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每公里高速公路造价在世界上是最昂贵的。 可中國公司在海外的工程“竞标价”却是最低的? 前者是“工程回扣”广泛存在的结果;后者则是“不诚信”和“低人權优势”的结果。 中國的公共工程虽然造价昂贵,但在工程竞标时的“竞标价”却并不高。 以“低报价”赢得承建权;在实际操作中却以“高于竞标价”来结算;或以“偷工减料”等“明显违反合同”的方式降低成本;是“中國式招标”的中國特色。 工程结算时的“实际价格”远高于“竞标价”,是“政府财政支出不透明”和“工程回扣广泛存在”的产物。 因为“工程回扣”广泛存在,工程主办方容易接受承包方“抬高价格”的欺诈行为。对方给自己的“巨额回扣”总得纳入“工程款”吗?对方还得因此得点“额外奖励”吧?如此这般“实际工程款”自然远远高于“竞标价”了。 因为“政府财政支出不透明”,主办方权力人物“多给承包方钱”,也没几个局外人知道,因此不可能引起强烈社会反响。几个知情的局内人都被承包商的“红包”摆平了,自然也不会吭气。 承包人会为“涨价”找出一大堆听上去冠冕堂皇的理由:最经常的理由的“材料涨价”和“天气不好”?诸不知在正常的公共工程合同里,所有这些“理由”都属于承包商应该独自承担的风险;政府则只对“地震”和“战争”之类的大灾难买单。 “偷工减料”得以大行其道能通过工程验收并不受追究,则是“权力贿赂”和“权力没有监督”的产物。 “中國式专家”的特色是众所周知的,当他们煞有价事地被请去进行工程验收时,只要对方给予足够份量的“红包”,就算外行人也能一眼看出来的“偷工减料”行为也会视而不见,甚至于主动“贡献”朦混过关的“障眼法”。如果承包商不懂“潜规则”意思意思,就算建了一座“赵州桥”也要被鸡蛋里挑骨头。 公共工程没有达到规定的使用年限即严重损毁,也没有相关权力部门出面追究责任,使得贪腐官员没有后顾之忧,“豆腐渣工程”也因此愈演愈烈。 造成如此悲剧的祸根不在“官员”和“专家”自身,而是官僚專制体制造的孽。橘在淮南则为橘,在淮北则为枳。中國的“官员”和“专家”并非天性邪恶,美国的清官到了中國一样会索取“工程回扣”,否则就无法在官场混下去。 在现行“劣胜优汰”“奖恶惩善”專制体制下,公共工程不存在“豆腐渣现象”才是不正常的! 体制不变,反贪无用,严刑峻法也收效甚微。崇祯皇帝一年杀一个国防部长,可下任国防部长一样贪贿渎职。要求官僚專制体制下的官员两袖清风,等于企求长年呆在妓院里谋发展的漂亮女子守身如玉一样,就算亮出贞洁牌坊也是给别人看的。 当今中國,贪官不是最可恨的;为了维护“一己特权”坚持“批量制造贪官”的官僚專制体制者才是未来中國的最大风险。 ………… “潜规则”有很强的惯性作用力,不容易因对象的不同而随机应变。“中國式招标”在海外也大行其道,大有“把红旗插遍全世界”的趋势。 不过中國在海外承建的公共工程主要限于亚、非等奉行專制的第三世界国家。这些国家“权力腐败”一样广泛存在,面对诱人的“工程回扣”和“礼品红包”时,“官员”和“专家”一样睁只眼闭只眼,只要权力人物自己能从工程中得到好处,“违反合同”算不了什么,“抬高价格”和“偷工减料”小事一桩,不值得大惊小怪。还是中國人“聪明”,对“官老爷”的心思摸得那么准那么透。本国臣民比起来简止是榆木脑瓜,没中國人“脑筋活”“玩得转”,进行“中國模式”培训很有必要。至于本国平民百姓对“豆腐渣工程”怨声载道,怨了也白怨,权在“官老爷”手里,屁民有意见也只有干瞪眼的份。 中國公司虽然在国外落了个“不诚信”的坏名声,给伟大的祖国脸上抹了黑,并且一而再再而三象利比亚那样因为重大决策失误折戟沉沙;但在第三世界專制国家却经常在“工程竞标”中低价获胜,且事后能“高价结算”或“偷工减料”赚钱。 但“中國式招标”好象只限于第三世界專制国家或民主转轨期仍存在大量專制残余的半專制国家;在成熟的民主国家则很难通行。 專制国家虽然钱好赚,但风险比民主国家大出百倍,稍有不慎就会象利比亚那样折戟沉沙,付出惨重的代价,把先前赚的钱都赔进去还要倒贴块心头肉。 在利比亚,中國公司损失了近200亿美元?我们在海外工程中通共才赚了多少钱啊? 对于中國来说,最安全也是最长远的工程市场应该是美、加、澳和欧盟之类的成熟民主国家。 可中國公司很难进入这些市场。 这是一个不愉快的被动局面。 不久前,这一被动局面开始出现转机,中國公司成功打入波兰建筑市场,在工程竞标中夺得了波兰A2高速公路的承建权。 A2高速公路是波兰为2012年和乌克兰联合主办欧洲杯而兴建的重点基建项目。项目由波兰政府公开招标,欧盟资助。 中國公司赢得竞标的秘诀依旧是“低报价”,只相当于波兰政府预算的52%?低廉的竞标价引起波兰同行不满,纷纷指责中國公司有“低价倾销”行为,甚至还有波兰企业怀疑中國企业在投标过程中使用了不正当手段。 匈牙利通讯社14日称,波兰政府将公路建设交给中國公司,在欧盟史上是第一次———这是因为中方承诺的是“倾销价格”。在招标谈判中,中海外的报价是13亿兹罗提,也就是每公里2600万兹罗提。“世界上谁都不能以这么低的价格修筑高速公路……”。 中國公司在竞标时一样知道“世界上谁都不能以这么低的价格修筑高速公路”,可我们自信拥有无坚不摧的“工程回扣”和“偷工减料”等“特色秘方”,到时能“暗渡陈仓”赚钱。 可波兰是一个“人民是大爷,官员是孙子”的民主国家,我们的“特色秘方”遇上了难以逾越的民主壁垒。 波兰的官员是人民选举的,且受到自由媒体和人民议会无孔不入的监督,很难绕过民众眼线收受“工程回扣”,一旦曝光有受贿嫌疑就会立马丢官司法栲问身败名裂。 波兰的“政府财政收支”是高度透明的,根本不可能超出“竞标价”结算而神不知鬼不觉。 一旦出现“豆腐渣工程”,波兰相关部门会一查到底,涉案人员要受到严厉惩罚并赔偿损失!在如此严厉追究体制下,“专家”只要不是神经不正常就断然不敢为了“红包礼品”给“偷工减料”开绿灯。 中國公司很快就明白了这一“不愉快事实”。 因为“阳光操作”只能面临巨额亏损,工程无法按期顺利进行。 结果工程进行到半途就陷入实质上的停顿状态,如期保质保量完工的概率微乎其微。 据法国国际广播电台13日报道援引波兰交通局副局长马切耶夫斯基的话说,中海外已经放弃波兰A2高速公路的部分工程。波兰当地《选举报》则称,波兰方面已与中國公司解除合同,中方将赔偿7.41亿兹罗提,相当于1.885亿欧元。 法国国际广播电台称,今年年初,500多名中國工人来到波兰后,工程进入建设状态。但不久后,由于中海外不能按时支付波兰分包商货款和相关费用,分包商拒绝向工地运送建筑材料,导致工程从 5月18日起不得不宣布停工。报道称,中海外此前承诺在5月30日前结清拖欠款项,分包商同意在拿到钱后24小时内复工。但到了最后期限,中方没有付款,导致事态升级。 ………… 此文写到这里,我只想说最后一句话:别以为世界都是中國?我们“官员最大”,“暗箱作业”与时俱进;海外“人民最大”,没有“阳光”照不到的地方! 在波兰A2高速公路A、C标段项目实施过程中,波兰市场环境的变化给中国公司联合体带来了巨大的压力,主要体现在以下五个方面: 一、是全球通胀压力加大。 以美国为首的西方多国实行“量化宽松”的金融货币政策,导致国际市场的大宗货物价格飞涨,远超过合同所估算的上限。(这和美国有什么关系?难道在波兰A2其它标段大宗货物价格就不涨了?况且波兰驻中国大使09年拿上标的时候不就提醒过了?见新浪财经讯 7月1日消息 海外工程折戟谁之过? 中海外折戟波兰高速项目,究竟是谁之过?中海外母公司、中国中铁相关负责人对媒体称波兰业主的项目PFU(功能说明书)描述不清、工程款支付条件苛刻以及业主不配合是主因。 然而在波兰驻华大使眼里,中海外不精于管理才酿下恶果。据他回忆,自2009年12月到2011年,波兰使馆与中海外会面多达14次,其中8次他亲自参加。对于来自他们的建议,中海外管理层听之却无动于衷。“举个例子,在最初的时候,我们曾建议中海外早和原料、分包商等各方签订合同,将利益绑在一起。因为波兰是个新的市场,价格、供给变化很快,只有签订合同才能将利益绑定,然而对方并没有采纳。”霍米瓷基说。 最终结果也是波兰经济复苏始料未及,瞬息万变的市场价格已翻了几番。据报道,一年多来,部分原材料和挖掘设备的租赁价格上涨了5倍以上,基建工程成本直线上升)' 二、是波兰市场材料紧缺。 波兰迎来30多年首个基础设施建设高潮,4条高速公路同时开工建设。这种叠加效应导致原材料购置出现极大困难,工程所需工、料、机处于卖方市场。沙土填料、混凝土、沥青混凝土、钢筋、木板支架、级配碎石、土工布、土工格栅等施工主材需求量巨大且货源极为紧张,市场价格较之中标前有了多倍数的上涨。仅土方填料一项,实际采购价格就比投标报价时上涨了4倍。(既然是以低于成本价中标,从开始就知道这个项目具有极大风险,肯定是要有巨额亏损的;它是为以后树立中国企业品牌、从而在欧洲市场拿下更多的、更赚钱的工程项目打基础的,既然是抱着这样宏伟的目标,走出国门,想闯进欧洲市场,难道国内企业总部就没有全力以赴支持?就没有准备不惜代价也要干好这项工程的思想准备?那才是做这个工程的初衷呀) 三、是欧洲企业围堵刁难。 在“中国威胁论”的影响下,欧洲工程承包企业在对中国企业进入波兰市场严防死守,为了防止中国企业在此有突破,项目前期投标上,就联合对中国企业进行了打压与围堵。项目中标后,他们又通过行业协会利用其各种优势与影响力,抓住波兰加入欧盟后,法律修订频繁的机会,通过各种手段迫使政府部门出台实施细则或政策指导性文件,从而大幅提高了各项具体要求,严重影响项目成本。仅在环评要求、施工工艺上就大大增加了投标时所估算的工程数量。其次是用卡脖子手段百般刁难,动员欧洲的供货商对中国企业进行断货,使得物资供应出现困难、货源极其难找,而且付款条件十分苛刻,有许多物资只能通过非欧洲供货商那里找,也极大增加了成本。; (为什么就单单围堵中国企业呀!是不是破环了人家建筑市场规则呀)) 四、是媒体舆论环境恶劣。 *从中国公司联合体准备进入波兰市场开始,妖魔化言论充斥当地舆论。当地新闻媒体将对中国公司联合体不利的消息大肆宣扬,却对正面客观的信息只字不提。(波兰政府把中国企业请去帮他们修高速公路,没有原因,就刁难,他们弱智、神经病五、是业主态度强硬无礼。 业主完全不顾项目资金紧张,中国公司联合体垫付巨额资金的事实,对不远万里来到波兰,真诚解决问题的中国公司联合体高管,在会谈中态度强硬,企图通过合同将全部风险转嫁给承包商,并极力将经济合同政治化,对通过外交手段向中国公司联合体频频施压。 为诚信履约,中国公司背负着巨大的资金压力,员工们不畏艰难,昼夜不休,甚至放弃了圣诞、春节与家人团聚的机会坚持赶工,使得项目工期进度大大超出业主的预期,作为项目业主方的波兰高速公路局却无视中国公司联合体投入的大量资金以及付出的种种努力,一味为中国公司联合体实施项目设置重重障碍。大量设计文件,施工规范被工程师拖期审批,以致无法按时施工;考古等一系列索赔被工程师毫无道理的驳回;业主一方面催促赶工,让中国公司联合体加大投入人力和财力,而另一方面又以种种理由拒绝支付所完成的工程量,对已经批准的工程量也尽量拖延支付。(你所做过的所谓工程量增加等变更投入一切,都按程序事先经过监理、业主认可了么?还是自作主张呀!否则业主会不认账?) 中海外、中铁隧道集团在波兰A2高速公路建设中遭遇重挫,是一开始就可以预料到的,就此帖而言,显然是中海外、中铁隧道集团内部人士所写,采用的语气、论调仍然是国内官方论调的老生常谈,缺乏新意;难道真是这样的么?不从自身找主观上的原因,总是强调客观,好像是全世界的国家、人民都和中国的企业过不去找茬挑刺,不问问为什么?反思一下自身,不要总是拿国内那一套的经营方式、思维方式、无法无天的流氓作风方式到西方民主、法治国家行事。如若不吸取教训,将会仍然遭到更加严重的惨败。当然本人本身也是中铁的干部,对此次中海外、中铁隧道集团联合体的失败从内心也很伤感,同情。但伤感归伤感,同情归同情,总有一种恨铁不成钢的情绪·。本人也曾到刚果(布)2号公路和法国人、德国人一起工作过,也曾经和香港同仁一起工作过,总有一种感觉:中国国企,尤其是中字头的大型央企,对内,甚至对自己的职工可以不当一个人看,不当一回事;对外,尤其是在外国(所谓的外宾)人面前却又缺乏民族气节,甚至低颜鄙耻;更不用说在涉及国家、企业的利益面前有理有节、寸步必争,就像“法新社27日援引中海外官员的话称,中国公司可以将1公里公路的造价控制在660万欧元,这被认为比当时的最高报价低两倍。奥地利《新闻报》也称,中国公司“有自己的管理方式”,中国工人们住在附近一所空闲学校的集体宿舍,宿舍里面是双层床,“中国工人日夜换班工作,每天12个小时,每周7天,在波兰人都休息的节假日也不例外”。(本报驻德国特约记者 青 木)”试想,在西方民主、法制、讲究人权的国家还是这样的对待自己的同胞,这样的长时间工作时间,木偶式的工作方式,这难道都是西方国家对中国的围堵?都是人家的错?就在6月24日马上要归国的前夕,A2还发生因为酒后超速驾驶发生了2死4伤的重大交通伤亡事故,可见企业在管理运作上是存在很严重的问题。希望我们的国企能从此次事件中汲取教训,也能够善待自己的同胞,善待自己的员工。那样的话,我相信,我们的国家,我们的国企就一定会在和世界各国、各方朋友的经济商务交往中实现双方利益互惠双赢,也更一定会赢的世界各国朋友的真正尊重。 1:波兰A2项目联合体成立的背景: 2009年9月中国海外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牵头,中铁隧道集团、上海建工集团和波兰贝科玛有限公司组成联合体在波兰A2高速公路5个标段中一举中标A、C两个标段,总长度49公里;(这里中海外国际运作经验丰富,中铁隧道集团是国内隧道和地下工程领域的大型施工企业,一心想进入国际市场,野心勃勃要做大企业,上海建工集团是上海市大型施工企业在波兰在波兰有一定的运作经验和关系,波兰贝科玛有限公司是波兰工程设计单位,单个企业都不具有突出的优势,为了扬长避短,形成合力增加工程中标的概率,从而组成了四方联合体,其中中海外、中铁隧道集团皆为中国铁路总公司(简称中国中铁,中铁工程)旗下二级法人公司)。 组成: 联合体董事会,董事长方远明(中海外总经理),副董事长郭大换(中铁隧道集团董事长) 2009年12月15日,波兰A2高速公路项目联合体董事会成立暨第一次会议在中海外大厦举行,中海外总经理方远明、总会计师王贺彩、中海外副总经理刘玉春,中铁隧道集团董事长郭大焕、副总经理魏都,上海建工集团波兰分公司经理任俊参加会议。会议选举方远明任联合体董事会董事长,郭大焕任副董事长,聘任傅腾玄为波兰A2高速公路项目的项目经理,并授权其代表联合体履行合同、签署与本项目有关的文件。会议审议了十一个议题。除联合体贷款计划外,其它议题在经过充分讨论和局部修改后一致通过,并以会议纪要的形式予以明确,会议取得圆满成功。傅腾玄任波兰A2联合体总经理不到一年,在任时联合体经理部个主要负责人及部门主管皆为中海外人员,从而也就为联合体内部运作留下了很大的矛盾隐患;2010年底中铁隧道集团海外公司总经理孙航被中国中铁任命为中海外总工程师,随后被派往波兰接替傅腾玄兼任联合体总经理;中铁隧道集团狮子洋项目常务副经理,中铁隧道股份公司副经理王坤调中铁隧道集团海外公司人常务副经理,也随后到波兰A2工作,早些时候中铁隧道集团海外公司另一副经理奚正兵已先期到波兰A2工作。分别负责下属A、C两个标段的工作 3:A2施工人员组成: 除一部分有中海外、中铁隧道集团等派出的少部分自己的正式职工外,大多数为国内招聘的临时技术人员,也即具有中国特色的劳务派遣人员,这些人员随工程项目临时集聚,工程结束也就曲终人散。2 {8 P& i# o/ h7 S1 y7 g: S 4:管理特点: 僵硬固执、城府深厚、缺乏爱心和社会责任心、缺乏诚信守约意识、表里言行不一、无法让人信任(具有国内特色),且内部组成人员复杂,内斗矛盾重重。 高层领导、管理人员贵族奢侈、享乐化(这个波兰当地稍一了解就很清楚的),普通员工、一般人员奴隶化(就像奥地利《新闻报》也称,中国公司“有自己的管理方式”,中国工人们住在附近一所空闲学校的集体宿舍,宿舍里面是双层床,“中国工人日夜换班工作,每天12个小时,每周7天,在波兰人都休息的节假日也不例外”。(本报驻德国特约记者 青 木)”和集中营有什么区别。" 6:国内相关公司施工项目运作管理模式: 依靠央企垄断地位取得大型工程,派部分人员组成(A、B、C项目部,集团经理部--或子公司经理部--工程队(工区-分工区)工程大包工头(挂靠企业)--小包工头(分项包工头)---层层包工头---劳工 , 对内项目成本核算控制(就是对内要少花钱、尤其是对劳工,能不花钱就不还钱,对外公关主要是对监理、业主索赔也叫二次经营,(就是想方设法,寻找各种理由甚至于行贿等不择手段,变更工程设计搜寻工程地质,材料价格涨价等因素)甚至买通相关专家、媒体、权威机关单位造势,指责原合同存在不合理、有漏洞的地方,让原签合同作废,让业主多掏钱) 党政工团一起上,有权有利夺命枪,风险、责任都推让。结果都无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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