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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德经》对工程项目管理创新的启示

  《道德经》不仅是中国古代第一部思辨哲学著作,而且是中国古代独树一帜的管理哲学著作。全书八十一章,共五千字,书中有论“道”和论“德”两部分,故称《道德经》。相传《道德经》的作者是老子,所以《道德经》又称《老子》、《老子五千言》。据有关国际机构的统计,《道德经》属于当今世界以各种文字刊行量最大的书之一。该书综合了哲学、社会学等多种领域的科学,提出了“道法自然”、“无为而治”、“柔弱胜刚强”、“知人善任”等重要管理思想。这些管理思想在中华民族管理思想史上占有重要地位,具有持久的生命力和永恒的价值。今天,我们对《道德经》的管理思想作进一步挖掘、阐述和升华,可以使其在现代社会发挥积极的作用。从宏观方面说,《道德经》可以成治国兴邦的谋略,从微观方面看,《道德经》对各行各业管理创新都极具启迪借鉴作用,对工程项目管理这一行业来说也不例外。当今社会,工程项目的建设规模日趋庞大,项目组成结构日趋复杂化、多样化,技术日益密集,风险日益增大,大型、超大型项目的数量越来越多,国际合作项目也越发常见。为保证项目的成功实施,对工程项目管理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工程项目管理要适应新形势新要求,就要突破旧的框框,实现管理工作的自我创新。为此,我们可以从《道德经》中寻求、吸收许多有益的管理思想精髓。

  1 《道德经》的管理基本规律:“道法自然”

  《道德经》一书的核心范畴是“道”与“德”,书中的“道”是指世界的本原,是“天地之根”、“万物之母”(一章),它既指宇宙本体及根源,又指万物运动、变化的规律,还指人的行为准则。“道冲,而用之又弗盈也,渊兮似万物之宗”(四章),万物都是从“道”而生,都是“道”的外观形式,正如书中所说:“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四十二章)。所以,万物都应契合于“道”,循道而行。“道大、天大、地大、人亦大。域中有四大,而人居其一焉。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二十五章),强调的就是“自然”的优先地位,世间万物都要以“自然”为法,顺应“自然”,而不要“逆道而行”。

  “独立而不改,周行而不殆”(二十五章),说的是“道”的客观独立存在的特点。“道”运作不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不受任何事物制约,而万物皆受其作用:万物“莫之爵而常自然”(五十一章)。“道”作用于万物是一种自然而然的作用,不带强制性和干涉性,“道常无为,而无不为”(三十七章),“善利万物而不争”(八章)。正因为如此,我们循道而行的前提就是:寻找、发现“道”。

  对工程项目管理而言,“道”就是工程项目管理工作中存在与实践的规律。规律,包括两种,一种是一般性的规律,指同类工程项目管理实践活动中出现的共同的客观事物,即共性之“道”,具有普遍性;另一种是特殊性的规律,指个别工程项目管理实践活动中出现的具体的客观事物,即个性之“道”,具有特殊性。工程项目管理从产生、发展到今天,已经从众多工程项目管理实践中总结出了许多共性的管理规律。遵循这些共性的“金科玉律”,对于合理配置资源,促进管理过程中的物质流、能量流、技术流、资金流等平衡、协调和已经从众多工程项目管理实践中总结出了许多共性的管理规律。遵循这些共性的“金科玉律”,对于合理配置资源,促进管理过程中的物质流、能量流、技术流、资金流等平衡、协调和有序流动,争取最佳的管理效能无疑是十分重要的。但是,由于工程项目管理对象千差万别,各具特色,而且项目具有一次性的特点,项目管理是常新的工作,极富挑战性,常常出现许多新情况,新问题。这些新情况,新问题是我们实事求是地认识事物运作之道,解决存在问题的客观基础。正如毛泽东指出:“对于物质的每一种运动形式,必须注意它和其他各种运动形式的共同点。但是,尤其重要的,成为我们认识事物基础的东西,则是必须注意它的特殊点,这就是说,注意它和其他运动形式的质的区别”(《毛泽东选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91年版,第308页)。因此,要想取得高质量高水平的工程项目管理效能,除了有赖于管理者遵循诸多共性的管理规律之外,更取决于管理者一切从实际出发,根据新情况,新问题而因时、因地、因人、因境地制订最佳的管理规则、方法来实施管理。没有一成不变的、通用的、绝对的管理规则和方法。正如《道德经》开宗明义指出的“道可道,非常道;名可名,非常名。”“道”具有不确定性和变通性的特点,即“至人无法,非无法也,无法而法,乃为至法。”这就要求工程项目管理者遵循“无道之道”的最高管理之道;要具有创新精神、发展精神,能够超越习以为常的形式逻辑平面,寻求更深刻的对工程项目管理客观规律的理解;有强烈的革新愿望,不安于现状,能够超越过去,要能透过事物的表面看到事物的本质,能分析其中的特有的个性化规律,在此基础上实现工程项目管理的创新。这是《道德经》的“道法自然”的管理思想给予我们的一个启示。

  2 《道德经》的管理最高原则:“无为而治”

  《道德经》贯串着道家的管理哲学,这种管理哲学的最高原则就是“道法自然”基础上的“无为而治”。它主张“为无为”,以达到“无不为”。“无为”并非无所作为,而是以“无为”的态度去“为”,在深通“有为”之法之上的“无为之为”。

  《道德经》中说到:“为无为,事无事”(六十三章),“以辅万物之自然,而弗敢为也”(六十四章),“善利万物而不争”(八章),“处无为之事,行不言之教;万物作而弗始,生而弗有,为而弗恃,功成而弗居。”(二章),也就是说:管理,就是要辅助万物,有益于万物自然而然地发展,而不自恃己能,不自我夸耀。这里揭示了管理的目的。管理的目的之一是整合外在关系,让各部门、各个人员都能够充分发展,彼此不会相互危害,以达到“天之道,利而不害”(八十一章);管理的目的之二是调和内在关系,使得内部不会有争斗,彼此抵消,如此就能“衣被万物而弗为主”(三十四章)。

  要达到这样的目的,在管理过程中就应顺应自然,不过多干预,留有余地,任其“自化”。事实证明那种把管理理解为包办代替、横加干预的做法,其结果都是把事情“管死”。因此,管理者要正确处理“无为”和“无不为”的辩证关系。毛泽东曾说,领导者的责任仅仅在于出主意,用干部。因此,管理者应当把注意力放在战略管理上,抓大放小,对重大的事作出决策,然后由员工去执行,而不是事必躬亲,成为胡子眉毛一把抓的事务主义者。这就要求管理者首先正确区分“为”和“不为”的界限。工程项目管理工作涉及的参与部门众多,要建立一个科学严密的组织制度,该制度对不同层次的管理者的职权作出严格规定,每个管理者对自己职权范围的事应尽职尽责,这就是“有所为”。而管理组织机构中的职权分散的原则则是管理者有所不为的原则。高层管理者依据职权分割原则,把某些决策权授予低层管理者或员工,对低层管理者或员工来说,获得了一个充分发挥自己主观能动性去有所作为的机会,对于高层管理者来说,对自己授出的职权,不应再抓住不放,而应当有所不为。这样,就形成了“无为而无不为”的灵活管理机制,就能在管理工作中取得事半功倍的效果。

  就工程项目管理来说,制定必要的严密完善的计划,对计划进行监督、控制、执行,是管理的基本手段和方法。在管理实践中,强调“计划性”、“统一性”是必要的,但如果重形式的条文过多,过于强调“量化管理”,反而造成负面影响:一张张的“量化表”,窒息了员工创造的积极性,抑制了员工创造的潜能,员工的工作变成了应对“量化表”的机械操作,员工成了“听话”的工具人。这种管理方式难以取得最佳的管理效能。因此,为了让员工能够充分发挥其创造潜能,管理者要努力创造、提供一种宽松和谐的工作环境,要多尊重员工、相信员工,多激励员工,减少不必要的干预,制订的计划要有必要的弹性,让员工有充分自主发挥的余地。

zfm12 发表于 2009/3/9 17:12:00 阅读全文 | 回复(0) | 引用通告 | 编辑 | 收藏该日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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