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败分析一、 项目论证不充分 |
甲方公司是从某大型电子制造集团的一个子公司分离出来的,保持原来的单一产品的研发、供应链和生产线。该公司原来是使用SAP R3 ERP系统,分离后公司高层想物色一款小型的ERP系统来替代原系统,决定立即实施新的ERP项目,所以成立项目组开始产品的选型。 后来证明这个项目上得非常仓促,当时还不具备上ERP的条件。尽管甲方公司保持原来的产品、研发、生产线和营运模式,但投资方变了,具体的业务流程就发生了变化。原投资方是美国著名的产品品牌商,具有雄厚的财务实力和纯朴的财务流程,该公司主要按照美国的订单生产该品牌产品,大量使用保税材料。后来的投资方是国内的品牌商,财力有限,资本运作比较复杂,而且还要处理原公司遗留的大量物料和欠款,导致ERP系统财务流程不能满足需求。在ERP产品选型时,我们依照原公司的业务流程,要求具有“相同保税物料和非保税物料使用相同物料编号,并能够在MRP运算中区分出来”的功能,这让很多国内的ERP厂商很为难,但在公司运营两年以来,根本就没有用到保税物料。 从实施角度来说,当然是新公司比较容易成功,因为没有旧的流程和数据冲突,一切按照业务的最佳实践流程来实施,基本不会有什么问题。但能否贴近日后实际业务流程的需要呢?特别是对于规模不大的公司,品种多,量少,交货时间多变,最佳实践流程一定是不适合的。回到这个案例,尽管表面上看业务模式和业务流程没有什么变化,但在实际操作过程中还会有许多变化,而且这些变化是事先没有办法预估的。所以这时候并不适合实施ERP项目,必须等到公司运行一段时间,所有的业务流程都稳定后再考虑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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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ennysir 发表于 2008/12/31 13:20:00 阅读全文 | 回复(0) | 引用通告 | 编辑 | 收藏该日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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