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所以将设计变更这一看似与工程项目进度控制关系不大的方面单独描述, 是因为实际工程实施过程中,设计变更对进度控制的影响是十分严重的,有时甚 至是决定性的。 9.1 设计变更的概述 设计变更是工程变更的一部分内容,因而它也关系到进度、质量和投资控制。 设计变更是指设计部门对原施工图纸和设计文件中所表达的设计标准、内容的改 变和修改。根据以上定义,设计变更仅包含由于设计工作本身的漏项、错误或其 它原因而修改、补充原设计的技术资料。设计变更和现场签证两者的性质是截然 不同的,凡属设计变更的范畴,必须按设计变更处理,而不能以现场签证处理。 所以加强设计变更的管理,对规范各参与单位的行为,确保工程质量和工期,控 制工程造价,全面提高设计技术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设计变更应尽量提前,变更发生得越早则损失越小,反之就越大。费用损失, 如在设计阶段变更,则只须修改图纸,其他费用尚未发生,损失有限;如果在采 购阶段变更,不仅需要修改图纸,而且设备、材料还须重新采购;若在施工阶段 变更,除上述费用外,已施工的工程还须拆除,势必造成重大变更损失。质量损 失,对于已经实施的工作作出修改基于投资和进度的考虑很能完全推倒重来,大 多采取弥补措施,不可避免得降低质量要求,甚至让步接受;进度损失,变更意味 工作量的增加和原始计划的改变,是不言而喻的。所以必须加强设计变更管理, 严格控制设计变更,尽可能把设计变更控制在设计阶段初期,经验表明设计初期 问题对工程的影响程度比重占到 80%以上,对工程造价影响较大的设计变更,要 先算帐后变更,即算经济帐也要算质量帐和进度帐。严禁通过设计变更扩大建设 规模、增加建设内容、提高建设标准,使工程造价得到有效控制。 9.2 设计变更产生的原因 本工程共发生设计变更 398 份,具体分析基本上可分为如下几种类型: 43 ⑴ 修改工艺技术,包括设备的改变 本工程原称为“140 万吨/年延迟焦化改造项目”,后改为“140 万吨/年延迟 焦化工程”,这绝不仅是工程名称的改变而是工程内容的重大改变。原工程计划将 原 80 万吨/年延迟焦化装置改造为 140 万吨/年延迟焦化装置,后因考虑到工程实 施中将面临重大的安全风险以及可能对正常生产造成的冲击,决定保留原装置正 常生产而异地新建一套 140 万吨/年延迟焦化装置,这样就意味着虽然工艺技术不 发生重大的改变但本应重复利用的设备将不得不重新采购,施工方案必须做出重 大调整,工程的实施计划,采购计划重新制定,对工程进度控制的冲击是可想而 知的。 ⑵ 增减工程内容 工程内容的增减移位实物工作量的增加,必然造成对工期产生影响,具体分 析又可分为两个方面,首现任何的变更都必然造成工程量的增减,如装置异地建 设,则减少了原装置的部分拆除工作但增加了新的场地上现有建筑物和其它设施 的拆除和还建工作;另一方面,现阶段工程在进行工程招标并开始进入实施阶段 时通常并没有完成工程的详细设计,设计、施工、业主、监理都不能对工程量做 出准确的估算,实际实施过程中工作量与估算发生偏差是非常正常的现象,而不 管这是偏差是大还是小都会对工程的进度控制产生影响。 ⑶ 改变使用功能 通常情况下,石化装置的构成具有严格的专业要求,功能的改变情况发生的 较少,本工程的两个典型变更是有,用于控制系统的(UPS)不间断供电系统在安 装后,因其它装置安全运行的需要,在经过论证后将 UPS 进行了调换,虽然总体 上是经济合理的,但也增加部分工作量;在高压水泵房中变更增加了一个润滑油 储藏间,后改为外操人员休息间,如我们所知功能的改变必然造成结构的改变, 一起工作量的增加。 ⑷ 设计错误、遗漏 统计表面因设计错误、遗漏原因产生的是设计变更占变更总数的比例最大, 对工程的进度、质量、投资控制乃至使用功能的影响都是非常大的,而向完全避 免几乎是不可能的,通常其产生的后果只能由业主来承担,因此如何减少设计的 遗漏、错误就是一个急待解决的问题。笔者认为开展设计阶段的监理是一个可取 的办法。 ⑸ 提出合理化建议 44 合理化建议通常基于两个方面提出,一是对原设计缺陷的消除或弥补,使其 能够实现既定的使用功能;二是更经济、更容易实现既定的使用功能。其产生的 后果对进度、投资可能是正面的,也可能是负面的,但对质量、安全和长远的经 济效益通常是证明的。 ⑹ 施工中产生错误 对于施工中出现的错误通常有两种处理的办法。一是有造成施工错误的责任 方无偿的整改更正;另一种情况是纠正错误所付出的代价(进度、费用等方面) 太大,综合考虑只能采用变更的方式进行弥补更为合理。如在本工程的空压机厂 房施工时由于施工错误造成位置偏差,而这一偏差在厂房基本建成与其临近的框 架结构安装时才发现,此时如严格按照设计图纸进行纠正,则不论在工期上还是 费用上都是难以接受的,只能在不影响使用功能的情况下采用设计进行弥补。 ⑺ 使用的材料品种的改变 材料的品种发生改变是经常出现,难以避免的。大批量的通用材料变更较少, 而少量、单件的材料出入加快工程进展的需要,采取以高代低的变更办法解决是 合理的,从总体上分析也是经济的,有效益的。 ⑻ 工程地质勘察资料不准确而引起的修改 施工过程中基础加深的情况是经常出现的,占设计变更总量的很大比例,向 深基础周边的小基础,很有可能要和深基础同样深,尽管在设计上完全不必要, 但考虑到基础的处理以及由此可能对进度和质量带来的影响,变更可能更合理; 另一方面在仔细的勘查资料,也不能完全表达地下的所有真实状况,一旦实际情 况与资料不符,变更则成为必然。 ⑼ 施工技术措施 一个项目既定的设计功能,必须通过施工才能够得到实现,而实现的过程则 可能产生变更。一是因现有的施工方法、技术、机具、环境等的限制无法将蓝图 变为现实,如在本工程中最为重要的设备是两台直径大 8.8 米,重达 250 吨的焦 炭塔,操作过程中处于温度频繁变化的交便状态,如采用整体结构将大大的延长 使用寿命,而在现有的条件下几乎是不可能实现的,必须变更分段预制,分段组 装;而是为实现某部分的功能而必须对其它的部位进行修改完善,如为在已经施 工完毕的储焦池底部站吊车吊装焦炭塔,必须在吊车支腿的部位提前打桩,以提 高该部位的承载能力,不致造成池底的开裂。 由于以上原因,提出变更的有可能是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承包商或监理中 45 的任何一个单位,有些则是上述几个单位都会提出。监理作为向业主提供专业工 程管理服务的人员,首先发挥专业对变更进行主动的控即及主动提出合理化建议, 其次要加强变更得管理。 9.3 设计变更的签发原则 设计变更无论是由哪方提出,均应由监理部门会同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承 包商协商,经过确认后由设计部门发出相应图纸或说明,并由监理工程师根据权 限办理签发手续,下发到有关部门付诸实施,同时依据设计变更和合同的规定处 理进度、投资等相关事宜。 设计变更审查时应注意以下几点: 是否实施的依据是原设计是否保证工程质量要求,设计遗漏和确有错误以及与现 场不符无法施工非改不可; 一般情况下,即使变更要求可能在技术经济上是合理的,也应全面考虑,将变更 以后所产生的效益(质量、工期、造价)与现场变更往往会引起承包商的索赔等所产 生的损失,加以比较,权衡轻重后再做出决定; 工程造价增减幅度是否控制在总概算的范围之内,若确需变更但有可能超概算时, 更要慎重,特别强调的是对监理的设计变更审查权业主是有限制的,监理决不能 超越权限批准设计变更; 设计变更应简要说明变更的原因,如工艺改变、工艺要求、设备选型不当,设计 者考虑需提高或降低标准、设计漏项、设计失误或其它原因,原设计内容是否已 实施,投资估算等; 不能简化或省略施工图纸会审程序,建设单位、承包商、监理对设计图纸的合理 修改意见,应尽可能在施工之前提出。在施工试车或验收过程中,只要不影响生 产,一般不再接受变更要求,需要说明的是只要不违反法规的要求,业主作为项 目的所有者,拥有变更得绝对自主权,监理没有拒绝的理由; 施工中发生的材料代用,办理材料代用单,将代用单纳入变更得管理过程; 要坚决杜绝内容不明确的,没有详图或具体使用部位,而只是增加材料用量的变 更。 46 9.4 设计变更的实施与费用结算 设计变更的实施后,由监理工程师签注实施意见,但应注明以下几点: 本变更是否已全部实施,若原设计图已实施后才发变更,则应注明。因牵扯到原 图制作加工、安装、材料费以及拆除费。若原设计图没有实施,则要扣除变更前 部分内容的费用; 若发生拆除,已拆除的材料、设备、或已加工好但未安装的成品、半成品, 均应由监理人员负责组织建设单位回收; 由承包商编制结算单,经过造价工程师按照标书或合同中的有关规定审核后 作为结算的依据,此时也应注意以下几点: ⑴ 由于施工不当,或施工错误造成的,正常程序相同,但监理工程师应注明 原因,此变更费用不予支付,由承包商自负,若对工期、质量、投资效益造成影 响的,还应进行反索赔。 ⑵ 由设计部门的错误或缺陷造成的变更费用,以及采取的补救措施,如返修、加 固、拆除所生的费用,由监理为业主提供证明材料,业主决定是否向设计索赔。 ⑶ 设计变更应视作原施工图纸的一部分内容,所发生的费用计算应保持一致,并 根据合同条款按国家有关政策进行费用调整。 ⑷ 材料的供应及自购范围也应同原合同内容相一致。 ⑸ 属变更削减的内容,也应按上述程序办理费用削减,若承包商拖延,监理可督 促其执行或采取措施直接发出的削减费用结算单。 ⑹ 合理化建议也按照上面的程序办理,奖励、提成另按有关规定办理。 ⑺ 由设计变更造成的工期延误或延期,则由监理工程师按照有关规定处理,此处 不再赘述。 凡是没有经过监理工程师认可并签发的变更一律无效;若经过监理工程师口头同 意的,事后应按有关规定补办手续。 以上是根据 140 万吨/年延迟焦化工程所做的讨论,设计变更的管理应在设计 合同,施工合同和监理合同中严格规定,且协调一致。 9.5 关于工程咨询业的几点看法 我国十几年前引入建设监理这一概念时,就认为建设监理企业必须是独立的,不 47 能与业主、设计和施工有任何联系。这种片面的理解已经形成为一个惯例:项目 的设计服务与监理服务必须由两家独立的企业分别承担。这种做法不仅不同于国 际的通行作法,而且也改变了我国原有的习惯做法。工程项目市场三大主体是业 主、施工承包商和工程咨询单位,而监理和设计是工程项目咨询行业最主要的组 成部分,强制性的将其业务分离,从整体上是有其弊端的。笔者认为,建设监理 业务应扩大范围,首要领域就是设计咨询业;而有条件的设计单位也应扩大业务 范围成为以设计为龙头的具有总承包能力的工程公司;为工程提供全过程管理与 咨询服务的工程管理公司,是今后工程咨询业的发展趋势。设计和监理两者的融 合可以解决或改善目前存在的许多问题。 ⑴ 减轻业主的负担 将建设项目的设计和监理二类工作委托一家完成,要比分别委托两家完成费用低。 业主于设计单位之外另行委托建设监理会增加费用;在项目的管理体系中新添单 位之后,项目有关各方之间的关系要比以前复杂得多;各方之间的沟通需要耗费 更多的时间和精力;目前的监理工程师普遍存在一个弱点,就是对设计业务不够 熟悉,很难有效地完成设计与施工的衔接工作。另一方面,设计问题多涉及使用 功能乃至方案地改变,而这种改变又是和投资与效益地改变紧密相连地,业主通 常也不愿将这种改变地决定权交给监理,会为这种权力设定很多地限制条件,在 这种限制下设计也更愿以直接接受业主地协调,这种结果更增加了业主的协调工 作量。 ⑵ 提高设计质量 目前设计质量下降有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设计人员与施工过程脱节。这种脱节 使设计人员减少了对施工图纸质量应当担负的责任。进入 20 世纪 80 年代以后, 设计人员逐渐减少了同施工人员和施工过程的接触。特别是在引入独立于设计单 位的监理以来,从某种程度上切断了设计单位和承包商之间的直接联系。设计人 员的关注焦点更多的转向按时交付施工图纸而非提高设计质量。设计人员在编制 设计文件完毕之后,应当参与施工,在施工过程中检验和发现设计中的不完善, 甚至错误之处,并对其进行修改和补充。只有这样才算是完成了设计的全过程。 也只有这样,才能积累经验,才能将吸取的经验应用到以后的设计过程中去,才 能在以后的设计中避免以前的教训,才能不断地提高设计的质量和水平。设计参 与监理则使其在设计过程就必须考虑工程实施的可行性与合理性,最大程度的减 少设计变更。设计人员参与施工过程能够使他们真切地关心经过自己之手设计、 48 计算和绘制的图纸的质量。 ⑶ 有利于建设全过程管理 设计处于项目前期策划和施工管理的中间,从工作内容分析,更容易促使工程咨 询营业范围的拓展。另一方面,工程实践,决策和设计阶段对工程进度、质量、 投资的影响程度到达 80%以上,为获得更好的控制效果,也需要将工作范围向前 延伸,监理也应该认识到这种趋势,实际上国际上提供监理服务的咨询公司大都 有能力提供工程全过程的管理。 49 结 论 工程项目进度控制应遵循如下的原则:进度控制是目标控制,简单的说就是 必须事先设定目标;进度控制是反复循环的过程即 PDCA 过程的不断循环;进度控 制应实行全过程控制,包括业主、承包商、设计等所有项目参加者的进度控制, 也包括对所有活动及间接影响等因素的控制。需要特别强调的是 PDCA 循环中在开 始执行前还有重要一环:任务的委派。 140 万吨/年延迟焦化工程的进度控制基本上遵循上述原则进行。包括:计划 的制定、审批、执行、检查、调整等步骤。就计划制定有如下的体会:计划编制 是企业行为;进度计划应尽可能的全面与详尽;维护进度计划的严肃性是项目参 与者共同的责任;承包商是全面详尽计划的最大收益者;应强制推行网络进度计 划计算机管理。 需要强调的是就业主而言,传统上他关心的重点排序是 C(成本)、Q(质量、 性能、功能与美感等)、T(时间、工期)。现在,随着业主市场意识提高,带来新 的排序是 T、Q、C。因为工程的拖延可能意味着市场机会的丧失,乃至整个项目的 失败。个人认为上述特点将长期存在,并且越来越突出,监理在承揽业务和开展 监理活动时必须对此保持清醒的认识,事先制定应对措施。 作为工程监理,要想搞好工程项目的进度控制,就必须明确的认知监理应该 具有那些权力,应付什么责任。严格的说,监理不是工程项目的实施者,而是管 理者,管理者的责任与实施者的责任有很大的不同。我认为就进度控制而言监理 有合同责任和规范责任两个方面。通过对规范的研究可归纳出如下责任:⑴ 审批 责任;⑵ 风险防范责任;⑶ 跟踪检查责任;⑷ 月报过失责任;⑸ 工作延误或 不作为责任;⑹ 告知业主延误的责任。对监理责任的清醒认知,是监理开展进度 控制和维护自身权益的前提条件。 工程项目作为典型的项目应该而且必须应用项目管理的理论和方法进行管理,监 理要与项目管理接轨,现代项目管理理论在监理工作中的应用必将进一步推动了 我国工程监理制的健康发展。 本工程实施过程中监理在制定计划,审查计划以及向业主提供进度控制建议时, 都使用网络计划技术进行计划的制定和优化。笔者认为网络计划技术的应用是大 势所趋,其应用的普及将使工程项目进度控制水平迈上一个新的台阶。 50 工程实施过程中风险是无处不在的,大多数情况下,风险意味着损失,工期 损失也是经常出现的一种损失,因此监理必须做好风险管理,事先进行项目风险 分析并制定风险排解措施。 工程实践表明,在施工进展中一定会有来自多方面的干扰因素,所以必须进 行动态控制,以不断排除干扰,实现控制目标。下面的干扰因素应是工程实施过 程中出现的基本风险因素:⑴ 人为的干扰因素;⑵ 材料的干扰因素;⑶ 机械设 备干扰因素;⑷ 工艺及技术干扰因素;⑸ 资金方面干扰因素;⑹ 环境干扰因素。 工程实施过程中,设计变更对进度控制的影响是十分严重的,有时甚至是决定 性的,经验表明设计初期问题对工程的影响程度比重占到 80%以上。研究本工程 设计变更产生的原因有如下几个方面:⑴ 修改工艺技术,包括设备的改变;⑵ 增 减工程内容;⑶ 改变使用功能;⑷ 设计错误、遗漏;⑸ 提出合理化建议;⑹ 施 工中产生错误;⑺ 使用的材料品种的改变;⑻ 工程地质勘察资料不准确而引起 的修改;⑼施工技术措施;监理作为向业主提供专业工程管理服务的人员,应首 先发挥专业特长对变更进行主动的控制,其次要加强变更得管理。 就今后工程咨询业发展的方向笔者认为,建设监理业务应扩大范围成为工程提 供全过程管理与咨询服务的工程管理公司,或设计业务扩大成立以设计为龙头的 具有总承包能力的工程公司。设计和监理两者的融合可以解决或改善目前存在的 许多问题。 进度控制过程中只要应用先进的项目管理理论和方法,结合工程项目具体情况 制定进度控制的办法,在实施过程中不断地优化调整,工程项目进度完全可以达 到预期的控制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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