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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帖] 知识管理不管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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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管理不管知识
Value of knowledge management depends not on knowledge or on IT,知识管理的价值不仅仅依赖于IT这 一点大家已经都有比较深刻的理解了,但是也不依赖于知识却和自己原来的观念大相径庭。知识管理强化组织中知识资产的管理;知识管理可以避免出现人才流失知识流失的情况;在知识管理中,知识就是价值,知识就是财富等等类似的说法都明明白白地告诉我们知识管理要管的就是知识,怎么就沦落到和IT一样的地位了呢?再看到后半句 but on the use of knowledge by an organization''s members 知识管理的价值在于组织结构成员对知识的应用。是啊,知识是需要人去用的,知识本身的潜在价值再高,没有人利用它来创造新的价值,也就仅仅是知识而已,MIT一句话就抓住了知识管理的本质。归纳一下,可以用三层价值体系来衡量知识的价值,第一层介质的价值,比如HBR的 书,软件的光盘,专利内容;第二层版权或者著作权、专利权等知识产权所代表的价值;第三层应用价值,人应用知识所创造的价值。三个层次之间的价值差异不是简单的大和小的比例,而是百倍千倍甚至更高的倍比关系。知识管理的水平某种程度上就可以用其管理到的知识价值层次来衡量。从理论上讲,知识管理当然是要管理到价值最高的应用层次。但国内的知识管理刚刚起步,大部分组织还只是处在前两个层次上,对知识资产和知识流失的过份关注也使很多公司停留在第二层上无法更进一步。回头再看MIT的论断,表面上是不看重知识,实际上则是对知识价值认定观念上的转变,论断中的第一个和IT相提并论的Knowledge应该是指第一二层的知识价值,而知识管理最需要关注的则应该是价值最高的第三层:人对知识的应用。  保密问题不再是知识管理的重点。一直以来,知识保密和知识共享总是知识管理中不可调和的一对矛盾。在以知识应用为中心的知识管理中,知识保密可能会被弱化或者转移出去。毕竟,在一层层的保密限制之下,知识应用的所能创造的价值也会受到相应的限制。不可否认,在市场竞争环境中组织的某些知识是需要保密 的。但是在一个实际运营的组织中很多情况下知识保密的的范围是被人为的扩大了,实际上真正要保密的部分往往只占需要共享部分的十几分之一甚至更少,如果牵涉到保密可以选择不共享这一部分知识或者同组织成员签署受法律保护的保密或同业竞止协议。为了少数需要保密的知识而限制多数需要共享的知识,放弃知识共享 所能创造的价值,显然有点舍本逐末的感觉,还是象比尔盖茨在《未来时速》中说的那样去做吧:力量不是来自秘密的知识而是来自共享的知识。   最后,再把来自MIT的这段话完整的附在后面,与大家共享。知识管理的价值不依赖于知识或者是IT,而是组织成员对知识的应用。
purap 发表于 2008/10/20 11:01:00 阅读全文 | 回复(0) | 引用通告 | 编辑 | 收藏该日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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