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1
作者:LSYJLILI 日期:2008/3/19 16:17:00

这段时间经历了一件事情,到这里来跟大家聊一聊。

前段时间干了一个时间较短的项目,大概就是四个月左右吧,系接别人留下的项目,也可以说是收拾摊子吧。

在这期间,我延用了上任项目经理的司机,但车换成我的车。就在去年年底,一次去壶关出差期间,司机发生了交通事故,在交工验收的车队中间追尾,而且被追尾的那个车恰好是我们顶头上司的车。由于两个车都是相对较好的轿车,维修费用最后达到近六万元。

好在领导那个车两天就修出来了,而我的这个车因为是辆纯进口车辆,在修理厂足足呆了一个半月之久,这些都不说了,考虑到司机个人经济情况也不是很好,而且出事不由人,虽然管理制度里有要求由当事人承担经济损失,但出于人道主义,我从项目上出钱把车提出来了,也就是说默认把这件事情私了了。

随着这个项目的结束,总部出于工作需要,把司机要调往另一个项目,他临走以前,过来要我给他处理,他在修车期间发生的三千元左右的费用,我严肃地拒绝了他,并告之他,他应该承担一部分损失。

这因为这个起因,他的真面目显露出来,四处扬言要到总部领导那里告我,要到公司会场闹事,并有一次在办公室指着我的鼻子威胁我。(我想可能因为我是女同志的原因吧)。我当时没理会他,因为当天还有一天的会议,告诉他明天再说。

他的这种行为激怒了我,我思考了整整一个晚上,做出了一个决定,我要公开处理这件事情。第二天一天早,我通知了项目上所有中层干部,包括财务、工程、材料、办公室的负责人,集体处理这件事情。

首先,我以讲故事的形式向大家讲述了整个事件的经过,我说,我们考虑到Z同志已经是将近五十岁的老同志,而且马上就要办理内退手续,开了一辈子车,我们也不愿意看见来个晚节不保,另一方面,出了事大小算是交通事故,说出去对处里的年终评比也不利,出于综合考虑,我们把这件事情按住,悄悄处理了。就事件本身来说,同时我把处里相关的制度规定翻出来,原文念给大家听,你的过失行为给处里造成如此大的经济损失,处里没有追究你,你倒因为三两千块钱大闹特闹,你有何脸面?我再次明确告诉他不给处理!声明在给单位造成损失的同时,给我个人也造成了相当大的经济损失,再花多少钱能把我的车修回原样吗?你难道没有一丝欠意吗?

另外,我声明,我第一担任项目经理时间很短又是收尾阶段,不会有什么经济问题,第二,我一个女同志不图升官不图名利,不怕你捣蛋,我唯一担心的问题是,你一旦把事情捅出以后,我有偏袒自己司机的嫌疑,因为在他修车的一个半月期,为防止节外生枝,同时心存照顾他的想法,他没上一天班,我全部给他按全勤发放工资补助,仅这一项就不只三千元,既然你非把事情挑开,那么也休怪我不客气,我也是为了自保,你不是告我吗?我怕自己落个玩忽职守的罪名,所以我当着大家的面改正错误,把多发放的工资补助扣除。

最后,我告诉他,好了,你可以起诉去了,我没什么可怕的了。

他怎么也没有想到我是这么给他处理,他还满怀希望今天过来拿钱呢。以他的素质修养,他以为他把我诈唬住了,他以为我会吃他那一套,没想到呀没想到,遇上我算他倒霉!他恼羞成怒,大声喊叫,说什么“老子在这一片混了几十年”之类无聊之词,最终被大家拖出我的办公室,算是告一段落。

处理这件事情是在08年3月3日,处理完后,好长一段时间没有动静,但就在三月十七日,他亲自到我办公室向我正式地赔礼道歉,而今天恰巧就是我家儿子的七周岁生日。

窗外阳光明媚,心情舒畅。

其实从我内心来说,我并不在意真要扣他多少钱,我只是不想向邪恶势力低头,我不想因为怕自己受到牵连麻烦而放弃原则,我用我的行动证实了这一点,正义最终战胜了邪恶!

发表评论:

    昵称:
    密码:
    主页:
    标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