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项目时间管理
项目的时间管也就是我们俗称的工程进度管理,是指在项目的工程建设过程中实施经审核批准的工程进度计划,采用适当的方法定期跟踪、检查工程实际进度状况,与计划进度对照、比较找出两者之间的偏差,并对产生偏差的各种因素及影响工程目标的程度进行分析与评估,并组织、指导、协调、监督监理单位、承包商及相关单位及时采取有效措施调整工程进度计划。在工程进度计划执行中不断循环往复,直至按设定的工期目标(项目竣工)也既是按合同约定的工期如期完成,或在保证工程质量和不增加工程造价的条件下提前完成。
项目进度管理的具体工作内容主要包括制定进度计划和在项目实施过程中的项目进度控制两方面。在FIDIC合同条件中,项目的时间管理主要集中体现在第8条开工、延误和暂停。该条具体规定了承包商的工程开工时间、竣工时间、承包商应制定和提交进度计划、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承包商在何种情况下可以得到工期的延长,政府当局引起的延误如何处理、工程师如何管理和控制工程实施的进展速度,工程延期竣工交付的误期损害赔偿、工程在何种情况下可以暂停以及暂停结束后复工的程序。具体条款解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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