识为内容的入厂教育培训。 5、特种作业人员培训 根据市劳动局下发文件中“特殊岗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并定期进行复检”的要求,组织在特种作业岗位工作已到复检期的12名员工到市劳动局指定的培训学校进行复检培训。 6、特殊工种培训 根据程序文件中的要求,对今年新开工程中的砼工、防水工、焊工、电工、卷扬机、搅拌机、架子工等进行特种作业安全技术培训,培训安排根据各项目部施工人员到位情况而定,培训工作由公司安全部负责组织实施。 二、实施措施 1、充分发挥各业务系统主管部门及项目部的作用:员工培训工作是一项综合性的工作,它涉及到各业务系统、各项目部。充分发挥各业务系统主管部门及项目部的作用,就可以保证员工培训工作按计划实施,可以对员工培训工作进行综合管理,可以使员工培训工作更紧密与公司生产实际需要相结合。 2、建立培训、考核与使用、待遇相结合的制度:凡上级行政机关要求持证上岗的岗位,未经培训、取证不准上岗;对企业提供培训机会未按要求接受培训的员工按公司有关培训管理规定进行处罚。逐步形成人才考核、培养、使用相结合的管理模式。 3、不断完善和修订员工培训管理规定,加强对员工培训工作进行监控,保证各项培训工作按《员工培训工作程序》中的规定进行。 三、几点要求 1、各职能部门、项目部的主管领导要重视员工培训工作,要指定专人负责此项工作的日常管理。并根据公司的员工培训计划制定出实施计划,对所在单位的员工培训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监控。 2、各单位在开班之前应填写《 培训人员花名册》,报公司安全部备案后组织实施。培训结束后要填写《员工内培记录》,并连同办班资料 (培训计划、培训人员花名册、员工内培记录、试卷等)一起送公司安全部部存档备案。 3、外送员工参加培训,应填写《员工外送培训审批表》,经所在单位主管领导签属意见(注明本人实际工作岗位,符合何种培训规定,培训时间如何安排,学习费用是公费、自费) 后,报公司安全部审批后组织实施。对已经参加培训或培训结束后再办理审批手续的员工按不符合培训管理规定对待。培训结束后,由所属单位安全部门持结业证书、评价材料等到公司安全部备案。 本企业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考核情况汇总表(附表1) 考核对象 总 数 参加考核人数 考 核 情 况 备 注 合格数 不合格数 管理人员 ** ** ** ** 作业人员 ** ** ** ** 七、工伤保险、工程意外伤害保险 北京市企业缴纳工伤保险协议书(复印件) 工程意外伤害保险凭证(复印件) (一) 工 程 管 理 人 员 工程意外伤害保险凭证(复印件) (二) 外 地 务 工 人 员 八、塔式起重机检测 企业自有塔式起重机检测记录(附表2) 序号 塔吊型号 建委统一编号 检测单位 检测日期 检测有效期 1 2 3 4 5 6 7 8 9 10 九、职业病危害防治措施 职业病危害防治措施 一、目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为了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防治职业病,保护劳动者健康及其相关权益,促进企业的经济发展,实现公司所确定的职业健康安全目标,特制定本措施。 职业病:是指企业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 职业病危害;是指对从事职业活动的劳动者可能导致职业病的各种危害、,职业病危害因素包括:职业活动中存在的各种有害化学、物理、生物因素以及在过程中产生的其他职业有害因素。 二、适用范围: 公司所属各单位和个人在从事接触粉尘、电气焊、建筑防水、防腐保温、油漆作业等有毒有害作业时均应执行本办法。 三、防治方针: 职业病的防治工作要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各单位应当为劳动者创造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的工作环境和条件,并采取措施保障劳动者获得职业卫生保护。 四、职业病危害种类: 根据企业经营和施工现场的具体情况确定本单位的职业危害为六大类 : 1、生产性粉尘的危害:在建筑行业施工中,材料的搬运使用、石材的加工、建筑物的拆除,均可产生大量的矿物性粉尘,长期吸入这样的粉尘可发生矽肺病。 2、缺氧和一氧化碳的危害:在建筑物地下室施工时由于作业空间相对密闭、狭窄、通风不畅,特别是在这种作业环境内使用内燃机和燃烧器,耗氧量极大,又因缺氧导致燃烧不充分,产生大量一氧化碳,从而造成施工人员缺氧窒息和一氧化碳中毒。 3、有机溶剂的危害:建筑施工过程中常接触到多种有机溶剂,如防水施工中常常接触到苯、甲苯、二甲苯、苯乙烯,喷漆作业常常接触到苯、苯系物外还可接触到醋酸乙酯、氨类、甲苯二氰酸等,这些有机溶剂的沸点低、极易挥发,在使用过程中挥发到空气中的浓度可以达到很高,极易发生急性中毒和中毒死亡事故。 4、焊接作业产生的金属烟雾危害;在焊接作业时可产生多种有害烟雾物质,如电气焊时使用锰焊条,除可以产生锰尘外,还可以产生锰烟、氟化物,臭氧及一氧化碳,长期吸入可导致电气工人尘肺及慢性中毒。 5、生产性躁声和局部震动危害:建筑行业施工中使用的机械工具如钻孔机、电锯、震捣器及一些动力机械都可以产生较强的躁声和局部的震动,长期接触躁声可损害职工的听力,严重时可造成躁声性耳聋,长期接触震动能损害手的功能,严重时可导致局部震动病。 6、高温作业危害;长期的高温作业可引起人体水电解质紊乱,损害中枢神经系统,可造成人体虚脱,昏迷甚至休克,易造成意外事故。 五、防护措施: (一)作业场所防护措施: 1、各单位应根据本单位的具体情况识别、确定本单位的职业病危害种类,制定相应的防治措施。 2、在确定的职业危害作业场所的醒目位置,设置职业病危害告知警示标志。 3、施工现场在进行石材切割加工、建筑物拆除等有大量粉尘作业时,应配备行之有效的降尘设施和设备,对施工地点和施工机械进行降尘。 4、在地下室等封闭的作业场所进行防水作业时,要采取强制性通风措施,配备行之有效的通风设备,进行通风,并派专人进行巡视。 5、对从事高危职业危害作业的人员,工作时间应严格加以控制,并有针对性的急救措施。 (二)个人防护措施: 1、加强对施工作业人员的职业病危害教育,提高对职业病危害的认识,了解其危害,掌握职业病防治的方法。 2、接触粉尘作业的施工作业人员,在施工中应尽量降低粉尘的浓度,在施工中采取不断喷水的措施降低扬尘。并正确佩带防尘口罩。 3、从事防水作业,喷漆作业的施工人员应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施工,施工前要检查作业场所的通风是否畅通,通风设施是否运转正常,作业人员在施工作业中要正确佩带防毒口罩。 4电气焊作业操作人员在施工中应注意施工作业环境的通风或设置局部排烟设备,使作业场所空气中的有害物质浓度控制在国家卫生标准之下,在难以改善通风条件的作业环境中操作时,必须佩带有效的防毒面具和防毒口罩。 5进行躁声较大的施工作业时,施工人员要正确佩带防护耳罩,并减少躁声作业的时间。 6、长期从事高温作业的施工人员应减少工作时间,注意休息,保证充足的饮用水,并佩带好防护用品。 7、从事职业危害作业的职工应按照职业病防治法的规定定期进行身体健康检查,单位应将检查结果告之本人,并将体检报告存入档案。 六、安全检查措施: 1、企业对生产中的安全工作,除进行经常的检查外,每年还应该定期地进行二至四次群众性的检查,这种检查包括普遍检查、专业检查和季节性检查,这几种检查可以结合进行。 2、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必须有明确的目的、要求和具体计划,并且必须建立由企业领导负责,有关人员参加的安全生产检查组织,以加强领导,做好这项工作。 3、安全生产检查应该始终贯彻领导与群众相结合的原则,依靠群众,边检查,边改进,并且及时地总结和推广先进经验。有些限于物质技术条件当时不能解决的问题,也应该定出计划,按期解决,必须做到条条有着落,件件有交待。 十、重大危险源控制措施 重大危险源控制措施 根据本企业特点,以及对施工现场危害因素识别,对以下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制定措施:1、高度超过20米的大型脚手架;附着式整体提升脚手架;悬挑脚手架;吊蓝架;6.5米高的满堂红脚手架;2、深度超过1.5米的沟槽和深度超过5米的基坑土方开挖施工作业(含人工扩孔桩作业); 3、起重吊装作业;4、装饰工程的消防安全。 下列为大型脚手架、深基础土方工程、塔式起重机、装饰工程消防安全等易发生重大事故的部位、环节控制措施。 一、大型脚手架控制措施 大型脚手架是指:搭设高度在20m以上的组装式脚手架;搭设高度小于20m的悬挑脚手架;高度在6.5m以上、均布荷载大于3KN/m2的满堂红脚手架;附着式整体提升脚手架。 (一)因地基沉降引起的脚手架局部变形。在双排架横向截面上架设八字戗或剪刀撑,隔一排立杆架设一组,直至变形区外排。八字戗或剪刀撑下脚必须设在坚实、可靠的地基上。 (二)脚手架赖以生根的悬挑钢梁挠度变形超过规定值。应对悬挑钢梁后锚固点进行加固,钢梁上面用钢支撑加U形托旋紧后顶住屋顶。预埋钢筋环与钢梁之间有空隙,须用马楔备紧。吊挂钢梁外端的钢丝绳逐根检查,全部紧固,保证均匀受力。 (三)脚手架卸荷、拉接体系局部产生破坏。要立即按原方案制定的卸荷、拉接方法将其恢复,并对已经产生变形的部位及杆件进行纠正。如纠正脚手架向外张的变形,先按每个开间设一个5t倒链,与结构绷紧,松开刚性拉接点,各点同时向内收紧倒链,至变形被纠正,做好刚性拉接,并将各卸荷点钢丝绳收紧,使其受力均匀,最后放开倒链。 (四)附着升降脚手架出现意外情况,工地应先采取如下应急措施: 1、沿升降式脚手架范围设隔离区。 2、在结构外墙柱、窗口等处用插口架搭设方法迅速加固升降式脚手架。 3、立即通知附着升降式脚手架出租单位技术负责人到现场,提出解决方案。 二、深基础土方工程控制措施 深基础土方工程是指挖掘深度超过1.5m的沟槽和深度超过5m(含5米)的土方工程,以及人工挖扩孔桩工程。 (一)悬臂式支护结构过大,内倾变位。可采用坡顶卸载,桩后适当挖土或人工降水、坑内桩前堆筑砂石袋或增设撑、锚结构等方法处理。为了减少桩后的地面荷载,基坑周边应严禁搭设施工临时用房,不得堆放建筑材料和弃土,不得停放大型施工机具和车辆。施工机具不得反向挖土,不得向基坑周边倾倒生活及生产用水。坑周边地面须进行防水处理。 (二)有内撑或锚杆支护的桩墙发生较大的内凸变位。要在坡顶或桩墙后卸载,坑内停止挖土作业,适当增加内撑或锚杆,桩前堆筑砂石袋,严防锚杆失效或拔出。 (三)基坑发生整体或局部土体滑塌失稳。应在有可能条件下降低土中水位和进行坡顶卸载,加强未滑塌区段的监测和保护,严防事故继续扩大。 (四)未设止水幕墙或止水墙漏水、流土,坑内降水开挖造成坑周边地面或路面下陷和周边建筑物倾斜、地下管线断裂等。应立刻停止坑内降水和施工开挖,迅速用堵漏材料处理止水墙的渗漏,坑外新设置若干口回灌井,高水位回灌,抢救断裂或渗漏管线,或重新设置止水墙,对已倾斜建筑物进行纠倾扶正和加固,防止其继续恶化。同时要加强对基坑周围地面和建筑物的观测,以便继续采取有针对性的处理。坑外也可设回灌井、观察井,保护相邻建筑物。 (五)桩间距过大,发生流砂、流土,基坑周围地面开裂塌陷。立即停止挖土,采取补桩、桩间加挡土板,利用桩后土体已形成的拱状断面,用水泥砂浆抹面(或挂铁丝网),有条件时可配合桩顶卸载、降水等措施。 (六)设计安全储备不足,桩入土深度不够,发生桩墙内倾或踢脚失稳,应停止基坑开挖。在已开挖而尚未发生踢脚失稳段,在坑底桩前堆筑砂石袋或土料反压,同时对桩顶适当卸载,再根据失稳原因进行被动区土体加固(采用注浆、旋喷桩等),也可在原挡土桩内侧补打短桩。 (七)基坑内外水位差较大,桩墙未进入不透水层或嵌固深度不足,坑内降水引起土体失稳。停止基坑开挖、降水,必要时进行灌水反压或堆料反压。管涌、流砂停止后,应通过桩后压浆、补桩、堵漏、被动区土体加固等措施加固处理。 (八)基坑开挖后超固结土层反弹,或地下水浮力作用使基础底板上凸、开裂,甚至使整个箱基础上浮,工程桩随底板上拔而断裂以及柱子标高发生错位。在基坑内或周边进行深层降水时,由于土体失水固结,桩周产生负摩擦下拉力,迫使桩下沉,同时降低底板下的水浮力,并将抽出的地下水回灌箱基内,对箱基底反压使其回落,首层地面以上主体结构要继续施工加载,待建筑物全部稳定后再从箱基内抽水,处理开裂的底板后方可停止基坑降水。 (九)在有较高地下水的场地,采用喷锚、土钉墙等护坡加固措施不力,基坑开挖后加固边坡大量滑塌破坏。停止基坑开挖,有条件时应进行坑外降水。无条件坑外降水时,应重新设计、施工支护结构(包括止水墙),然后方可进行基坑开挖施工。 (十)因基坑土方超挖引起支护结构破坏。应暂时停止施工,回填土或在桩前堆载,保持支护结构稳定,再根据实际情况,采取有效措施处理。 (十一)人工挖孔桩,护壁养护时间不够(未按规定时间拆模),或未按规定做支护,造成坍塌事故。由于坍塌时护壁可相互支撑,孔下人员有生还希望,应紧急向孔下送氧。将钢套筒下到孔内,人员下去掏挖,大块的砼护壁用吊车吊上来,如塌孔较浅,可用挖掘机将塌孔四周挖开,为人工挖掘提供作业面。 三、塔式起重机控制措施 塔式起重机是指:在施工现场使用的,符合国家标准的自购或者租用的塔式起重机。 (一)塔吊出轨与基础下沉、倾斜: 1、应立即停止作业,并将回转机构锁住,限制其转动。 2、根据情况设置地锚,控制塔吊的倾斜。 3、用两个100t千斤顶在行走部分将塔吊顶起(两个千斤顶要同步),如是出轨,则接一根临时钢轨将千斤落下使 出轨部分行走机构落在临时道上开至安全地带。如是一侧基础下沉,将下沉部位基础填实,调整至符合规定的轨道高度落下千斤顶。 (二)塔吊平衡臂、起重臂折臂: 1、塔吊不能做任何动作。 2、按照抢险方案,根据情况采用焊接等手段,将塔吊结构加固,或用连接方法将塔吊结构与其它物体联接,防止塔吊倾翻和在拆除过程中发生意外。 3、用2—3台适量吨位起重机,一台锁起重臂,一台锁平衡臂。其中一台在拆臂时起平衡力矩作用,防止因力的突然变化而造成倾翻。 4、按抢险方案规定的顺序,将起重臂或平衡臂连接件中变形的连接件取下,用气焊割开,用起重机将臂杆取下; 5、按正常的拆塔程序将塔吊拆除,遇变形结构用汽焊割开。 (三)塔吊倾翻: 1、采取焊接、连接方法,在不破坏失稳受力情况下增加平衡力矩,控制险情发展。 2、选用适量吨位起重机按照抢险方案将塔吊拆除,变形部件用气焊割开或调整。 (四)锚固系统险情 1、将塔式平衡臂对应到建筑物,转臂过程要平稳并锁住。 2、将塔吊锚固系统加固。 3、如需更换锚固系统部件,先将塔机降至规定高度后,再行更换部件。 (五)塔身结构变形 1、将塔式平衡臂对应到变形部位,转臂过程要平稳并锁住。 2、根据情况采用焊接等手段,将塔吊结构变形或断裂、开焊部位加固。 3、落塔更换损坏结构。 四、装饰工程消防安全控制措施 装饰工程是指建设工程装饰装修阶段的施工生产过程。 (一)易燃易爆物品的消防安全控制措施;装修期间施工单位应根据工程的具体情况制定消防保卫方案,建立健全各项消防安全制度和安全施工的各种操作规程,1、装修期间施工单位不得在工程内存放油漆、稀料等易燃易爆物品。2施工单位不得在工程内设置调料间,不得在工程内进行油漆的调配。3施工单位不得在工程内设置仓库存放任何其他的易燃易爆材料。4、装修期间工程内严禁吸烟,使用各种明火作业应得到消防保卫部门的批准。5装修期间要配备充足材消防器材。 (二)临时线路的消防安全控制措施:由于在装修期间需用大量的线路照明,在工程内架设了大量的低压线路,所以低压线路的铺设要严格按照操作规程施工,由正式的电工安装临时用电线路和临时用电灯泡,其他任何施工人员不得随意在线路上私拉乱接照明灯泡,临时用电的闸箱非正式电工不得随意拆改箱内的线路。临时线路的架设高度应符合要求。装修期间各工种的机械设备的线路不得有破损,线路的接头应符合要求,不得使用损坏的插头。施工期间电工操作人员要每天对线路和闸箱进行巡视、检查。 (三)氧气瓶、乙炔瓶消防安全控制措施:1、装修期间工程内不准任何单位在工程存放氧气瓶、乙炔瓶。2氧气瓶、乙炔瓶的施工作业时要与明火点保持10米的距离。氧气瓶与乙炔瓶的距离应保持在5米以上。 十一、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一、总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为了保护企业从业人员在生产经营活动中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进一步做好公司所属各项目部施工现场工伤事故预防和抢救工作,包括(火灾、爆炸、触电、高处坠落、物体打击、食物中毒等意外事故)切实有效的防止事故的发生,保证企业在出现生产安全事故时,能够及时进行应急救援,最大限度地降低生产安全事故给企业从业人员所造成的损失,维护台湖建筑公司的稳定发展,特制定本企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二、应急救援组织机构与职责: 1、应急救援组织机构: 负责人:企业主要负责人和主管领导。 成员:安全生产管理部门、技术部门、生产管理部门、人力资源部门、财务部门、工会。 2、应急救援组织机构职责: 企业主要负责人负责主持全面工作,主管领导负责组织应急救援协调指挥工作。 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应急救援实施工作以及日常监督和指导。 技术部门负责应急救援的技术指导。 生产管理部门负责应急救援施工现场的协调工作。 人力资源部门负责应急救援人力资源的提供。 财政部门负责应急救援资金保障工作及医疗指导。 工会负责应急救援的处理及善后工作。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组织机构日常工作由安全生产管理部门牵头组织。 3、 各部门负责人及联系电话 部 门 负责人 办公室电话 手机 备注 经 理 ** ** ** 生产副经理 ** ** ** 安全部 ** ** ** 办公室 ** ** ** 生产部 ** ** ** 技术部 ** ** ** 财务部 ** ** ** 三、急救概念和急救步骤 1、急救概念 现场急救:就是应用急救知识和最简单的急救技术进行现场初级救生,最大程度上稳定伤病员的伤情、病情,减少并发症,维持伤病员的最基本的生命特征。例如:呼吸、脉搏、血压等及时做好伤病员的转送工作。途中给予必须的监护,并及时将现场救治的经过向医院接诊医生反映,以确保伤病员性命生存率的提高。 2、急救步骤 急救给伤病员提供紧急的监护和救治,给伤病者以最大的生存机会,急救时一定要按以下四个步骤进行: (1)、调查事故现场,调查时一定要确保伤员或周围人员无任何危险,迅速使伤员脱离危险场所。 (2)、对伤病员进行初步检查,判断神志、气道、呼吸循环是否有问题,必要时立即进行现场急救和监护,使伤病员保持呼吸道畅通,视伤势情况采取有效的止血、止痛、包扎伤口等措施。 (3)、呼救,在现场抢救的同时,安排人员与救护车联系,一直坚持到救护人员到场接替为止,并向救护人员及时反映伤病员的伤病情况和简单救治过程。 (4)、如果未发现危及伤病员的体征,可作第二次检查,以免遗漏其他损伤、骨折和病变,降低并发症和伤残率。 四、应急处理方案 (一)、火灾应急方案 1、火灾急救措施 (1)、施工现场发生火灾事故时,应立即了解起火部位及燃烧的物质,拨打119,向消防部门报警并及时组织撤离和扑救。 (2)、在消防部门到达前,对现场易燃易爆物品采取正确有效的隔离措施。如切断电源,撤离火场内的人员,易燃易爆物品及贵重物品的隔离等。 (3)、在扑救火场应统一行动,如火势扩大,一般扑救不可能时,应及时组织撤退扑救人员避免不必要的伤亡。 (4)、在扑救火灾的同时,要注意周围环境情况,防止中毒,倒塌、坠落、触电、物体打击等避免二次事故发生。 (5)、在灭火后,应保护现场,以便调查起火原因。 2、火场救灾自我保护措施 (1)、救火人员应注意自我防护,使用灭火器材救火时,应站在上风位置,以防因烈火浓烟熏烤而受到伤害。 (2)、火灾袭来时要迅速疏散逃生,不要贪恋财物。 (3)、必须穿越浓烟逃走时,应尽量用浸湿的衣物披裹身体,用湿毛巾捂住口鼻或贴近地面爬行。 (4)、身上着火时,可就地打滚或用厚重衣物覆盖压灭火苗。 (5)、大火封门无法逃生时,可用浸湿的被、褥、衣物等塞住门缝,泼水降温,呼救待援。 3、烧伤人员现场救治措施 在火灾事故现场,立即采取急救措施,使伤员尽快与致伤因素脱离接触以免继续伤害。 (1)、伤员身上燃烧着的衣服,一时难脱下时,可让伤员躺在地上滚动,或用水洒,扑灭火焰。禁止用手排打或奔跑,以免助长火势,防止手被烧伤。 (2)、用清洁包布覆盖受伤部位,做简单包扎,以免创伤部位污染。 (3)、伤员口渴时,可给适量饮水或含盐饮料。 (4)、经现场简单处理后,迅速转往医院救治,转送过程中要注意观察呼吸,脉搏、血压等情况的变化。 (二)、工伤爆炸事故应急方案 施工现场发生高空坠落、物体打击、爆炸等工伤事故造成出血,骨折的,根据现场现实条件及时正确地采取暂时性的止血,清洁包扎,固定和运送医院等措施。 1、止血:一旦发生事故,造成出血现象,应先将受伤部位用干净毛巾、手帕或其他棉织品代替,再用绷带或布条包扎伤口止血。 2、包扎、固定:施工现场一旦发生肢体骨折事故时,应立即用绷带或布条包扎,用夹板来固定受伤部位上下二个关节,减少损伤,减少疼痛,预防休克。 3、搬运转送医院:在现场进行止血,包扎固定后的伤员,立即转送医院进行抢救,运送时搬运的方式必须正确,否则就会导致继发性的创伤,加重病痛,甚至威胁生命。 4、创伤救护注意事项:护送伤员的人员,要向医生介绍受伤的经过。如受伤的时间,地点,受伤时所受暴力的大小,现场场地等情况,若是高空坠落事故,还要讲清坠落高度,伤员最先着落地部位,或间接击伤的部位等以便医生诊治方便准确。 (三)、中毒事故应急方案 施工现场一旦发生食物中毒事故,应尽快确诊,并给予紧急的处理。积极而因地制宜,分秒必争地给予妥善的现场处理和及时送往医院。 (1)、急性中毒救治原则 施工现场一旦发生中毒事故,不论是轻度还是严重,无论是自救或是互救,外来救护,均应设法尽快使中毒人员脱离中毒现场,中毒物源,排除吸收和未吸收的毒物。 (2)、中毒事故中的抢救措施 a、皮肤污染,体表接触毒物:应立即脱去污染的衣物并用大量的微温水清洗污染的皮肤,头发以及指甲等,对不溶于水的毒物用适宜的溶剂进行清洗。 b、吸入有毒气体造成中毒时,应立即使中毒人员脱离现场,抢救和救治时应加强通风及吸氧。 c、食物中毒: 对神志清醒者设法催吐,对催吐无效或神志不清者,立即送医院抢救。 (四)、触电事故应急方案 临时用电是生活区域及施工现场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施工过程中起着很大作用,但是它是一种看不见、摸不着的物品,时刻危及着施工人员的人身安全。为了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方针,安全地完成各项生产任务,我们必须努力学习安全用电规程和电气安全技术,提高电气安全技术水平。同时也必须掌握触电后如何及时有效地抢救触电者,为此,特制定如下触电事故应急方案: 1、施工现场及生活区,一旦发生有人触电,首先必须立即切断电源。触电者早一秒脱离电源,就会多一份生还的希望。 2、在不便于切断电源的情况下,立即用干木棍、竹竿、绳索、衣服、塑料等绝缘物品把触电者与电源线拨开或是插入触电者身下,使触电者与大地绝缘,但抢救者绝对不能站在地上直接接触触电者。 3、当触点着脱离电源后,立即在现场进行抢救,不间断的作人工呼吸,并挤压心脏。 4、抢救触电人员必须耐心、持久、不要等医务人员,更不要不经抢救直接送医院。 5、触电人员脱离危险后,应精心照顾、调养,使之尽快恢复。 五、应急处理设备设施 (一)应急电话 1、为了保证施工现场发生事故及时救治,控制事故严重发展及时报警,求救方便,工地必须配备:火警119;匪警110;120急救电话,电话机旁悬挂常用紧急急用查询电话和工地主要负责人和上级单位的联络电话。 2、公司值班电话:白天 61535955;夜间 61535977转24。 3、一旦发生事故,打电话时,一定要说清楚以下几项: (1)、说明伤情、火情、案情和已采取了什么措施,好让救护人员事先应做好急救的准备。 (2)、讲清事故发生在什么地方,什么路口,附近有什么特征。 (3)、讲清报救者单位、姓名、电话,以便救护车、消防车、警车找不到所报地方时,随时用电话联系,通话完毕后,应派人在现场门口处等候接应。 (二)、急救箱 1、为方便施工现场发生事故及时抢救,工地配备简单和适用的急救药箱,确保随时急救使用,箱内应配备常用的药物和器械。 2、急救箱设专人保管,定期更换或补充过期或急用药品、器械,放置在合适的位置,使现场人员全部知道。 (三)、应急设施 为保证发生事故时应急处理方便,现场配备应急照明设施,如工作灯、手电筒、油灯、安全带、安全绳、担架等专用设备和设施工具。 六、生产安全事故报告程序流程图: 七、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程序流程图: 公司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序号 姓 名 职 务 联系电话 1 ** ** ** 2 ** ** ** 3 ** ** ** 4 ** ** ** 5 ** ** ** 应急救援器材、设备目录 序号 器材设备名称 用途 数量 备注 1 救 护 药 箱 临时救护 ** 2 担 架 转运伤员 ** 3 木方、脚手板 临时支护 ** 4 手 电 筒 临时照明 ** 5 运 输 车 护送伤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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