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物爱护和保管法》明确并加重了对杀害、虐待动物、违反饲养规定行为的处罚;
《关于家庭动物饲养和保管基准》规定,必须申报养狗人的姓名、住址、所养狗的数量、种类和用途,还有狗舍的大小及位置等情况,并要附上狗舍的说明图;
实行“终生饲养”,养狗人有不及时喂食喂水等虐待动物或遗弃动物的行为,要处以最高30万日元罚款;故意杀害、杀伤动物,更要判处1年拘役或100万日元以下罚款;
因未看好狗造成他人人身或物品的损害,狗主人要负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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