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沸沸扬扬的艳照门事件,虽然图像质量令人失望,还是让我这样的好色之徒大饱眼福。也有很多道德君子大声责骂,狂呼什么世风日下,甚至国将不国,好像公众人物不能有性生活一样。下面我也来凑热闹,谈谈我的看法:
首先,我认为他们做爱行为本身是没问题的,性质就像恋爱中的未婚男女,干柴烈火,欲望熊熊燃烧。无论做出什么技术动作,哪怕SM,那是他们的自由,是他们追求肉体愉悦的一种方式,他人没权干涉,更无权说三道四。简单地说,就是两个原则:一、两人自愿,不管是任何技术动作还是拍照,自愿就行,没有违背当事人的意愿;二、没有第三者受害,大家都是自由之身,没有违背什么契约。有人指责陈冠希滥交,我觉得他如果在没有明确女朋友的情况下与多个女子有肉体关系,也无可指责,这是他们私人的事情。其他的指责就更加没道理,难道有什么规定,道德楷模做爱只能用一个姿势吗?国人对其他事情冷漠,唯独对床事兴趣盎然,没问题的也要骂上几句,更有一边谩骂,一边手淫的看客。
其次,我们看照片的人有错吗?有人说,不要说传播了,看一下这些照片都是不正当的。我觉得要求太高了,比如对面楼住着一对俊男靓女,某天因为他们保姆失误,没关窗子,结果男欢女爱的时候被我看到了。你说,他们在前戏的时候,我难道应该闭上眼睛离开吗?不过看就看了,如果大呼小叫,叫上一群劳苦大众同看,甚至摄影留念那就不厚道了。
最后,如果一定要找出有错的人,那么第一个错的是那个散布照片的人,理由就不多说。第二个就是阿娇,虽然她也是受害者,但是从另一个角度,她一边公开抵制婚前性行为,营造玉女形象,另一方面却言行不一,导致利用其玉女形象进行运作的公司利益受损(如唱片公司、广告公司),她应该被谴责,但理由是欺骗,而不是做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