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项目的环评委托某技术服务单位,合同已经签署并且规定了提交报告的日期,日期已经临近,近日询问进展情况,竞找了一堆理由,表示合同规定的日期期内根本不可能按要求完成,当然这里也有所谓我们委托方的原因。在诉说这些所谓理由之后,又开始抱怨其员工没什么积极性了,作为单位领导他们也没有太多的办法,因为他们单位属于事业单位,给员工发资金的幅度有限。闻听此说我很郁闷,合同中的承诺竞然如同儿戏,随风而逝,这就是中国现在某些事业单位的现状,诚信缺失很普遍,尤其是给政府沾边的单位或公司。
我理解他这种执行合同消极的态度,员工的积极性调度对一惯吃着大锅饭的单位始终是个问题,这就是转型中的中国在相当一段时期内都会存在的问题。政府对咨询单位的垄断不打破,或者不将政府与之存在的千丝万缕的关系完全切割,政府回不到完全独立公正依法行政的状态,与这种技术服务性的事业单位的合作将会一直让人感到无奈,面对低效率的工作,有的只能是一声叹息,然后不得不再继续央求他,哄了这个再哄哄那个,所做的事情在艰难中踯躅前行,所谓合同规定则在一旁呼呼大睡,起不到任何作用。
时代呼唤对政府的改革,其中打破政府对咨询单位的垄断,完全按照市场经济原则行事,真正公平竞争、优胜劣汰,适者生存,也许那时候这些员工积极性问题将不再那么突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