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上常用模式的简介 国际工程承包管理模式指国际上从事工程建设的大型工程公司或管理公司对项目管理的运作方式。目前,国际上传统的和近年来发展应用较多的一些工程承包模式主要有:传统的项目管理方式、平行承发包模式、建筑工程管理CM(Construction Management)模式、管理承包MC(Management Contracting)模式、设计—建造(Design—Build)与交钥匙(Turn key)工程方式、设计—管理(Design—Manage)模式、建造—运营移交BOT(Build—Operate—Transfer)模式、以及项目管理(Project Management)模式等八种。 1.1.1传统的项目管理方式 传统的项目管理方式这种方式由业主委托建筑师和咨询工程师进行前期的各项有关工作,待项目评估立项后再进行设计,在设计阶段进行施工招标文件准备,随后通过招标选择承包商。这种模式的各方关系如下图1-1所示。 合同关系 协调 图1-1:国际上传统的项目管理模式 这种方式由业主委托建筑师和咨询工程师进行前期的各项有关工作,待项目评估立项后再进行设计,在设计阶段进行施工招标文件准备,随后通过招标选择承包商。业主和承包商订立工程施工合同,有关工程部位的分包和设备、材料的采购一般都由承包商与分包商和供应商单独订立合同并组织实施。业主单位一般指派业主代表与咨询方和承包商联系,负责有关的项目管理工作,但在国外大部分项目实施阶段有关管理工作均授权建筑师/咨询工程师进行。建筑师/咨询工程师和承包商没有合同关系,但承担业主委托的管理和协调工作。 这种项目管理模式在国际上最为通用,世行、亚行贷款项目和采用国际咨询工程师联合会(FIDIC)的合同条件的项目均采用这种模式。传统模式的优点是:由于长期、广泛地在世界各地采用,因而管理方法较成熟,各方都对有关程序熟悉;可自由选择咨询设计人员,对设计要求可进行控制;可自由选择监理人员监理工程。其缺点是:项目周期长,业主管理费较高,前期投入较高;变更时容易引起较多的索赔。 1.1.2平形承发包模式 平形承发包是指项目业主将工程项目的设计、施工和设备材料采购的任务分解后分别发包给若干个设计、施工单位和材料设备供应商,并分别和各个承包商签订合同。各个承包商之间的关系是平行的,他们在工程实施过程中接受业主或业主委托的监理公司的协调和监督。模式图如下图1-2所示: …… 图1-2:平行承发包模式 采用这种承发包模式,首先应合理地分解工程项目任务。在进行工程项目分解是应符合我国建筑法关于禁止将建筑工程肢解发包的规定,记不得将应当有一个承包单位完成的建筑工程肢解成若干部分发包给几个承包单位。由于项目任务经过分解后发包,在设计和施工阶段有可能形成搭接关系,可以缩短整个项目供气。项目任务的惜分,可以减少工作的不确定性,从而减少承包商对风险补偿的要求和总包的管理费用,可以节省投资。 但是这种模式要求业主分别和承包商签订合同,因此合同数量众多,造成业主方的合同管理困难。由于合同关系多,项目系统内部的界面增多,加上众多的承包商没有统一指挥和协调的单位,导致业主的组织协调、管理工作量增大,因而要求业主有很强的专业管理能力和挂你经验,否则应将各种管理任务委托给监理公司或项目管理公司。 1.1.3建筑工程管理方式 建筑工程管理方式CM(Construction Management Approach)模式,于20世纪60年代发源于美国,又称阶段发包方式或快速轨道方式,是一种广泛应用于美国、加拿大、欧洲和澳大利亚等国的工程承包和管理模式。它的最大优点就是可以缩短工程从规划、设计到竣工的周期,节约建设投资,减少投资风险,可以比较早地取得收益。这种模式与过去那种设计图纸全都完成之后才进行招标的连续建设生产模式不同,一般的招标发包方式与阶段发包方式的比较见图1-3。 雇用设计工作人员 招标、签订合同 连续的建设模式 雇用设计工作人员和CM工作人员 不同行业施工合同 阶段发包方式 图1-3:连续建设模式和阶段发包模式对比图 CM模式在缩短建设周期、降低工程费用、提高工程质量等方面未投资者创造了明显的效益。 CM模式可以有多种形式,常用的有两种。 第一种形式为代理型建筑工程管理 ("Agency" CM)方式。在此种方式下,CM经理是业主的咨询和代理,业主和CM经理的服务合同规定费用是固定酬金加管理费。业主在各施工阶段和承包商签订工程施工合同。 第二种形式称为风险型建筑工程管理("At Risk" CM)方式。采用这种形式,CM经理同时也担任施工总承包商的角色,一般业主要求CM经理提出保证最大工程费用GMP(Guaranteed Maximum Price),以保证业主的投资控制,如最后结算超过 GMP,则由CM公司赔偿:如低于GMP,则节约的投资归业主所有,但 CM公司由于额外承担了保证施工成本风险,因而能够得到额外的收入。两种的实现形式如下图2-4所示。 合同关系 协调 单向 形式一:代理型建筑工程管理 合同关系 协调 单向 形式二:风险型建筑工程管理 图1-4:建筑工程管理模式的两种实现形式 CM模式可以适用于:① 设计变更可能性较大的建设工程;② 时间因素最为重要的建设工程;③ 因为总的范围和规模不确定而无法准确定价的建设工程。CM模式有两种形式,代理型CM(CM /Agency)和非代理型CM(CM /Non Agency),业主可以根据项目的具体情况加以选用。不论哪一种情况,应用CM模式都需要有具备丰富施工经验的高水平的CM单位,这可以说是应用CM模式的关键和前提条件。 1.1.4设计-建造与交钥匙(Turn key)工程方式 设计—建造方式(Design Build)在我国称项目总承包,它是一种比较简练的项目管理模式,是于20世纪90年代中期在德国首次出现并形成相应的理论。Peter Greiner博士首次提出了Design Build模式,并将其成功应用于德国统一后的铁路改造和慕尼黑新国际机场等大型建设工程。在这种模式下,业主只需选定一家公司负责项目的设计和施工,在业主合作下,设计-建造总承包商完成项目的规划、设计、成本控制、进度安排等工作,甚至负责项目融资。采用设计-建造模式,避免了设计和施工的矛盾,可以显著减少项目的成本和工期,可以保证业主得到高质量的工程项目。 业主和设计建造承包商密切合作,完成项目的规划、设计、成本控制、进度安排等工作,甚至负责土地购买和项目融资。使用一个承包商对整个项目负责,避免了设计和施工的矛盾,可显著降低项目的成本和缩短工期。同时,在选定承包商时,把设计方案的优劣作为主要的评标因素,可保证业主得到高质量的工程项目。组织形式如图1-5所示。 合同关系 协调 图1-5:设计-建造模式的组织形式 在项目原则确定之后,业主选定一家公司负责项目的设计和施工。这种方式在投标和订合同时是以总价合同为基础的。设计建造总承包商对整个项目的成本负责,他首先选择一家咨询设计公司进行设计,然后采用竞争性招标方式选择分包商,当然也可以利用本公司的设计和施工力量完成一部分工程。 在项目原则确定之后,业主选定一家公司负责项目的设计和施工。这种方式在投标和订合同时是以总价合同为基础的。设计建造总承包商对整个项目的成本负责,他首先选择一家咨询设计公司进行设计,然后采用竞争性招标方式选择分包商,当然也可以利用本公司的设计和施工力量完成一部分工程。 1.1.5设计—管理模式 设计—管理模式(Design-Manage)是指一种类似CM模式但更为复杂的由同一实体向业主提供设计和施工管理服务的工程管理方式。采用设计—管理合同时,业主只签订一份既包括设计也包括类似 CM服务在内的合同。(如图1-6): 形式一 合同关系 协调 单向 形式二 合同关系 图1-6:设计-管理模式的两种实现形式 设计—管理模式的实现可以有两种形式:一是业主与设计—管理公司和施工总承包商分别签订合同,由设计—管理公司负责设计并对项目的实施进行管理;另一种是业主只与设计—管理公司签订合同,由设计公司分别与各个单独的承包商和供应商签订合同,由他们施工和供货。在这种情况下,设计机构与管理机构是同一实体。这一实体常常是设计机构与施工管理企业的联合体。 1.1.6BOT方式 BOT(Build -Operate -Transfer)即建造运营移交模式。这种模式是80年代在国外兴起的一种依靠国外私人资本进行基础设施建设的一种融资和建造的项目管理方式,或者说是基础设施国有项目民营化。它是指东道国政府开放本国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营市场,吸收国外资金,授给项目公司以特许权,由该公司负责融资和组织建设,建成后负责运营及偿还贷款。在特许期满时将工程移交给东道国政府,BOT模式的典型结构框架如图1-7所示。 (项目批准书) 特 许 协 议 (收费) (移交) 图1-7: BOT模式典型结构框架 BOT模式是指东道国政府开放本国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营市场,吸收国外资金,授给项目公司以特许权,由该公司负责融资和组织建设,建成后负责运营及偿还贷款,在特许期满时将工程移交给东道国政府。BOT具有BOO(Build-Own-Operate)、BOOT(Build-Own-Operate-Transfer)、BLT/BRT(Build-Lease/Rent-Transfer)等变体。 1.1.7管理承包 管理承包(Management Contracting),管理承包商须与专业咨询顾问(如建筑师、工程师、测量师等)进行密切合作,对工程进行计划管理、协调和控制。工程的实际施工由分包商或各单独承包商承担。项目管理组织机构采用项目管理单位与建设单位共同对建设项目进行管理的方式,建设单位派出一名现场代表(业主代表)对工程项目进行宏观管理和对重大事项做出决定,项目管理单位派出管理队伍对工程项目进行微观管理,并及时向现场代表汇报。MC项目管理模式应用于基本建设项目的工程管理上。应用的范围适用于工程建设的全过程,也就是从项目立项直至项目竣工验收的全过程。管理模式如图1-8所示。 图1-8:管理承包 1.1.8项目管理模式 项目经理(Project Management)的主要任务是自始至终对一个项目负责,这可能包括项目任务书的编制、预算控制、法律与行政障碍的排除、土地资金的筹集等,同时使设计者、工料测量师和承包商的工作正确地分阶段进行,在适当的时候引入指定分包商的合同和任何专业建造商的单独合同,以使业主委托的活动顺利进行。项目管理模式的各方关系如图1-9。 图1-9:项目管理 项目管理模式是由项目业主的实施战略和分标方式确定的,不同的组织管理模式具有不同的合同体系和管理特点。任何一种项目管理模式是由其存在的客观条件所决定的,上面介绍的只是国外比较常见的几种管理模式,我们在具体应用时不能机械地照抄照搬,应当结合项目自身特点和实施环境,根据业主的发展战略选择合适的项目管理模式,也可以几种模式混合使用。 项目管理模式对建设工程的规划、控制、协调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是决定项目成功与否的关键所在。对于一些大型和特大型建设项目,应充分考虑工程的阶段性和专业性等特点,根据业主的要求,在不同的阶段,不同的项目,不同的专业,可以选择不同的项目管理型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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