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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该做的事情一定要早做(老话就是有道理)
[ 2005/12/8 20:51:00 | By: storm ]
 

昨天写完BLOG后,借着兴奋劲就给用户方的领导写一封邮件,表达了同样的意思,用户方领导很重视啊,尽管昨天看到邮件的时候已经很晚,但今天一早就打电话谈了一下,中午临吃饭时又过来一次,但项目办公室中人太多,我就初步约好晚上谈谈。

晚上打电话约时,在领导办公室又有别人,就又等了一个小时。一小时后打电话我就过去了,主题自然是要把项目工作做好,更重要主题就附带讲了讲。谈话最后又稍带提提。

万幸啊,明天领导就要出差学习,而且时间还要一个月,依据行业习惯,一般是要在本月报下个月的付款计划,如果不在今天敲定这个事情,那别说下个月,连年前都没戏了。

另一个项目上领导的电话昨天也已经打过了,今天又落实这个问题,我的压力就已经转嫁给他们。事情不好开口,但只要开了口就好说了。既然决定要做的事情,就要早做。因为这样可以让我把更多的精力放到年底项目收尾工作中去。

明天再搞台机器,再调一个项目成员过来,用户能够理解我们,我们那就要对得起用户,收尾工作更多是用户的工作。象协助做PPT的汇报材料这样的工作都是小事。

套用葛优的一句话,“活多我不怕,给钱就行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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