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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案例分析:业主该不该出面与质监站作进一步沟通
 

业主该不该出面与质监站作进一步沟通

近期正在做扩产项目需要盖大厂房。总包单位单位不属于本省企业,但是已经办理了相关入省进市手续,在打桩的时候,质监站要求检测管桩,用回弹仪检测说不合格(实际上所用的回弹仪最大测试范围只到C60,而管桩是C80强度,并且它检测的是已经打入地下的管桩明显不符合相关规定),由此下达了停工令。后几经交涉,又提出管桩需要做钻芯试验,要求送到指定中心检测,结果按其要求送检合格后还提出原先的检测不符合要求,要求第二次送检。打桩分包单位现在也比较强硬说不再伺候质监站,如果说管桩不合格,那么近期XX市开工的项目都得停工,因为都用的是同一厂家的,最后只能总包单位协调。
这样看来,基本可以肯定不是技术问题而是关系问题,可能总包方或打桩分包方在与质监站关系处理上出现了一定问题,这种事情一般是应该由总包出面。但作为业主一方,该项目工期非常紧张,是否需要介入拉动资源?如果介入,有没有不良影响?如何介入?

分析如下:

首先,可以肯定的是业主一定要尽快介入。根据有关规定,项目应该是业主负责制,不管什么情况发生,最终是项目业主埋单。

第二,项目的报监应该是项目业主负责的,总承包单位、分包单位、检测部门、质监站等单位只是围绕大厂房项目利益关系人,依据PMBOK的关系人管理原则,业主应该介入。

作为项目业主,首先应该调查施工单位的工程材料质量,如果材料真的存在质量问题,那么业主就应该毫不客气的要求施工单位进行整改,当然可能抽检到的存在质量问题,而其他的没有质量问题。如果材料质量没有问题,也许是施工单位、也许是项目业主在某些方面关系没有处理好。业主应该深入了解在什么方面、哪个环节出了什么样的问题,针对问题的实际情况,有目标、有方法的进行协调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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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ost  by  zhxj_3767 发表于 2009/9/19 13: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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