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周忙的都顾及不到写些体会和总结了。两个合同的谈判(施工分包合同和锅炉技术使用服务合同)。和土建/安装分包商的施工分包合同已经谈了3次了,上周是第4次谈,由于对外合同工期要求,我们的施工分包合同必须在上周完成谈判并签署生效。尽管已经谈了3次,差异清单也更新了很多次,差异从70多条减少到最后的20条。最后20条中,很多涉及到合同的范围和价格。
比如:施工服务合同和其它分包合同的关系(配合方式和程度)、现场施工电源和施工用水条件的确定、注册涉及到的工作和税费、合同支付的货种、其它需要施工总承包商承担的一些额外的义务(比如:进度赶工和保证、缺陷和损害的延长等)。这些内容结果均涉及到合同的价格和范围。我们和这家施工分包商已经有19个月的合作包括这次和他们进行的二期谈判,我禁不住要和我上个项目的施工分包商对比。为区分这两家施工分包商暂且用A代表我上个项目的施工分包商,用B代表目前这个项目的施工分包商,我编辑了下面的表格,希望能简单的描述出他们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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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情况 |
项目团队 |
属地化管理 |
海外经验 |
项目执行情况 |
备注 |
A |
有丰富的施工经验、国内做过百万级项目、业务范围包括土建安装 |
派公司级领导担任项目经理、其他项目人员基本属于公司技术核心、年龄层次搭配比较合理 |
能够考虑使用当地劳动力和分包商 |
10多年的海外项目执行经验 |
比较好、能与总包商配合完成合同 |
能够从成本角度考虑 |
B |
有丰富的施工经验、国内做过很多电建项、业主范围包括土建、安装 |
团队偏年轻、负责人太多,仅副总工以上就16个人 |
喜欢带自己的队伍和中国的分包商 |
这个项目之前,没有海外经验 |
比较好,但总包商比较累 |
成本意识偏弱 |
作为一名总包商,当选择分包单位的时候,需要考虑上述表格中的内容(当然这是从项目本身的角度,未包括从公司战略角度和其它因素)。海外ECP的施工分包合同在谈判和签署过程中应该注意到的主要内容:
1、合同范围的定义(厂内、厂外;地上、地下;施工条件;与其它分包合同的关系和配合内容等)
2、合同支付种类(美圆、RBM和当地货币的份额)
3、合同涉及到的税费的划分(国内增值税发票、国外当地需要缴纳税费)
4、物资清关运输工作(特别是暂进暂出类)
5、涉及到主合同的合同法律内容、风险等的转移
虽然简单的描述出施工分包合同需要注意的内容,但每个题目都涉及到很多方面。如果大家有心在工作中观察和积累,也会发现这5个点向外辐射的内容涉及到整个合同。特别是范围,合同从头到尾实际都是围绕合同范围这个条主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