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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你到底在保护谁

刚刚上搜狐网看新闻《三峡工程9-3事故致34人伤亡 中方索赔8年终告捷》,讲的是200093,三峡工地一台正在进行检修的巨型塔带机突然垮塌致34人伤亡的事故,索赔官司打了8年之久,中方胜诉收回了3275万元人民币的赔偿款,八年之久,跨国官司,取证、律师费、投入的人力精力、中方法院、美方法院、诉讼、仲裁、破产、收购、和解、判决、赔付,所有这些字眼串联起了这八年的日日夜夜。美方老板的策略就是拖,先在中国国内打,打输了也没财产可以执行,中方应对策略是仲裁,美方上当,仲裁的结果可以依据《纽约公约》跨国执行;胜利后美方老板宣布破产,作为无担保债权人,基本没有拿回钱的希望;中方策略是收购该公司,你不是破产了吗,我买下你,美方老板的阴谋在最后一轮的博弈中破产,最终赔付。这其中的一大策略就是“拖”和“赖”。在法律所能允许的范围内,从条文上、取证上、程序上、执行上每个环节找漏洞。

这样的一起官司让我想起了N多年前曾经经历的一场诉讼,细节就不多说了,以免引起不必要的麻烦,是一起知识产权侵权的官司,我们很不幸成了被告方,最后我们设定了几条策略应对,步步为营,第一道防线是我们没侵权;第二道防线我们侵权了但没用于商业用途;第三道防线是用于商业用途了但没盈利;第四道防线是盈利了但很少。核心一个字“拖”。让你劳民伤财,让你胜利的经济代价比放弃的代价还大得多,尽量让原告方心里舒服,言行策略上不激火,以免引起赌气而玉石俱焚的行为。

就这样一个尚未走上法庭的准官司,都耗费了近5个月的时间,每天的早晨,5点钟必然会醒,上网查技术资料、查法律条文、分析对方的应对策略、SWOT分析我们的处境、推演对方的每一步动作和我们的方法,那份压力和担忧至今不愿回想。这就是一场博弈,一场双方团队和关键人的智力和意志博弈,输赢得不在官司本身,在于耐性。

最后事情平息了,我们没输,原告没赢。自此后,我不再怕打官司。

后来又一次是叔叔的一场经济纠纷,我和父亲在北京,在紧张时刻,每天电话会议和叔叔讨论方案,整个又是一次的推演,不过这次好在我不是最直接的当事人,压力自然消了许多,但过程分析的快乐也着实难以形容,虽然殚精竭虑的大脑也并不好受。最后的结果是胜诉了。

于是,我形成了对于法律诉讼的价值观,官司是手段,不是目的,它是通过压力促使原告双方就范的角力场,也是金钱、智慧、意志的角斗场,商场的人就是罗马斗牛场的牛和斗牛士,法官和律师就是那裁判、经营者和看客。诉讼成就了律师,一般性的纠纷官司原告双方很难由此得到回报。当然品牌的争夺、龚如心与公爹关于遗产的争夺,这些还是值得一赌的。

最好的策略是:防范诉讼(没有诉讼发生的可能是最好的)、不怕诉讼(诉讼不可怕,勇敢迎战,未必谁会输呢)、拖(这是方法,拖垮对手的意志)。诉讼就是一场博弈的过程,没有底牌和意志的人最好不要玩儿,觉得玩得起的就要坚持着玩下去。

完善的法律仅仅是一个维护正义但无法顾及现实的工具。所以有很多场官司,结果你赢了,但惨胜如败;他输了,但虽败犹荣。

武晔卿 发表于 2009/7/23 12:26:00 阅读全文 | 回复(0) | 引用通告 | 编辑 | 收藏该日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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