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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的、目标和可交付物
我们常把目的、目标和可交付物的职责混为一谈。软件公司期望提高盈利,是目的;开发新产品是目标;提交阶段版本,是可交付物。但新产品没实现盈利目的时,就会互相抱怨。其实没有实现盈利的目的,由高层负责;没有交付新产品,由项目经理负责;没有提交可交付物,由团队负责。职责清晰才能各司其职。
quxh20000 发表于 2013/5/7 12:5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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