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神鱼农业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股权(受益权)转让实施细则
基于黑龙江神鱼农业科技开发有限公司将在美国纳斯达克之OTCBB市场挂牌上市交易,应热心支持神鱼事业的公司员工和各界人士的要求,为照顾公司员工及对神鱼农业发展作出重要贡献的有识之士,为进一步提升“神鱼”品牌商誉,携更多投资者与黑龙江神鱼农业共发展,经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研究通过,公司第一股东同意转部分股权(受益权),转让细则如下:
一、基本情况
黑龙江神鱼米业有限公司(简称“神鱼米业”)是黑龙江神鱼农业科技开发有限公司(简称“神鱼农业”)的控股股东,神鱼米业拟将其所持有的部分股权(受益权)转让,此次出让的股权(受益权)由投资者持有,投资者根据持股比例享有投资收益权和其他权利,也可以通过委托人代表其行使股东权益和其他权利,包括但不限于收益分配权、表决权等。
神鱼农业在美国OTCBB上市前,投资者获得每年8%的红利,并可以通过再次转让获益,也可以待神鱼农业在美国OTCBB上市后转换为美国上市公司的股票,畅享股权增值收益。
二、股权(受益权)出售情况
1、转让股权(受益权)总额:3000万份,占神鱼农业公司总股本50.0%;
2、受让者范围:公司职工及神鱼开发项目合作投资者;
三、转让/受让方法
1、转让/受让工作由黑龙江神鱼农业科技开发有限公司组织承办,对受让者严格把关,不得私自转让受让权利。
2、转让/受让时间:自二00六年六月十八日起至神鱼农业公司在美国纳斯达克之OTCBB上市前完成(预计挂牌上市时间在二00七年六月底之前)。
3、受让限额:以伍千(5000)份股权(受益权)为最低受让限额。
4、转让/受让程序:
⒋1 投资者携带居民身份证或有效护照,并自备一元人民币一张;
⒋2 投资者按市场价格到公司财务部交款;凭身份证并出具自备的一元人民币到公司证券部领取股权(受益权)凭证;
⒋3 公司证券部为投资者分别建立微机档案及书面材料档案,投资者书面材料档案包括:
a.投资者身份证复印件
b.投资者自备的一元人民币复印件
c.股权(受益权)凭证副联原件及正联复印件
注:
公司在美国OTCBB上市后,投资者凭身份证(或有效护照)、上述一元人民币原件及股权(受益权)凭证原件到公司证券部换取本公司在美国上市后的股票。故:投资者必须认真保管其自备的一元人民币原件,如丢失将导致其股权(受益权)凭证无效,从而无法换取美国上市公司股票。
黑龙江神鱼农业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二00六年六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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