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http://luguohui.mypm.net

 时间记忆
 登录
 最新日志
 最新回复
 最新留言
 加入群组
$show_mygroups$
 我的好友
$show_myfriend$
 我的照片
$show_photo$
项目管理思路

9 项目质量控制

9.1 一般规定

9.1.1 项目质量控制按承包商企业质量管理体系的要求进行。

9.1.2 项目质量控制应坚持"质量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和"计划、执行、检查、处理"循环工作方法,不断改进过程控制。

9.1.3 项目质量控制应满足合同技术标准和雇主的要求,项目经理代表承包商企业对项目质量向雇主负责。

9.1.4 项目质量控制因素应包括项目过程的各要素环节,现场要特别注重抓好对人、材料、机械、方法、环的管理。

9.1.5项目质量控制过程均应按要求进行自检、互检和交接检,未经检验或已经检验定为不合格的工作,严禁下转。

9.1.6项目经理部应建立项目质量责任制和考核评价办法。项目质量控制应建立以项目经理为中心的责任体系,质量控制部门的负责人是项目质量活动的责任者,质量控制工程师是项目质量活动的执行者。过程质量控制可分解给每项工作的责任人负责,质量控制部门对活动结果进行检查和监督。

9.1.7 可检测的阶段性工作完成后,在报雇主检验和认可前,应根据"项目管理实施计划"的规定报承包商职能部门进行内部检查。

9.1.8对雇主指定的分包工程,应按合同规定进行监督和监控其质量,对有承接关系的分步工程,项目经理部要在接手前进行严格地检测和检查,对不符合规定的分步工程不得接收。

9.1.9 质量控制应按下列程序实施:

1 确定项目质量目标。

2 编制项目质量计划。

3 实施项目质量计划。

9.2 质量计划

9.2.1 质量计划的编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应由项目经理主持编制项目质量计划。

2 质量计划应体现项目各要素环节的过程控制,且应体现从资源投入到完成工程质量最终检验和试验的全过程控制。

3 质量计划应成为对外质量保证和对内质量控制的依据。

9.2.2 质量计划应包括下列内容:

1 编制依据

2 项目概况

3 质量目标

4 组织机构

5 质量控制及管理组织协调的系统描述。

6 必要的质量控制手段、过程、服务、检验和试验程序等。

7 确定项目质量控制关键和特殊控制点及管理方法。

8 与各要素活动相适应的检验、试验、测量、验证要求。

9 更改和完善质量计划的程序。

9.2.3 质量计划的实施应符合下列规定:

1 质量管理人员应按照分工控制质量计划的实施,并应按规定保存控制记录。

2 当发生质量缺陷或事故时,必须分析原因、分清责任、进行整改。

9.2.4 质量计划的验证应符合下列规定:

1项目质量管理负责人应定期组织具有资格的质量检查人员和内部质量审核员验证质量计划的实施效果。当项目质量控制中存在问题或隐患时,应提出解决措施。

2 对重复出现的不合格和质量问题,责任人应按规定承担责任,并应依据验证评价的结果进行处罚。

9.3 关键的质量控制活动

9.3.1项目经理应组织全体人员认真学习和钻研合同,并指定专人管理并公布与合同执行有关的全部有效文件。

9.3.2项目经理部应在项目开工会上对合同进行澄清,并应形成记录。

9.3.3 对雇主提供的技术文件、资料等项目技术负责人应负责组织审核,并应形成审核记录,确保项目输入接口正确和有效。

9.3.4项目经理部应按质量计划中分包和物资采购的规定,选择并评价分包商和供货商,并应保存评价记录。

9.3.5项目经理部应对全体人员进行质量知识培训,并应保存培训记录。

9.4 质量持续改进

9.4.1项目经理部应分析和评价项目管理现状,识别质量持续改进区域,确定改进目标,实施选定的解决办法。

9.4.2 质量持续改进应按全面质量管理的方法进行。

9.4.3 项目经理部对不合格控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应按项目质量计划规定的程序严格控制不合格工作转入下道程序。

2 对验证中发现的不合格工作和过程,应按规定进行鉴别、记录、评价、隔离和处置。

3 应进行不合格评审。

4 不合格处置应根据不合格严重程度,按返工、改进或让步接收、降级使用、拒收或报废四种情况进行处理。构成等级质量事故的不合格,应按质量管理制度和合同规定进行处置。

5 对改进或返工后的工作,应按规定重新进行检验和试验,并应保存记录。

6 雇主同意进行不合格让步接收时,项目经理部应按项目规定的程序提出书面让步申请,记录不合格程度和返工情况,双方签字确认让步接收协议和接收标准。

7 检验人员必须按规定保存不合格控制的记录。

9.4.4 纠正措施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对雇主或其工程师、质量监督部门提出的质量问题,应分析原因,制定纠正措施。

2 对已发生或潜在的不合格信息,应分析并记录结果。

3 对检查发现的工程质量问题或不合格报告提及的问题,应由项目质量管理负责人组织有关人员判定不合格程度,制定纠正措施。

4 对严重不合格或重大质量事故,必须实施纠正措施。

5实施纠正措施的结果应由项目质量管理负责人验证并记录;对严重不合格或等级质量事故的纠正措施和实施效果应验证,并上报承包商职能部门。

6 项目经理部应定期评价纠正措施的有效性。

9.4.5 预防措施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项目经理部应定期召开质量分析会,对影响工程质量潜在原因,采取预防措施。

2 对可能出现的不合格,应制定防止再发生的措施并组织实施。

3 对质量通病应采取预防措施。

4 对潜在的严重不合格,应实施预防措施控制程序。

5 项目经理部应定期评价预防措施的有效性。

9.5 检查、验证

9.5.1 项目经理部应对项目质量计划执行情况组织检查、内部审核和考核评价,验证实施效果。

9.5.2项目经理应依据考核中出现的问题、缺陷或不合格,召开由相关人员参加的质量分析会,并制定整改措施。

 

10 项目安全控制

10.1 一般规定

10.1.1 项目安全控制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项目经理部应建立安全管理体系和安全生产责任制。项目经理是项目安全生产的总负责人,项目经理部安全负责人是项目安全工作的责任人,其所领导下的安全员应持证上岗,保证项目安全目标的实现。

10.1.2 项目经理部应根据项目特点,制定颁发项目各要素活动的安全规范或安全技术措施。

10.1.3项目经理部应特别注重现场施工的安全管理工作,根据施工中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作业环境的不安全因素和管理缺陷进行相应的安全控制。

10.1.4对于进入承包商作业区工作的雇主指定分包商,项目经理部必需要事先在与雇主沟通后制订相关安全控制责任办法,保证施工现场的安全。

10.1.5 根据合同规定和项目实施地的法律法规,项目经理部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必须注意保护环境。

10.1.6项目经理部应建立项目实施全过程的安全教育制度,安全教育考核不合格的人员不得上岗。承包商企业应为参与现场工作的全体人员办理保险,费用列入项目成本。

10.1.7 项目实施过程中对危及生命安全和人身健康的行为,受到侵害的人员有权抵制、检举和控告。

10.1.8 项目安全控制应遵循下列程序:

1 确定项目实施全过程安全目标。

2 编制项目安全保证计划。

3 项目安全计划实施。

4 项目安全保证计划验证。

5 持续改进。

6 兑现合同承诺。

10.2 安全保证计划

10 9.2.1项目经理部应根据合同规定和项目安全目标的要求配置必要的人力和物力资源,确保安全目标的实现。

10.2.2 项目安全保证计划为项目安全工作的指导性计划,应在项目开工前编制,经项目经理(或/和雇主代表)批准后实施。对于专业性较强的项目活动,应由项目经理部组织相关实施者在事前编制专项安全组织设计并采取安全技术措施。

10.2.3项目安全保证计划的内容应包括:工程概况,控制程序,控制目标,组织结构,职责权限,规章制度,资源配置,安全措施,检查评价,奖惩制度。

10.2.4 项目经理部应根据工程特点、现场环境、安全法规和标准的要求,采取可靠的事前措施,消除安全隐患,保证项目实施全过程的安全。对可能发生的安全事故,事前应有针对性急救预案,防止事故扩大。

10.2.5对现场施工中结构复杂、施工难度大、专业性强的项目,必须制定单位工程或分部、分项工程的安全施工措施。

10.2.6对高空作业、井下作业、水上作业、水下作业、深基础开挖、爆破作业、脚手架上作业、有害有毒作业、特种机械作业等专业性强的施工作业,以及从事电气、压力容器、起重机、金属焊接、井下瓦斯检验、机动车和船舶驾驶等特殊工种的作业,应制定单项安全技术方案和措施,并应对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的安全作业资格和身体状况进行合格审查。

10.2.7 安全技术措施应包括:防火、防毒、防爆、防洪、防尘、防雷击、防触电、防坍塌、防物体打击、防机械伤害、防溜车、防高空坠落、防交通事故、防寒、防暑、防疫、防环境污染等方面的措施。

10.3 安全保证计划的实施

10.3.1项目经理部应根据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要求,把安全责任目标分解到岗,落实到人。安全生产责任制必须经项目经理批准后实施。

1项目经理和项目安全负责人的安全职责应包括:认真贯彻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制定和执行安全生产管理办法,严格执行安全考核指标和安全生产奖惩办法,严格执行安全技术措施审批和施工安全技术措施交底制度;定期组织安全生产检查和分析,针对可能产生的安全隐患制定相应的预防措施;当项目实施过程中发生安全事故时,项目经理必须按安全事故处理的有关规定和程序及时上报和处置,并制定防止同类事故再次发生的措施。

2安全员安全职责应包括:落实安全设施的设置;对项目实施全过程的安全进行监督,纠正违章作业,配合有关部门排除安全隐患,组织安全教育和全员安全活动,监督劳保用品质量和正确使用。

3 作业队长安全职责应包括:向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措施交底,组织实施安全技术措施;对施工现场安全防护装置和设施进行验收;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操作规程培训,提高作业人员的安全意识,避免产生安全隐患;当发生重大或恶性工伤事故时,应保护现场,立即上报并参与事故调查处理。

4班组长安全职责应包括:安排施工生产任务时,向本工种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措施交底;严格执行本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拒绝违章指挥;作业前应对本次作业所使用的机具、设备、防护用具及作业环境进行安全检查,消除安全隐患,检查安全标牌是否按规定设置,标识方法和内容是否正确完整;组织班组开展安全活动,召开上岗前安全生产会;每周应进行安全讲评。

5 操作工人安全职责应包括:认真学习并严格执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不违规作业;自觉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执行安全技术交底和有关安全生产的规定;服从安全监督人员的指导,积极参加安全活动;爱护安全设施;正确使用防护用具;对不安全作业提出意见,拒绝违章指挥。

6对根据合同规定需要由承包商综合进行安全管理的雇主指定分包商的安全生产责任应包括:审查分包商的安全施工资格和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对不合格分包商应及时通知雇主采取相应措施;对分包商应明确其安全生产责任和义务,提出安全要求,并认真监督、检查;对违反安全规定冒险蛮干的分包商,应根据情况采取令其立即停工或通过雇主要求限期整改的措施。

7施工中发生安全事故时,项目经理必须按合同和国家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及时报告并协助有关人员进行处理。

10.3.2 实施安全教育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项目经理部的安全教育内容应包括:学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制度和安全纪律,讲解安全事故案例。

2作业队安全教育内容应包括:了解所承担施工任务的特点,学习施工安全基本知识、安全生产制度及相关工种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学习机械设备和电器使用、高处作业等安全基本知识;学习防火、防毒、防爆、防洪、防尘、防雷击、防触电、防高空坠落、防物体打击、防坍塌、防机械伤害等知识及紧急安全救护知识;了解安全防护用品发放标准,防护用具、用品使用基本知识。

3 班组安全教育内容应包括:了解本班组作业特点,学习安全操作规程、安全生产制度及纪律;学习正确使用安全防护装置 (设施)及个人劳动防护用品知识;了解本班组作业中的不安全因素及防范对策、作业环境及所使用的机具安全要求。

10.3.3 安全技术交底的实施,应符合下列规定:

1单位工程开工前,项目经理部的技术负责人必须将工程概况、施工方法、施工工艺、施工程序、安全技术措施,向承担施工的作业队负责人、工长、班组长和相关人员进行交底。

2结构复杂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前,项目经理部的技术负责人应有针对性地进行全面、详细的安全技术交底。

3 项目经理部应保存双方签字确认的安全技术交底记录。

10.4 安全检查

10.4.1项目经理应组织项目经理部定期对安全控制计划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考核和评价。对实施中存在的不安全行为和隐患,项目经理部应分析原因并制定相应整改防范措施。

10.4.2 项目经理部应根据现场施工过程的特点和安全目标的要求,确定现场日常安全检查内容。

10.4.3项目经理部安全检查应配备必要的设备或器具,确定检查负责人和检查人员,并明确检查内容及要求。

10.4.4项目经理部安全检查应采取随机抽样、现场观察、实地检测相结合的方法,并记录检测结果。对现场管理人员的违章指挥和操作人员的违章作业行为应进行纠正。

10.4.5 安全检查人员应对检查结果进行分析,找出安全隐患部位,确定危险程度。

10.4.6 项目经理部应编写安全检查报告。

10.5 安全隐患和安全事故处理

10.5.1 安全隐患处理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项目经理部应区别“通病”、“顽症”、首次出现、不可抗力等类型,修订和完善安全整改措施。

2项目经理部应对检查出的隐患立即发出安全隐患整改通知单。受检单位应对安全隐患原因进行分析,制定纠正和预防措施。纠正和预防措施应经检查单位负责人批准后实施。

3 安全检查人员对检查出的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行为向责任人当场指出,限期纠正。

4 安全员对纠正和预防措施的实施过程和实施效果应进行跟踪检查,保存验证记录。

10.5.2 项目经理部进行安全事故处理应符合下列规定:

1安全事故处理必须坚持“事故原因不清楚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员工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有处理不放过,没有制定防范措施不放过”的原则。

2 安全事故应按以下程序进行处理:

1)报告安全事故:安全事故发生后,受伤者或最先发现事故的人员应立即用最快的传递手段,将发生事故的时间、地点、伤亡人数、事故原因等情况,上报至承包商职能部门,同时按合同规定的程序报告雇主。企业安全主管部门视事故造成的伤亡人数或直接经济损失情况,按规定向政府主管部门报告。

2) 事故处理:抢救伤员、排除险情、防止事故蔓延扩大,做好标识,保护好现场。

3) 事故调查:项目经理应立即指定由技术、安全、质量等相关人员组成现场调查组对事故原因开展调查,如果承包商企业派遣调查组时,项目经理部应积极协助配合其工作。

4)调查报告:调查组应把事故发生的经过、原因、性质、损失责任、处理意见、纠正和预防措施撰写成调查报告,并经调查组全体人员签字确认后报承包商。

 

【编者自述】根据EPC项目的管理规律,对这一部分的结构与《建设工程施工项目管理规范》(GB50216-2001)相比做了调整,即把成本控制放到了进度之后,这样比较容易与挣值(也有译做赢得值)即进度/费用控制法的叙述方式结合起来,但是由于原来的底子就不是按挣值法对项目控制方式进行描述的,而工程总承包项目的进度、成本的控制方法也不该只有一种方式(但我所学所用都是挣值法,说实话对其它方法我并不很了解),所以搞成现在这样一个四不象的样子,不知各位对此有何高见。

围绕着挣值法,对《建设工程施工项目管理规范》(GB50216-2001)进度和成本控制内容做了较大修改,尤其是成本预算的3次控制办法是原化工部推行的管理办法,我们的项目在实施中加以运用,收到了一定的效果,但是在我们的实践过程中及听取相关公司的意见普遍认为这样管理比较麻烦,尤其是在固定合同总价的情况下,项目成本的控制过程并不需要报告给雇主方,因此尤其显得外部压力(动力)不足。

对于质量、安全的控制基本保持了《建设工程施工项目管理规范》(GB50216-2001)原样,只在个别词语和表述方面做了修改,但我感觉这部分最虚,看着挺详细但是否就能控制住了项目的质量、安全活动全过程,尤其是对设计、采购等对项目的质量、安全全貌有直接、重大地影响,而在这方面由于受原底子针对单一的施工环节似乎未能很好地表述出来;同时设计、采购活动过程本身也存在如何进行质量、安全控制的问题,其过程样式与施工管理区别也是比较大的,对这二方面问题的解决我感觉现在搞出来的稿子都没能完善,希望大家赐教。

发表评论:

    昵称:
    密码:
    主页:
    标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