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经理的授权需要根据下列的原则:
(1)根据项目目标的要求授权。一般来说,项目目标要求越高,则授予项目经理的权力也应越大。如某个工程项目要求质量很高、建筑工期要求很紧,这就需授予项目经理足够的权力,以保证项目经理能充分调配项目所需要的机械设备、技术专家、管理骨干,同时有权形成一套激励约束相容的机制,能调动每一项目成员甚至与项目有关的当事人和关系人,只有这样,才能保证工程项目按质按时的完成,
(2)根据项目风险程度授权。项目风险越大,对项目经理赋予的权力也应越大。风险程度的高低实际上就意味着项目经理承担责任的大小,管理学的基本原理要求权力和责任要具有对称性。只有这样,项目经理才拥有充分的权限,能在变化多端的项目环境中果断地作出决策,相反,项目的风险程度较低,授予项目经理的权力也应适当减小。
(3)按合同的性质授权。从客户与承约商签订的合同来看,如果合同要求的工程项目技术较复杂、质量要求较高,则对项目经理应授予较多的权力,如果客户在合同中规定了既定的成本约束,则应授予项目经理较为灵活的权限,以便使其能有充分的自主权,作出正确的决策,使得项目的实施不超出成本预算。
(4)按项目的性质授权。从项目的复杂程度来看,大型复杂的工程项目,则应授予项目经理较大的权限;反之,项目较为简单,项目的目标或目标体系较易实现,则无需授予项目经理过大的权限。
(5)根据项目经理授权。不同的项目经理,有不同的领导水平和管理经验,对于那些组织管理能力较强、经验颇为丰富的项目经理,则应授予其足够的权限,以便其能充分发挥自己的创造性。相反,对于那些领导水平一般、阅历及管理经验不甚丰富的项目经理,则应适当保留部分权力,以免其决策过于草率或把握不住,导致项目风险加大,造成不应有的损失。
(6)根据项目班子和项目团队授权。如果项目经理班子成员较多、配备精良,则应授予项目经理较大的权限;如果项目团队的队员较多,也应授予项目经理较多的权限。相反,授予的权力可以适当地少些。 总之,对项目经理的授权有较高的艺术性。授权过多,会导致项目经理自主权过大,有时会做出不必要甚至错误的决策,增加项目的风险;授权过小,又会限制项目经理行动和决策的自由度,在重大的环境变化下,有时会因权限所制,无法决策,终会导致商机殆尽。对项目经理的授权更要因人而宜,对于经验丰富、领导艺术高的项目经理,则应授予较大的权力。这正如一位杰出的统帅一样,给其的权力越大,越能取得重大的胜利。《三国演义》中有一段“诸葛挥泪斩马谡”的情节,一向知人善用的诸葛丞相因为个人情感色彩太重,授权错误,导致街亭失守,终使整个蜀军战略为之混乱,酿成最凄惨的一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