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应了兄弟参加一个关于FIDIC合同的活动,这段时间把原来积累的一些东西有拿出来看,并且结合自己这个项目的过程继续更新和总结。就把这些东西取一些拿出来分享吧:
1.1 FDICI的由来
FIDIC是国际咨询工程师联合会(Federation International Des Inginieurs Conseils)的简称。1913年在英国成立,初期仅少数欧洲几个国家参加,到目前已经又超过70个国家地区入会成为FIDIC组织成员,成为全世界最有权威的工程师组织。该联合会是被世界银行和其他国际金融组织认可的国际咨询服务机构。总部设在瑞士洛桑,下设四个地区成员协会:亚洲及太平洋地区成员协会(ASPAC)、欧洲共同体成员(CEDIC)、亚非洲成员协会集团(CAMA),北欧成员协会集团(RINORD)。
FIDIC下设许多专业委员会,各专业委员会编制了用于国际工程承包合同的许多规范性文件,被FIDIC成员国广泛采用,并被FIDIC成员国的雇主、工程师和承包商所熟悉,现已发展成为国际公认的标准范本,在国际上被广泛采用。
FIDIC已经逐渐成为一个名词性形容词,FIDIC不仅代表联合协会,而且还可以表示FIDIC合同条件。
1.2 FIDIC合同条款的发展
市场经济发达国家和地区使用的建设工程合同一般都有标准格式,即适用于本国本地区的合同文本,如美国建筑师学会制订发布的“AIA系列合同条件”,英国土木工程师学会编制的“ICE合同条件”和国际咨询工程师联合会编写的“FIDIC土木工程施工合同同条件”等。
ICE合同是FIDIC合同的鼻祖,FIDIC合同是ICE合同演变而来的。FIDIC合同第一版是在1957年,1969年第二版,1977年第三版,1988年第四版,1999年第五版;ICE是1945年第一版,1955年第四版,1973年第五版。FIDIC合同的第三版就是结合IEC编辑出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