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711公交车在10月1日13点50左右发生车祸,22人当场死亡
2006年10月1日中午1点50左右,一辆沙坪坝区至阳光城的中巴711路汽车,在经过石门大桥的过程中,由于天雨路滑,不甚侧翻到桥头下的几十米高的公路上,据初步了解,该中巴711路汽车上的乘客有22名当场死亡,其他的伤者已紧急送往附近医院救治。 记者在现场发现,石门大桥的护拦已经被冲撞出一个长约10米的巨大缺口,可见当时车速极快。该车掉下几十米高的公路后,侧翻在地,翻地一段已经变形,路边的树也被挂倒了几棵,满地玻璃、鲜血,现场一片狼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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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日13点55分,重庆市沙坪坝区发生一起重特大交通事故,截至记者16点发稿时,已有30人死亡。 10月1日13点55分,一辆满载乘客的711公交客车在行驶至石门大桥时突然冲出桥栏,坠落到桥下30多米的平地。记者在现场看到,车辆已经完全损毁。
据重庆市政府有关人士介绍,此次事故目前已造成30人死亡,还有20人被送往附近医院进行抢救。
事故发生后,重庆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紧急赶往现场组织抢救。事故原因正在调查中。


















10月2日,重庆新闻媒体终于播发了“10·1”重庆711路客车坠桥的消息,无论是电视,还是重庆各家报社均以统一的口径全文转载了新华社通稿,短短的缪缪数语就结束了这一事件。没有现场采访的画面和图片,没有医院救死扶伤的具体情况,没有公布事故发生后善后工作所面对的难度及实施情况,一场公共灾难就这样被包裹得如此严实。生活在信息化浪潮席卷全球的今天,消息不透明仍是现实中的桎梏。
今天的CCTV新闻联播对“10·1”重庆711路客车坠桥事故只字不提,却详细地对巴西空难进行后续报道,《焦点访谈》为北京奥运场馆建设进度而鼓噪;重庆电视念的是“10·1”重庆711路客车坠桥事故新闻通稿,当然不忘重点播放的是市委市政府领导重视安全生产的会议画面和强调重要性,报纸上登的是国庆黄金周各大景区非常火爆,旅游收入节节攀升,市民喜迎双节,消费指数再创新高,一派欢乐详和的盛世景象。在民间,在网络,“10·1”重庆711路客车坠桥事故被民众关注程度,却丝毫不受传统媒体所影响,信息不对称犹如一块不平衡的跷跷板,一边是使劲往下压,一边受压力的反作用力带动下继续反弹、效应正往上持续发酵。 “10·1”重庆711路客车坠桥事故始末:2006年10月1日13时25分,一辆车号为渝B41067满载乘客的711路公交客车,由江北区观音桥开往沙坪坝区,当客车驶过嘉陵江石门大桥,在石门大桥沙坪坝段引桥处,客车穿过隔离带左拐进入逆行车道,冲过路墩及大桥护拦,坠落于桥下30米的地上,造成当场29人死亡、21人受伤的后果,其中11人重伤。 根据现场目击者和幸存人龙飞(家住重庆市大足县大竹林镇黑沟村,现在在重庆市肿瘤医院住院接受治疗)讲述,昨天下午从江北区观音桥上车,到沙坪坝坐711路公交车时,车上已有30多名乘客,公交车来到大石坝加气站,另一辆711路公交车也停在这里。司机安排先前停放的那辆711路车上的十多名乘客转到了龙飞搭乘的这辆车上,后上车的乘客全都站着。满载乘客的711路车经过石门大桥,直奔沙坪坝而去。当时刚刚下过小雨,来往的车辆也比较多,但公交车一直走在左边的超车道上,车速很快。眼看整个石门大桥路段就要走完,不知什么原因,公交车猛地向左边车道冲了过去,跃过1米高的石台阶,再撞断石护栏,飞车坠落30米高的地面。龙飞坐在公交车后门左边的第一排,感到公交车撞到石梯时的冲撞力心头一紧,随后就有一种失重的感觉,顿感天旋地转,眼看周围乘客一个个倒下,很多人头破血流当场死亡。龙飞左腿骨折,头部受伤。 事故发生后,率先到达现场并展开救援的是热情的重庆市民,在灾难面前,有人不停拔打电话报警;有人打开车顶的逃生窗,将车里的生还者救出;有人不顾客车的天然气正在泄漏,随时都有爆炸的危险,钻进车里展开救援。据现场目击者曹先生说,最先到达现场的是肿瘤医院的救护车和外科张医生等医护人员,警察、消防是后来才赶到的。 从“重庆市公安交通管理信息网”上“违章查询”栏目查询到,2006年1月17日10:28分,到出事前一天,即9月29日10点51分,9个多月时间里,这台711路车号为渝B41067的大客车违章累计达到164次,平均每个月违章18.22次。面对711路车如此惊人的违章记录,交警执法部门是如何监管和处理的呢?裁定准载25人的711路客车为何超载为50人呢? 对于711路的前生今世,重庆市民体会颇深。711路在没有换车并安装线路指示牌之前,是个体社会营运中巴,是城市公共交通有待完善的补充部分。重庆为改善、提升城市形象,在“城市市长峰会”召开之前,对全市中巴进行全面整治,将其纳入城市公共交通体系,规范化管理。如,购置统一车辆、定点线路、营运牌发放等,此次事故车辆属渝运集团利民出租汽车有限公司管理的。事实上,全市“7”字头客车和许多定线车采用承包或挂靠方式经营,运输公司松散管理,若发生事故,主要责任仍由车主承担。由个体到公司化管理,其实质身份并未更改,不同的是车辆更新了,旧貌换新颜。车辆承包人或车主为追求利润最大化,经常乱停乱靠,长时间赖站不走,不按规定进站停车,随意停车上下客,超载,为争抢客源而在马路上与其他公交车强行超车,把客车开成赛车等等,这些原来开中巴时的本色现象并未得到具体改善,乘坐过的重庆市民是深有体会的,这种现象受到市民投诉并被媒体曝光。承担车辆管理的出租汽车公司,除了把豆腐弄成肉价钱,层层盘剥一番,让车主高价购买车辆并支付高额相关费用。公司重视收费忽视管理,车主为收回成本、赢利,不得不多拉快跑,事故的发生不是意外。 伴随着事故的发生,救治伤员、事件调查、善后处理将成为重点。从善后的角度来说,必然绕不开殡葬和赔偿,由于事故死难者数量惊人,保险公司将面临巨额的赔付。问题是,渝B41067在九个月创下了164次违章记录且未接受处罚,车辆是否购买了保险费?虽然10月1日是“交强险”实施的第一天,需要说明的是,客运、货运行业的汽车运输行业,存在这样的现象:为了节约保险费用降低运行成本,将挂靠、并向公司交纳管理费的营运车辆,在保险公司的默许配合下,把实际应全部购买保险费的车辆数量予以调整。如实际应为300台车,结果是购买保险数量为150台车,然后打通串连使用。另一方面,汽车运输或出租公司是足额收取了全部车辆车主的全额保险费。车辆出车祸后,一般情况下,保险公司出于巩固长期客户的自身利益,理赔金额不大就予以消化。像渝B41067号客车,如果在承保车辆车牌号之列,即使是死、伤达50人,保险公司将面临天价赔偿;如果不在承保车辆车牌号的范围内,那么,赔付的分岐将会走向对薄公堂。无论从事故调查,还是从新闻调查的角度出发,又将由此拉开保险业与汽车运输业之间的黑幕,触及冰山一角,最终使行业潜规则浮出水面。 10月1日当晚,国务院派出事故调查组赶赴重庆,他们将对事故做出最权威的结论。事情说到这里,似乎可以讲这事就不用老百姓瞎操心了。但是,事故发生的全过程以及后来,能给市民反馈的信息渠道是如此统一和单一,与市民关注的热点却极不和谐与对称。 纵观事故的前因后果,政府在公共突发事件后为什么在重庆当地选择统一新闻稿,而不允许让民众知晓详细的报道,是不愿事态扩大化、失去控制能力?“大道消息堵塞,小道消息泛滥”,政府如何把真相告诉大众、如何正确地引导舆论,如何处理社会矛盾,是否顺应人民群众的基本要求和公众知情权,是否符合建设和谐社会的基本规则?宁愿让各种各样的小道消息在民间扩散,现场惨烈照片在网络上广为传播,公众的知情权与和谐社会的建设之间是否存在不可调和的矛盾?如果没有矛盾,何不理性地接受市民的关注与质疑,而且到过现场的市民都目睹了这一事实,大部份事故中受伤者都是市民自发地救肋出来的,警察和消防是30分钟之后才赶到的。CCTV-4台新闻引用一位警察的初步判断,说司机是自杀的,是否意味着通过新华社来暗示,这将是今后的调查结果而诱导舆论方向,那么渝B41067的司机为什么不在驶过石门大桥的桥中心时,把车直接开到嘉陵江的急流中去,而是把地点选在通过大桥之后在引桥处呢?渝B41067事故车辆高达164次违章记录,仍能畅通无阻地正常行驶,交通管理部门是否存在监管责任和严重失职,现行的以罚代管的交通法规是否切实有效?在数码相机、DV、手机摄影、互联网传播盛行的今天,“不知有汉,无论魏晋”桃花源式的新闻审查制度是否符合以人为本,服务全局的需要?新闻媒体是社会道德良知的最后底线,新闻媒体的集体缺失,是否意味着自觉地放弃了舆论监督的权力?在现场一线采访的记者,会不会在“防火防盗防记者”的现实面前,面对费尽周折采写的稿件不被采用,而依然承受巨大的压力和公众的质疑?事故的责任认定和追究,政府的“问责制”是否存在,“问责制”将问到谁谁谁?还有,调查结果会让市民满意吗?事故发生后,信息不透明,捂盖子,市民有理由去相信调查结果吗?等等,等等。 711路的其他车辆依然在路上行驶,平常怎样,今天也没有任何区别。乘坐这条线路的人们依然照常出行,该上时上,该下时下,夏天还有车载空调,全程票价仅售一元,还能想怎么样?! |