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项目团队的两位成员由于现场所发的一份函而争吵起来。我很认真的通过聆听想帮助他们解决遇到的问题。
争吵的起源是现场发国内项目部的一份关于锅炉大屋顶颜色确定事宜的函。大致内容是:锅炉厂已经提交四份色卡,请国内项目部按照标准对照色卡给出颜色编号提供业主审核。负责处理该函的人就转手给了工程师,要求他们按来函要求准备。另外一位工程师就提出反对意见,认为为什么单独提供该色卡给业主批准呢?应该是电厂整体色系一起提供给业主确认。于是就发生了上述争吵。
首先我可以从电站角度简单介绍全厂建筑色彩统一规定的一些内容。电站项目现场有40多个单体建(构)筑,而且大小不同,功能各异。而建筑物的体量和位置很大程度是由工艺流程确定。电厂的整体效果是否统一、协调、色彩的选择和搭配就起到非常重要的作用。设计院会根据对外合同规定、根据国标GSB05-1426-2001(颜色标准样卡)设计安排全厂建(构)物室内外色彩包括设备和管道的建筑色彩。
通过以上介绍,我想大家应该对电站建筑色彩统一有了一个初步的了解。可能你会说这是设计院的工作啊,和总承包商有什么大关系?海外承包项目,承包商设计文件是需要得到业主的批准。就是这样一个批准的责任,使得承包商就有协调管理的职责。
就我们项目而言,目前业主还未最终批准全厂建筑色彩统一规定,业主对提交的规定提出要承包商提交合同规定的色卡和目录,就是在这个时候,锅炉厂又提出他们自己习惯的色彩搭配方案。也就出现了本文前面的哪个来自现场的函件。
现在对彩色问题的处理应该很清楚了:
设计院在充分阅读对外合同相关内容(需要从各个章节将此类要求找出来)
的基础上,根据国内的规定和标准完成全厂建筑色彩统一规定。这里特别强调了合同“相关内容”,是否充分理解和按合同规定来编写规定,对审批结果将有直接的影响。所有分包商都必须按照已批准的全厂建筑色彩统一规定办理。获得批准自然需要总承包商组织协调。
体会:虽然问题的解决思路很清楚了,是否就能解决问题呢?在这个问题上回答是否定的。为什么呢?是细节?能否用“细节决定成败”这个描述呢!也许太大,但意思是对的。首先设计院在出版规定时,有没有明确将合同内容引用在规定中呢?(我仔细看了设计院出的规定,很遗憾,20多页纸的内容,提到合同的就一句话);其次,我们项目部负责的工程师是否很清晰的给设计院灌输这个思路呢?(很遗憾没有,直接转手提交业主);现场在发文章开头提到的那份函时,是否仔细梳理处理流程?(很遗憾,没有,就直接将锅炉厂提出的色卡要求发回国内请国内准备)…等等。试想,即便是设计院没有策略性的引用合同内容,我们在提交业主的时候,是否可以在发文上引导业主或提醒业主。这些都是细节。照葫芦画瓢很简单,但葫芦和瓢还是有差别的。想到精细化管理,想到了细节决定成败,想到和不仅要形似还要神似等,这些都在提醒我们关注细节,从而走向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